中元節到了,祁陽發布城區禁燒冥錢冥紙及禁燃煙花爆竹的通告

為進一步加強縣城區中元節期間禁燒冥錢冥紙及禁燃煙花爆竹的管理,確保“禁燃令”落到實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湖南省實施辦法》以及祁政發〔2016〕1號文件等有關規定,中元節期間,縣城區將繼續禁燒冥錢冥紙及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含電子鞭炮)。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止範圍:東至黃土嶺,南至三南路口,西至三水廠,北至祁陽大道與322線交叉處。

二、禁止時間:全年,尤其是中元節期間。

三、處罰措施:在禁止的地點焚燒冥錢冥紙或燃放煙花爆竹(含電子鞭炮),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含電子鞭炮),由執法部門責令停止燃放,並處罰款500元以上2萬元以下;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城區各街道、社區(城中村)、“門前三包”責任單位要切實履行中元節期間禁燒冥錢冥紙、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屬地管理和“門前三包”責任,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工作人員要帶頭執行中元節期間禁燒冥錢冥紙、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凡違反本通告規定或明知其直系親屬焚燒冥錢冥紙或燃放煙花爆竹而未制止的,除按規定處罰外,一律按《祁陽縣城區違禁燃放煙花爆竹責任追究暫行辦法》予以追責。

四、舉報獎勵:為調動廣大市民參與中元節禁燒冥錢冥紙及禁燃煙花爆竹工作積極性,特設立舉報獎。對及時撥打舉報電話,準確提供地點、姓名、住址、單位並附焚燒冥錢冥紙或燃放現場照片經查實的獎100元;對在違規行為尚未發生前及時舉報,執法人員趕到現場制止成功的獎50元;對多人舉報同一違規行為只獎勵最早舉報人(以電話記錄時間為準)。

舉報:城管局:創衛辦:

祁陽縣創建國家衛生縣城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祁陽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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