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次改革中,行政机关的事业编制人员将会怎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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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职能整合,人员怎么改,机关工勤和非参公事业单位工勤有何区别,改革后人员又是如何安置?

一、整合成为一个行政机构。

多个单位整合成为一个机构,或者多项分散在各个部门里面的职能,整合到一个机关。这类单位的人员,一般是随着职能一起整合到新成立的行政机构,人员身份随之成为行政人员,占行政编制,直接参公。这对大多数人来是个难得的好机会,因为多个单位整合成一个单位,那么整合前,这些单位多半因为职能单一、人员编制少,多是事业单位,还不一定参公,这样一整合,不用费事,直接转公务员。

二、整合成为行政机构的下属机构。

这类机构一般仍然是事业单位,整合后职能基本不变,单位性质、人员、编制、工作任务等基本保持原状,或者变来变去也一个样。整合后,人员编制基本为事业,是行政单位的辅助,参公的机率更小了,职能弱化的,甚至连独立的法人资格都会失去,建设、项目、执法,都要接受管理机构的委托才能实行。

三、职能分散,合并到多个机构。

编随事走,人随编走。整合到行政单位的职能,相关人员改为行政编制,成为公务员;整合到事业单位的职能,相关人员占事业编制,参不参公,视具体情况而定。

四、整合成为直属事业单位。

对应上级是行政单位,由于行政单位个数限制,成为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占事业编制,单位参公,人员参公。

整合后,还有一个变化,简述一下:

一、领导职数减少。多个单位整合为一个单位,领导职数严重减少,除极少部分保留原职到新单位之外,原先的一把手、大部分副职、大部分内设机构的领导,都会被调整,或者变虚职保留待遇。

二、编制紧缺,行政编制更少。这是在任何地方都存在的严重问题,一般省以上编制有富余,市及以下,行政编制极少,改制后,本来应该占行政编制的,本来应该扩编的,都因为这个瓶颈,单位缩小规模,原来的人员没有正常身份,超编严重,甚至出现国家禁止出现的编制类型--机关事业编、自定事业编。本来身份合适,可以过渡为公务员,由于不在编,不能过渡,由于超职数,领导也不能过渡。

三、工资待遇减少。专业技术人员执行公务员待遇,中级以上职称,工资会大大减少。

四、晋升机会变少。当然的,领导职数少了嘛。

机关工勤和非参公事业单位工勤有何区别?

工勤岗位,又称工勤技能岗位,是指在岗位设置中的从事简单体力工作或一般技术工种的岗位,比如技术工人、水电工、司机、通讯员、打字员等。

工勤人员占用编制,为工人身份,但现在各地执行政策有所不同,有些地方招收的是临时工勤人员,所以待遇会有很大差别。而我们所讲的是有正式编制的工勤人员,一般分为行政机关工勤人员(参公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和非参公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前者服务于公务员系统(参公事业单位),后者服务于事业单位。那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有何区别呢?

编制只减不增

现在很多地方要求工勤编制只减不增,也就是退休一个核销一个工勤编制,也有一些单位由于历史原因存在工勤人员但没有工勤编制,不过虽然没有编制但人员工资渠道和其他编制人员一样。同样,现在机关事业单位新招收的都是大学毕业生,他们都有干部身份,都是入编公务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

从事工作

机关工勤和事业工勤从事的工作或者岗位几乎一样,都是技术工人、水电工、司机、通讯员、打字员等。

来源方面

两者来源几乎相同,就目前的工勤岗位主要有以下几个来源:

以前的“接班顶替”,也就是父母退休后,子女到父母所在单位上班,但不一定从事相同岗位,因很多子女没有干部身份,所以被安排在工勤岗位。优秀村主干招录,有些地方会设置一定的条件招录优秀村主干,一些村主干考录后没有因没有干部身份入编工勤岗位。临时工入编,前几年在乡镇工作较长时间的临时工会采取一定考核方式入编,如一些计生办长期做临时工的工作人员,他们也因没有干部身份只能入编工勤岗位。一些毕业生参加工作多年后考上事业编制,但中途没有保留干部身份,也入编工勤岗位。还有一部分来自军转士官。

转岗方面

机关工勤一般不能转为公务员。事业工勤在一些地方出台了政策设定了一定条件可以转到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如重庆市就出台了以下几个转岗条件:

七级职员:现聘在工勤技能一级岗位,或者在工勤技能二级岗位上工作五年以上。

八级职员:现聘在工勤技能二级及以上岗位,或者在工勤技能三级岗位上工作五年以上;

九级职员:现聘在工勤技能三级及以上岗位,或者在工勤技能四级岗位上工作五年以上;

十级职员:现聘在专业技术岗位,或者现聘在工勤技能四级及以上岗位,或者在工勤技能五级岗位上工作五年以上。

工资晋升

两者都是采用工人技能等级,从普通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逐级晋升。

工资区别

机关工勤和非参公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工资区别不大,但目前来说车补、通讯误餐补贴机关工勤可以领取,非参公事业单位工勤还没有领取。

延伸阅读

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时间表,2020年将基本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任务,各地在前期完成清理规范,梳理分类,积极探索的基础上,随着时间推移,已经进入改革深水区,要啃“硬骨头”了。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目标是“甩两头,保中间”,即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为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

对于处于改革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尤其是处于两头的,参公的倒是满怀期望摘帽挺进行政,但显然僧多粥少,退居公益类的概率更大,那就担心是否能保留参公身份?毕竟让这个群体去考职称也显失公平了。经营类的就更担心转为企业事业身份不保,前途未卜。处于中间层的公益一类还是比较安心,纹丝不动,可能还更有保障;划入公益二类则担心预算不足所带来的收入待遇不降低的问题。总之千佛千面,各怀心思。靴子一天不落地,忧虑一天不会停。

上个月,江苏省在前期完成省级和4个设区市、12个县(市、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基础上,开始推进全省293家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这是改革的最难点。

人员安置分为5类

大家所关心的改革后的安置问题,大体分为以下5类。各地已出台的政策没有太大的出入,具体如下:

第一类:由于有些事业单位直接并为行政体系内,所以事业单位的人员可以自由的选择是选择成为公务员还是安置到其他事业单位进行工作。

第二类:转入其他事业单位,这类事业单位人员,是仍然就有行政管理能力,如果自身能力无法与公务员工作岗位相匹配,则进入其他事业单位去进行工作。

第三类:被辞退。在整合,核减编制单位的人员,如果个人能力不足实在不能与公务员的岗位相匹配,就会被辞退。

第四类:退休。本身已经快到国家退休年纪的,国家会给办理,提前退休

第五类:有的单位已经从事业单位转为企业,职工会直接转为企业员工,以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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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使用的是行政编制和工勤编制,行政机关里面使用事业编制的人员,是典型的混岗行为,即使没有此次改革,也是清理的对象。

1、行政机关要求编制和岗位相互对应。混岗混编是违规行为,行政机关使用的是行政编制,和极少部分供工勤人员使用的工勤编制。由于行政编制少,大部分行政机关编制不够用,尤其是县区一级。为了弥补工作力量的不足,部分机关使用下属事业单位的编制和人员代替,或者是超编使用工作人员,这些虽然合情,但不全理,是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的行为。

2、解决的原则:首先是严禁超编调人,调整人员的时候,先要在机构编制部门办理“控编卡”,如果有空缺编制,才能采用招考、遴选、调任等方式,为单位调整加强工作力量。

其次,不能混编混岗。行政机关只能使用行政编制或者工勤编制,不管是下属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还是在机构改革中整合进来的事业编制,都不能供机关人员使用。调整使用的下属事业单位的编制和人员,要严格按照个人工作安排文件和信函,在相应的机构使用相应的编制,即使因工作借调,也不能超过6个月。

3、因机构改革整合进机关的事业人员,机构编制部门要及时为其转换行政编制。如果区域内行政编制不足,调剂困难,机关内的事业编制,要按照随空随销的原则,在机关行政编制因自然减员空缺后安排其使用行政编制,或者使用事业编制人员自然减员后,这些事业编制要收回另行安排,以解决机关中存在的事业编制这种违规做法。

4、对实在不能解决行政编制的人员,要安排进行分流。

如果靠自然减员短期内不能解决混编问题(一般为两年),可以考虑将机关存在的事业编制和人员,连人带编调整到其他事业单位,或者人编分开,将人员调整到有空缺编制的行政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改革中整合到机关的事业人员,可以通过相关程序培训、考试后过渡为公务员,因此,分流到事业单位继续使用编制比较困难,但也是一种解决办法。


真宁腔调


以后凡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县所有局类工作人数一律由中央决定,凡任何县领导认为人少,中央立刻叫该县领导滚蛋!凡我中央定的人数,我中央负责,工资各档次单价由我中央定,任何地方政府不得更改,各地方政府不得另聘工作人员,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全部县级、市级、省级凡吃财政饭的,一律必通国考并由中央调控录用,凡县级以上(包括县级)所有公职人员的死亡、退休、或其它因素而导致岗位空缺问题,地方政府必须如实上报中央,由中央调补!


智空8


取消事业编全部改成企业性质,(如天气站如果报的准确可以加分国家按编支付定任务定岗让每个人都出力)这样才合理,彻底取消不合格人进入有能人进不去严格定岗定编不要养闲人后门人,严格财务审计监督经常监督换组监督。


老崔美丽海滨小城荣成


事业单位改革,想必各位有关注相关资讯的亲们一定不陌生啦!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开始,紧接着编制改革、机构改革;各类改革中,对于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似乎都有所保留,向公务员编制过渡的呼声也是持续的高涨。那么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如何?会有哪些新的文件出台?

在中国机关编制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栏目下,出现贵州省六盘水市编办“三举措”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梳理工作和甘肃省张掖市编办扎实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准备工作两篇资讯,都是针对行政职能单位改革而开展的前期工作,未来或将不再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以下中国机关编制网两篇资讯原文:

延伸:行政事业单位有哪些?

行政事业单位,是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统称,因为中国特有的政治体制,经常是行政和事业单位不分家,很多政府部门如房管局、规划局等,有的地区是行政单位,但有的地区是事业单位,所以老百姓统称政府部门为行政事业单位,很多地方政府发文也以此为统称,如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县属行政事业单位等。

行政事业单位是国家财政部门拨款发工资,一般是全额财政拨款。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其履行的是执法监督和社会一些管理职能,如部门所属的执法监督、监管机构等。


广东中公事业单位


我认为:机关,特别是基层,改革后这种混编现象还存在。按中共《决定》要求,今后事业单位分为:为政府服务和为社会服务两种性质。混编的应属为政府服务的,将与机关统筹管理,即似"参公"性质。这种现象将过渡持续一段时间(可能十几年),以后经整顿和整编,向行政过渡,最后不存在混编和政事不分的局面。个人看法,不喜勿喷。


南流1


这次真的很希望,国家也能为,我们工作在,基层一线的工勤人员也一个转干的机会,我们确实不比当兵的差


手机用户21775940868


我所了解的县级机构里有很多混编的情况。如某县招投标办有少数几个行政编制,其他都是事业编制,有个行政服务中心(有的叫政务办)有四个行政编制,其他十几个人都是事业编制。但是这些单位都是事业单位性质。

所以期待这次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能够厘清这种乱像。


简单生活151130538


从秦朝开始,官和吏的关系就是文人政治的核心问题,延续到现在,就是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的关系。古代的科举相当于现在的国考加省考,只是翰林的数量少一点,具体到州县里面的工作人员都是从社会人员选择。具体到现在,公务员招考的就是国家行政人员,但受制度限制和工作量繁重,行政机关必然要征调事业人员,这个问题其实是体制内不能避免却很难解决的问题,非常考验领导人的智慧。毕竟身份问题是和待遇挂钩,处理不好会严重影响文官制度的稳定。


简单冲冲冲88


这个社会很畸形和变态,行攻附属编制的再优秀也只能是工人,原本工人身份的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可以聘干变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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