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重庆森林”里的何志武吗?36岁,他成了小说家|王家卫

电影人生

还记得“重庆森林”里的何志武吗?36岁,他成了小说家|王家卫

我叫何志武,26岁,警察。

失恋很多次之后,我就变的很沉默寡言,似乎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失望,想到自己以后会一个人走完这剩下的几十年,感觉很害怕。突然之间,我不敢睡在一个人的房间里,不是因为怕黑,而是害怕孤独。和同事住在宿舍的时候,虽然我们也很少交流,但是却不会有一个人在房间里的那种寂寞,那种空荡荡的安静可以把我从熟睡中惊醒。可能我需要的只是陪伴而已,并不需要交流的陪伴,毕竟我这么古怪,谁能听得懂我在讲什么。

有人劝我,说我总会找到一个人,陪伴余生,我将信将疑,毕竟还很年轻,经验阅历什么的都不太丰富,不能做出真与假的判断。我希望那个人说的是真的。不过,我确实很疲惫,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恢复,或者我就这样适应了这种四肢无力,浑身绵软,脑袋晕乎乎的感觉,永远是一副疲惫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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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后来又反复的想别人劝我的话,只是安慰我的吗?还是真的会如他所说,这对我很很重要,自己到底有没有可能摆脱这种困境,我想出的答案就是没有。失恋是一个成长的过程,在我心绪最浪漫的时候,错失了abcd四段感情,我的心坎里那些浪漫的泡沫只有那么多,已经用尽了,我只有一个冷冰冰的心露了出来,它看谁都很冷,连我自己它都仇视,好像这一切全是我的原因,我知道我害它受伤了,给了它很多美好的幻想,一个都没有实现,反而在它身上留了很多疤痕,那些疤痕都很深,即使过很久都不会消失。我不怪它恨我。

我听说啤酒可以治疗我这种疲惫,啤酒的泡沫可以化为我心坎里的泡沫,所以,我经常去酒吧,酒吧里的灯光昏沉沉的,而且人很多,很适合我,我在别的地方都不太自在,害怕别人发现我的孤单,虽然都是陌生人,但是孤单这种秘密,让陌生人知道会很别扭。酒吧是一个特殊的地方,大家都很坦诚的承认自己有一个秘密,彼此谁也不去偷窥谁的,像是约定好的一样。

酒吧里响起一些重金属的音乐时,我就会很开心,没学过跳舞,也会跟着节奏扭动一下,打打拍子。可能是我的疲惫太重了,一旦换上一些轻缓的音乐,我就慵懒了下来,看着走来走去的人,像是监控的摄像头,偶尔有几个搭讪的,我也会跟着她们聊,很开心,她们也很开心,我记不住她们的脸,经常给一个人讲两次同样的笑话,但我都能圆过去,像我双商这么高的人,只要不动心,不被爱情冲昏了头脑,一般都能游刃有余。我时常假设,如果我之前能保持些许理智,或许就不会这么疲惫,但是,话说回来,脑袋不发昏,像谈判高手一样撩妹,那还是爱情吗?这事挺矛盾的,想了一次我就不想再思考了。

阿may是我在酒吧里记住的第一个女人,也是唯一的一个,那天我戴着墨镜,像黑客帝国里的尼奥一样,很绅士,很冷,很酷,我猜我当时挺帅的,要么阿may也不会选择坐在我旁边,很安静的喝酒,她没有像我一样四处乱看,也没有看某一个人,不知道坐了多久,我猛然一惊,在那个不安静的场所,安静是最扎眼的,我感觉到了她的安静,她的坦然,我看着她,她没有望着我,但是我知道她感觉到了我的目光,她慢慢的抬起脸庞,让我看清楚每一个细节,但她的眼神聚焦在别处,应该是不想与我的目光交汇,我猜,注视了很久,杯子里的啤酒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没了,她的脸庞我还是没有记住,我以为她会像别的女人一样,转个身就会忘掉,即使再次相遇也如初次相遇般惊讶,这样便不会有后来的故事。

人的大脑喜欢记住一些特例,比如我记住了阿may,连续在酒吧呆了好多天都没有再遇到她,我有些失落,是不是她坐在我身边,而我却没有发现她,毕竟我不记得她的长相。我看着酒吧里的女人,每一个都像她,但每一个都不是,我慢慢的喝啤酒,算了,找她干嘛呢?在我喝第三杯的时候,有一个女人坐在距离我很远的位置上,我看不清她的脸,我觉得那就是阿may,前几天很安静的坐在我身边的那个女人。注视了一段时间,我便坐在了她身边的位置,不记得是怎么做到的,是慢慢踱步过去,还是像超人一样,一个瞬间移动坐在了她的身边。 她还是很安静,我很享受这种安静,但是心里有些蠢蠢欲动,打破了这安静。我试着搭讪,她并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冷,怎么形容呢?有些女人像烟花一样,没有点燃她之前,她就会那么安静的待在角落里,一旦点燃之后,就会很有魅力,阿may就是这样的女人,我就是那个能点燃她的人,我们聊的很开心,像多年不见的朋友,互相说着真真假假的过往,不过有一点是真的,我不能吃凤梨,会过敏,阿may说她最喜欢吃的就是凤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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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我喝了很多啤酒,却没有醉,第二天还可以正常上班,晚上还是可以去酒吧。阿may第二天没有去酒吧,我也没有要她的联系方式,因为我觉得只有看着她,我才想说话。过了好久,隔了好多天,我才看到她。她化了很浓的妆,我觉得很别扭,像是隔了一层东西,使我不能接近,我过去跟她打招呼,她说她今天带了男朋友过来,恐怕不能陪我聊天了,我说没关系。其实很有关系,我觉得很不爽,也搞不清楚为什么不爽。我站在离阿may很远的地方,还是可以听到阿may和她男朋友说说笑笑的声音,原来我的听觉这么好,我第一次发觉。我还发现啤酒是喝不醉的,我很想醉掉,干了很多杯,还是很清醒。我只好离开酒吧,现在酒吧也让我感到别扭。

回家的路上,我走进一家超市,买了几罐凤梨罐头,回到家慢慢吃,我感觉一个人吃不完,喊来老虎帮我一起吃,老虎是一条拉布拉多犬,卖狗的人说的,可是他总也长不大,这家伙最挑食,凤梨他也不想吃,全留给我吃,我吃着吃着皮肤上便出了很多小红点,这是过敏了,我打电话给我的同事,告诉他,我生病了,明天不能班,后天也不能,说不定这个星期都不能,帮我请假。我同事说,你小子搞什么,是不是又失恋了?我说,怎么会,食物过敏,你知道的,我一吃凤梨就会过敏,我今天吃了很多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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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傅说我这种人如果很正常的生活,是很不正常的,我很纳闷,从小学到大学我我一直很正常,学习成绩中等,各种表现也很一般,我没有做过出头鸟,也没有做过吊车尾,我的同龄人都可以正常毕业、工作、结婚,为什么我不能?师傅说,人如果什么都不在乎,就会像一盆水一样,能溶很多东西,变成各种各样的颜色,但是最后你还是会变成一盆水,什么都没有改变。 我笑了,怎么可能。

我叫何志武,36岁,小说家。

这个年纪很适合写东西,因为有好多过去的人和事值得回忆,也有好很多的困惑与失落需要沉淀一下,拷问自己,这一切,是否值得?

十年前我来到这个城市的时候,住在一个四人间的宿舍,大部分时间只有两个人居住,可我还是会觉得很拥挤,年轻人有很多小秘密不愿意摆放出来,让别人看,只能摆在心里,有时候地方不够,我就写在日记本上。无聊的时候,我就会翻看以前的日记,我发现写的最多的是这个城市的夜晚,直到现在依旧如此;我是一个很没有安全感的人,觉得晚上的时候,外面比寝室有安全感,那时候,我经常在外面流浪一整个晚上,穿梭在一片又一片昏黄的灯光里;天亮了,我就会回家,蒙头大睡,白天的时候,哪里都没有安全感,在梦里能让我舒服一点,但是我睡眠又很少,每隔一段时间就会醒来,再也睡不着。

那样生活了一段时间,我很累,每次想问问自己最近干了些什么事情的时候,竟然只能想起一堆碎片一样的画面。我不太清楚,自己为什么活得这样浑浑噩噩,像雨天的时候,爬在土壤表面的蚯蚓一样,软软的,就算把昨天切掉,也不会影响我今天的生活,我还可以继续蠕动。我想是应该换一个方式生活了。

西虹市首富、吴亦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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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找到了一个单人公寓,租金很贵,但我还是很固执的租了下来,因为我觉得一个人才能过上完整的生活。还好,在外面,我肯吃苦肯受累,什么都可以做,回到我的房间,我做我想做的一切,每天我都要在束缚与自由之间切换,一张一弛,很有节奏,有了节奏我就会很安心。在这间单人公寓里,我慢慢的走向了另一段生活。

我看着这座城市,感觉距离很近,只有城市才能有这样浓郁的人的气息,我喜欢它,喜欢藏在它的角落里,当一个局外人。

如今我也成了中年人,难以置信,虽然我并没有一根白头发,身体健康,像二十多岁的小伙子一样,但是,毕竟已经苍老了,眼神儿里全是暮年的浑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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