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勢出擊搜查家底,代表見證「老賴」還款

酒後駕車釀成交通事故,致人傷亡,服刑出獄後,對於傷者損失卻拒絕賠償。近日,經石門縣法院執行,被執行人陳某想方設法繳清了全部執行款,該案執行完畢。

2016年的一天晚上,陳某醉酒後駕駛小汽車上路行駛,與一輛二輪摩托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摩托車上的三人一死兩傷,陳某負事故主要責任。事故發生後,陳某主動投案自首,並向死者家屬賠償28萬元並取得諒解,向兩傷者支付醫療費3萬元。後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陳某有期徒刑8個月,並以刑事附帶民事判決陳某還需賠償兩傷者9.3萬元。

陳某服刑出獄後,開肉案為生,對於兩傷者陳某全、陳某鑫損失卻不賠償。陳某全、陳某鑫申請執行後,經法院多次執行,僅執行到位1.2萬元,陳某自己承諾的給錢期限屆滿後,甚至不接聽法官電話。

經司法查詢,陳某名下無任何存款,執行法官感覺蹊蹺,於是決定組織力量對陳某家進行搜查。搜查當日,專門邀請了鎮政法書記、村幹部、縣人大代表等人到場見證執行。經搜查,從陳某家二樓客廳的包裡面搜出現金17000元,清點後當場予以扣押。搜查過程中,陳某父親阻擾執行,被法院依法予以拘留。

搜查結束後,陳某被傳喚到法院處理該案。在村支部書記、村主任、縣人大代表的參與下,經批評教育,陳某父親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陳某及其家人也轉變態度,積極同申請人協調還款,達成了約期還款協議,陳某還找人提供了擔保。

在約定的還款期限內,陳某即將拖欠的執行款全部繳到了法院,日前,兩申請人從法院領取了執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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