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历经磨难,依旧前行

旅行社,世界旅游组织给出的定义为“零售代理机构向公众提供关于可能的旅行、居住和相关服务,包括服务酬金和条件的信息。旅行组织者或制作批发商或批发商在旅游需求提出前,以组织交通运输,预订不同的住宿和提出所有其他服务为旅行和旅居做准备。”的行业机构。我国《旅行社管理条例》中指出:旅行社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旅行社,历经磨难,依旧前行

其中旅游业务是指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徕、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旅行社的营运项目通常包括了各种交通运输票券(例如机票、巴士票与船票),套装行程,旅行保险,旅行书籍等的销售,与国际旅行所需的证照(例如护照、签证)的咨询代办。

旅行社,历经磨难,依旧前行

最小的旅行社可能只有一人,最大的旅行社则全球都有分店。从旅行社衍生的职业有:领队、导游、票务员、签证专员、计调员(旅游操作)等。经营旅行社是必须要持有当局发出的有效牌照,并且必须是某指定旅行社商会的会员才能经营旅行团,进行带团旅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简称:《旅游法》)自2013年10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从市场情况来看,对旅行社经营的规范作用显著,游客投诉量明显下降。《旅游法》实施初期淘汰了部分经营不规范的旅行社,目前度过适应期的旅行社正逐渐改变经营方式,尝试推出更多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旅游法》实施后,旅行社原来只依靠低价进行揽客的方式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形势,要想在市场中继续生存,旅行社必须改变盈利模式,推出更能迎合游客需求的产品和服务。

旅行社,历经磨难,依旧前行

尽管面临着各种困境与挑战,旅行社依然有存在的价值和发展的机会。首先要做的,便是回归现代服务业的本质,旅行社的根本还在于服务,服务成为旅行社的根本价值或者唯一价值;其次,旅行社对线路和产品的创新,在当前游客的需求越来越个性化多元化的时候,要针对性的推出自由行、半自由行、自助游单向订餐订房等服务,旅行社明确发展目标、修炼整合能力。

旅行社,历经磨难,依旧前行

虽然我国部分旅游企业已有一定的规模和资本实力,但相对发达国家,甚至与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旅游企业的国际化程度还很低,核心竞争力不强。我国旅游业国际化程度低,具体表现在国内不仅缺乏市场认可度高的企业品牌、国际领先的专有技术以及先进的管理能力,也没有形成自己的知识产权和构建自己的核心竞争优势,商业模式、产品开发等创新能力皆显不足;国际市场知识和国际化人才储备不足的瓶颈,尤其是旅游企业跨国并购方面的人才非常匮乏;对自己的市场定位和产品定位比较模糊,海外投资的需求往往并不明确;我国旅游企业在核心产品开发和分销系统建设方面也与国际旅游集团存在较大差距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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