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最熱!最全!全球十大熱門國家數字貨幣政策大盤點

最新!最熱!最全!全球十大熱門國家數字貨幣政策大盤點

目前,世界各國對數字貨幣的態度各不相同,時刻左右著整個市場的動向。這裡,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全球主要10個國家的數字貨幣政策,大家可以通過對比分析監管態度的演變,掌握數字貨幣的最新動向,為投資決策提供判斷。

中國:關停交易所

2017年9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聯合發佈的《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中明確指出,代幣發行融資(ICO)行為涉嫌非法集資、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發售代幣票券等違法犯罪活動,在中國境內叫停包括ICO在內的所有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清理整頓ICO平臺並組織清退ICO代幣。

2018年1月12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在其官網發佈《關於防範變相ICO活動的風險提示》,稱隨著各地ICO項目逐步完成清退,以發行迅雷“鏈克”(原名“玩客幣”)為代表,一種名為“以礦機為核心發行虛擬數字資產”(IMO)的模式值得警惕,存在風險隱患。呼籲廣大消費者和投資者應認清相關模式的本質,增強風險防範意識,理性投資,不要盲目跟風炒作。

2018年7月,央行會同相關部門搜排出國內88家數字貨幣交易平臺和85家首次代幣發行融資(ICO)交易平臺,並基本實現無風險退出。針對近期相關非法金融活動的新變種與新情況,相關監管部門組織屏蔽“出海”數字貨幣交易平臺。

韓國:禁止匿名交易

2017年9月29日,韓國金融服務委員會(FSC)表示,將禁止所有形式的代幣融資(ICO)。FSC表示,禁止一切形式的代幣融資,虛擬貨幣交易需嚴密管制和監控。代幣保證金交易及借貸行為也被禁止。

2018年1月7日,韓國金融情報組(FIU)與韓國金融監管服務局(FSS)宣佈將會對韓國國內“六大行”進行監管合規檢查,以確認這些銀行是否符合此前頒佈的加密數字貨幣規定,本次檢查的目的主要是為了確認國內銀行是否按照此前監管機構要求,禁止使用虛擬銀行賬戶進行匿名交易。

2018年1月30日,

韓國正式實行數字貨幣交易實名制,但除了Upbit、Bittsum、Coin One和Cobit幾個平臺之外,其他交易所均未獲得銀行提供的數字賬戶。

2018年3月7日,韓國發布禁令,公職人員不得持有和交易數字貨幣,與此同時韓國財長表示不會禁止普通公民數字貨幣交易。

日本:比特幣合法

2016年5月25日,日本國會通過《資金結算法》修正案,確定2017年4月1日正式實施。這標誌著日本承認數字貨幣為合法支付手段,並將其納入法律規制體系之內,成為全球第一個為數字貨幣交易所提供法律保障的國家。

2017年7月1日,日本新版消費稅正式生效,比特幣交易不再需要繳納8%的消費稅

2018年3月8日,日本金融廳(FSA)連發8道“肅清令”,成立了“數字貨幣交易從業者研究會”,整頓數字貨幣市場。

2018年6月22日,日本金融廳(FSA)向6家已經取得許可證的加密貨幣交易所發出了業務整改通知(bitFlyer、QUOINE、BTC Box、Bit Bank、Tech Bureau和Bit Point),稱這些交易所缺乏適當的內部管理系統,包括反洗錢措施、用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

2018年7月,日本金融廳(FSA)成立了一個新的部門——戰略發展和管理局(The Strategy Development and Management Bureau ,SDMB),其任務是處理數字貨幣,金融科技和洗錢問題。

美國:收緊交易政策

2018年3月7日,美國證監會開始監管使用 SAFT 協議的 ICO,向 80 家數字貨幣公司發出傳票。而 SAFT(未來代幣簡單協議,Simple Agreement for Future Tokens)也在 SEC 的“射程”範圍以內。

2018年3月11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宣佈數字貨幣交易所必須要進行註冊

2018年3月12日,美國證監會(SEC)最新發布《關於可能違法的數字資產交易平臺的聲明》,確認數字資產屬於證券範疇,因此交易所必須在 SEC 註冊或獲取牌照

,同時也公佈了已經註冊的合法證券交易平臺供投資者參考,Bittrex 和GDAX 均未上榜。

2018年6月,美國眾議院通過了被稱為“打擊非法網絡和偵查販運行為”的H.R. 6069號法案,以防止非法使用加密貨幣,包括比特幣、dash、zcash和monero。這項法案是在特勤局要求國會幫助停止這些活動之後通過的。

新加坡:處於灰色地帶

2016年6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推出“監管沙盒” 制度(Regulatory Sandbox),該制度規定參與的Fintech公司在事先報備的情況下,允許從事和⽬前法律法規有所衝突的業務,並表示若是ICO發行的數字代幣可視作資本市場產品,即可申請進入MAS的“監管沙盒”以進行試驗性運營。

2017年8月1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正式發表關於ICO監管的聲明文件,該聲明表示如果發行的數字貨幣包含有資本市場商品,具有資本投資屬性,比如可以用以表示所有權,就可以視為股份或是集資投資行為,就將根據《證券期貨法》受到MAS的監管。

2017 年 11 月14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發佈了 《數字代幣發行指引》(A Guide to Digital Token Offerings),視該指引為對ICO的澄清性文件,表明若發行的數字貨幣代表投資者持有的企業股權、資產所有權,或可轉換為公司債權,即按照《證券期權法》受到監管。一旦ICO發行的數字貨幣,符合《證券期權法》對股票的定義,除非發行方獲得豁免,否則須事先向MAS提交售股說明書。

2018年7月,MAS學院前院長、李白金融學院院長白士泮博士在“世界區塊鏈峰會暨第二屆國際區塊鏈遊戲論壇”上表示, 新加坡金管局正在考慮出臺新的監管要求。一是正擬定修改中的“認可市場操作者”(Recognised Market Operator),監管框架將會把證券類數字貨幣的交易平臺納入其監管框架之內,以迎合新的交易平臺經營模式的出現;二是正擬定“支付服務法令”(New Payment Services Bill),將會把其他非證券類數字貨幣的交易平臺納入其監管範圍,要求平臺做好KYC和AML、CFT防範措施。

瑞士:持寬容態度

2017年9月29日,瑞士金融市場監督管理局FINMA發佈《首次代幣發行的監管處理》,

表示ICO涉及以下方面可能受相關法律的監管:打擊洗錢和資助恐怖主義的規定、銀行法規定、證券交易的規定、集體投資計劃立法規定。

2018年2月16日,瑞士金融市場監督管理局FINMA發佈《ICO指導方針》,對早先發布的《首次代幣發行的監管處理》進行補充,表示是否受監管需要根據個案的具體情況進行判斷。指引稱,金融市場法律和法規並不適用於所有ICO,每一個案例都應該按照指引標準來決定。關鍵因素是代幣的潛在目的是什麼,以及是否能可交易或可轉移。FINMA把代幣分成3種類型:支付型代幣、功能型代幣和資產型代幣。

2018年7月,瑞士金融市場監管局(FINMA)與瑞士國家銀行以及其他的一些當地銀行舉行了會議,會議主要討論如何改善加密貨幣企業進入銀行的現狀,試圖改善加密貨幣企業與銀行的關係。

馬耳他:區塊鏈和數字貨幣的天堂

2018年4月,馬耳他內閣批准了三項法案,馬耳他內閣已經批准了三項與加密貨幣和區塊鏈技術相關的法案:《虛擬金融資產法案》、《馬耳他數字創新管理局法案》和《技術安排和服務法案》。其中《虛擬金融資產法案》的重點是ICO以及對某些服務提供商的監管,

它為加密貨幣和ICO提供了一個監管框架。

印度:明令禁止加密貨幣

2017年12月1日,印度財政部長Arun Jaitley表示,印度不承認加密貨幣是法定貨幣。儘管許多印度人開始熱衷加密貨幣,但是印度儲備銀行(RBI)仍然對去中心化貨幣非常謹慎。印度官員擔心,比特幣和其他加密貨幣將導致恐怖主義融資、洗錢和逃稅的增加。

2018年2月1日,印度財政部長Arun Jaitley在發表年度預算講話時再次表示,印度政府不會考慮令加密貨幣合法化,並將阻止在其司法管轄範圍內使用比特幣和其它加密貨幣。

泰國:從封殺到支持

2013年,泰國成為全球範圍內第一個封殺比特幣的國家。在泰國外匯管理和政策部看來,以下活動均視為違法:買賣比特幣、用比特幣買賣任何商品或服務、與泰國境外的任何人存在比特幣的往來。

2018年5月,泰國經過多輪聽證,發佈了數字貨幣及ICO監管法規,官方定義了加密貨幣,確定了泰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為監管機構,規定所有加密貨幣所有市場參與者,都必須在該法規生效日期後的90天內向SEC註冊,建立了加密貨幣監管的初步架構。

2018年6月,泰國監管部門公佈了監管細節,對泰國的ICO准入條件、交易所的年費及註冊資金等都做了詳細的規定,包括數字貨幣交易所的註冊資本為500萬泰銖(約100萬元),個人投資的上限為30萬泰銖(約6萬元),或不超過代幣總價值的70%等,被視為數字資產監管法令。

菲律賓:認可數字貨幣

2017年2月,菲律賓央行首次頒佈了國內交易所監管規定,正式承認比特幣為合法支付系統,成為首個給予比特幣“金融地位”的國家。

2017年8月,菲律賓央行行長Nestor Espenilla Jr聲明, 菲律賓中央銀行已經正式向兩家當地比特幣交易所頒發了許可證。

這是自菲律賓央行宣佈監管加密貨幣交易以及發佈加密貨幣交易所指導方針之後首次向交易所頒發許可證。

2018年4月,菲律賓政府宣佈允許10家區塊鏈和加密貨幣公司在卡加延經濟區(Cagayan Economic Zone)開展業務。企業有望為當地居民創造就業機會,從而獲得稅收減免。

2018年7月,菲律賓卡加延經濟區管理局(CEZA)宣佈授予三個數字貨幣交易所臨時許可證,並計劃頒發許可證給25家交易所。申請的公司需同時滿足至少投資兩年、投資金額不低於100萬美元,且在菲律賓設有辦公室的3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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