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條件可以在異地就醫嗎?”
“我要在異地看病的話需要什麼材料呀?”
近期,佛山12345收到不少
關於異地就醫提出問題的諮詢電話
異地就醫問題由來已久
一方面
國內醫療資源分佈嚴重不均
罹患重病,要想得到較好的救治
也只能往大城市跑,進行異地就醫
另一方面
許多人因工作需要,被長期派駐外地
參保地和就醫地分屬不同的城市
異地就醫在所難免
今天,我們就來看一下
異地就醫的相關問題
禪城區
審批條件
符合【以下申請條件之一】的參保人,可以提出申請:
1.長期異地居住超過180天的居民、退休人員、一級至四級工傷傷殘職工;
2.單位擬派駐市外180天的在職職工(回戶籍所在地長期居住或工作的,不受180天限制)。
申請材料
一.異地就醫申請及變更異地就醫地點申請
1.《佛山市基本醫療保險長駐(住)異地就醫申請表》或《廣東省異地就醫登記備案表》原件1份;(1.選擇廣東省內醫療機構的提供《佛山市基本醫療保險長駐(住)異地就醫申請表》,核對參保人填寫的資料、所選的醫療機構名稱及異地社保機構的審核意見;2.選擇廣東省外醫療機構的提供《廣東省異地就醫登記備案表》,核對參保人填寫的資料及所選的醫療機構名稱。)
2.加蓋單位公章的單位擬派駐異地工作超過(含)180天的證明原件1份;(單位擬派駐市外工作超過(含)180天的提供)
3.長期異地居住的證明材料,核原件收復印件1份;(1.長期異地居住退休人員、一級至四級工傷傷殘職工及以居民身份參保的人員提供。2.戶籍在異地的提供參保人本人異地的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戶籍不在異地的提供異地居住證或異地養老院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如戶籍不在異地的人員因不符合居住地居住證的有關規定而不能出具居住證明的參保人,可以提供居住地公安部門出具的在異地居住超過180天的證明材料。)
4.參保人的社會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證明,核原件收復印件1份;(1.如用人單位為參保職工辦理長駐異地就醫業務時,可核對參保職工的社會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後,向社保經辦機構提供加蓋單位印章的複印件,無需再提供原件。2.有效身份證明是指:中國內地居民提供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身份證遺失或過期的提供臨時身份證;未成年人尚未辦理身份證的可提供戶口簿;港澳臺籍的提供通行證;外籍人員提供護照。)
5.代辦人的社會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證明,核原件收復印件1份;(
1.非參保人本人辦理的,需提供。2.如用人單位為參保職工辦理長駐異地就醫業務時,可核對代辦人的社會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後,向社保經辦機構提供加蓋單位印章的複印件,無需再提供原件。3.有效身份證明是指:中國內地居民提供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身份證遺失或過期的提供臨時身份證;未成年人尚未辦理身份證的可提供戶口簿;港澳臺籍的提供通行證;外籍人員提供護照。)二.異地就醫變更醫療機構申請
1.《佛山市基本醫療保險長駐(住)異地就醫申請表》或《廣東省異地就醫登記備案表》原件1份;(1.選擇廣東省內醫療機構的提供《佛山市基本醫療保險長駐(住)異地就醫申請表》,核對參保人填寫的資料、所選的醫療機構名稱及異地社保機構的審核意見;2.選擇廣東省外醫療機構的提供《廣東省異地就醫登記備案表》,核對參保人填寫的資料及所選的醫療機構名稱。)
2.參保人的社會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證明,核原件收復印件1份;(1.如用人單位為參保職工辦理長駐異地就醫業務時,可核對參保職工的社會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後,向社保經辦機構提供加蓋單位印章的複印件,無需再提供原件。2.有效身份證明是指:中國內地居民提供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身份證遺失或過期的提供臨時身份證;未成年人尚未辦理身份證的可提供戶口簿;港澳臺籍的提供通行證;外籍人員提供護照。)
3.代辦人的社會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證明,核原件收復印件1份;(1.非參保人本人辦理的,需提供。2.如用人單位為參保職工辦理長駐異地就醫業務時,可核對代辦人的社會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後,向社保經辦機構提供加蓋單位印章的複印件,無需再提供原件。3.有效身份證明是指:中國內地居民提供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身份證遺失或過期的提供臨時身份證;未成年人尚未辦理身份證的可提供戶口簿;港澳臺籍的提供通行證;外籍人員提供護照。)
三.異地就醫註銷申請
1.參保人的社會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證明,核原件收復印件1份;(1.如用人單位為參保職工辦理長駐異地就醫業務時,可核對參保職工的社會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後,向社保經辦機構提供加蓋單位印章的複印件,無需再提供原件。2.有效身份證明是指:中國內地居民提供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身份證遺失或過期的提供臨時身份證;未成年人尚未辦理身份證的可提供戶口簿;港澳臺籍的提供通行證;外籍人員提供護照;參保人死亡並註銷戶籍的,提供死亡證明或戶籍註銷證明。)
2.代辦人的社會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證明,核原件收復印件1份;(1.非參保人本人辦理的,需提供。2.如用人單位為參保職工辦理長駐異地就醫業務時,可核對代辦人的社會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後,向社保經辦機構提供加蓋單位印章的複印件,無需再提供原件。3. 有效身份證明是指:中國內地居民提供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身份證遺失或過期的提供臨時身份證;未成年人尚未辦理身份證的可提供戶口簿;港澳臺籍的提供通行證;外籍人員提供護照。)
3.書面註銷申請書原件1份。
申請手續
1.申辦人【持所需材料】到任一鎮(街)行政服務中心綜合服務窗口提出申請;
2.鎮(街)行政服務中心綜合服務窗口【需對資料的有效性和完整性進行核對】,資料齊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則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執》;將材料轉交到社保分局;對於資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鎮(街)行政服務中心綜合服務窗口工作人員出具《補正資料通知》;
3.社保分局工作人員進行【初核、複核】,複核通過的在《佛山市基本醫療保險長駐(住)異地就醫申請表》或《廣東省異地就醫登記備案表》上蓋章確認,並在業務系統中打印《基本醫療保險長駐(住)異地人員就醫申請確認單》一式兩份;
4.社保分局將《佛山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常駐(住)異地就醫申請表》(參保人聯)或《廣東省異地就醫登記備案表》(參保人聯)和《基本醫療保險長駐(住)異地人員就醫申請確認單》交鎮(街)行政服務中心綜合服務窗口;
鎮(街)行政服務中心綜合服務窗口通知申辦人按法定方式領取結果,並指引參保人按要求在《基本醫療保險長駐(住)異地人員就醫申請確認單》上簽名確認,鎮(街)行政服務中心綜合服務窗口確認無誤後,將《佛山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常駐(住)異地就醫申請表》(參保人聯)或《廣東省異地就醫登記備案表》(參保人聯)和《基本醫療保險長駐(住)異地人員就醫申請確認單》第二聯交申辦人,《基本醫療保險長駐(住)異地人員就醫申請確認單》第一聯交回社保分局。
受理部門
禪城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任一鎮街分局
受理地點
禪城區各鎮(街)行政服務中心綜合服務窗口
祖廟街道行政服務中心綜合服務窗口:禪城區朝安北路25號祖廟街道行政服務中心;
石灣鎮街道行政服務中心綜合服務窗口:禪城區惠景路17號石灣行政服務中心;
南莊鎮行政服務中心綜合服務窗口:禪城區南莊鎮紫洞南路106號南莊商業廣場A1座四樓;
張槎街道行政服務中心綜合服務窗口:禪城區張槎一路115號華南創谷科技園11座二樓。
受理時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節假日除外)
受理時限
【即辦】(個人申請辦理可實現即辦,單位團體辦理少於五人可實現即辦,其他特殊情況需要3個工作日辦結。)
南海區
審批條件
符合【以下申請條件之一】的參保人,可以提出申請:
1.長期異地居住超過180天的居民、退休人員、一級至四級工傷傷殘職工;
2.單位擬派駐市外180天的在職職工(回戶籍所在地長期居住或工作的,不受180天限制)。
相關手續
一.申請手續
1.參保人社會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證明(核原件收復印件,用人單位為參保職工辦理長駐異地就醫業務時,可核對參保職工及代辦人的社會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後,向社保經辦機構提供加蓋單位印章的複印件,無需再提供原件,必選);
2.《佛山市基本醫療保險長駐(住)異地就醫申請表》(必選);
3.單位擬派駐市外工作的職工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單位擬派駐異地工作超過(含)180天的證明或長期異地居住的證明材料(長期異地居住退休人員、一級至四級工傷傷殘職工及以居民身份參保的人員提供;戶籍在異地的提供參保人本人異地的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戶籍不在異地的提供異地居住證或異地養老院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必選);
4、因不符合居住地居住證的有關規定而不能出具居住證的參保人,可以提供居住地公安部門出具的在異地居住超過180天的證明材料。(可選)
5.代辦人的社會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證明(核原件收復印件,用人單位為參保職工辦理長駐異地就醫業務時,可核對參保職工及代辦人的社會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後,向社保經辦機構提供加蓋單位印章的複印件,無需再提供原件,可選)。
二.變更手續
1.參保人社會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證明(核原件收復印件,用人單位為參保職工辦理長駐異地就醫業務時,可核對參保職工及代辦人的社會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後,向社保經辦機構提供加蓋單位印章的複印件,無需再提供原件,必選);
2.《佛山市基本醫療保險長駐(住)異地就醫申請表》(必選);
3.代辦人的社會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證明(核原件收復印件,用人單位為參保職工辦理長駐異地就醫業務時,可核對參保職工及代辦人的社會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後,向社保經辦機構提供加蓋單位印章的複印件,無需再提供原件,可選)。
三.註銷手續
1.參保人社會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證明(核原件收復印件,用人單位為參保職工辦理長駐異地就醫業務時,可核對參保職工及代辦人的社會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後,向社保經辦機構提供加蓋單位印章的複印件,無需再提供原件,必選);
2.書面註銷申請書(必選);
3.代辦人的社會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證明(核原件收復印件,用人單位為參保職工辦理長駐異地就醫業務時,可核對參保職工及代辦人的社會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後,向社保經辦機構提供加蓋單位印章的複印件,無需再提供原件,可選)。
審批程序
1.窗口受理;
2.工作人員初核;
3.分管領導審核;
4.窗口辦結。
審批時限
3個工作日辦結
受理機構
參保人所屬鎮(街)社保分局
受理地點
參保人所屬鎮(街)行政服務中心社保窗口
1.佛山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南海分局大瀝辦事處:南海區大瀝鎮振興路54號
2. 佛山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南海分局黃岐辦事處:南海區大瀝鎮黃岐鄱陽路117號(原黃岐地稅大樓)
3. 佛山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南海分局大瀝鹽步辦事處:南海區大瀝鎮穗鹽路時代廣場大瀝行政服務中心
4. 佛山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南海分局獅山辦事處:南海區獅山鎮城區獅城路3號獅山鎮行政服務中心
5. 佛山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南海分局獅山小塘辦事處:南海區獅山鎮小塘三環西路小塘辦事處二樓小塘行政服務中心
6. 佛山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南海分局松崗辦事處:南海區獅山鎮松崗松石路松崗廣場松崗行政服務中心
7. 佛山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南海分局官窯辦事處:南海區獅山鎮官窯大道10號官窯行政服務中心
8. 佛山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南海分局丹灶辦事處:南海區丹灶鎮金沙大道金興路7號1座丹灶鎮行政服務中心
9. 佛山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南海分局西樵辦事處:南海區西樵鎮樵高路65號西樵環運大樓
10. 佛山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南海分局九江辦事處:九江鎮啟航大道2號A棟鎮行政綜合服務中心,即梅圳立交附近廣佛壹號商貿物流城內。
11. 佛山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南海分局羅村辦事處:南海區羅村街道府前路3號羅村行政服務中心
12. 佛山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南海分局桂城分局平洲辦事處:桂城行政服務中心二樓南海區桂城街道平洲南港路8號
13. 佛山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南海分局裡水辦事處:南海區裡水鎮裡水鎮新興路15號裡水行政服務中心一樓
14. 佛山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南海分局裡水辦事處:南海區裡水鎮和順沿江北路6號
15. 佛山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南海分局大圃辦事處:獅山鎮大圃顏峰大道1號之一(大圃行政服務中心一樓)
16. 佛山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南海分局桂城分局南海廣場辦事處:南海大道西海一路B座首層
順德區
審批條件及相關規定
◇條件:
1.長期異地居住超過180天的居民、退休人員、一級至四級工傷傷殘職工;
2.單位擬派駐市外180天的在職職工(回戶籍所在地長期居住或工作的,不受180天限制)
◇相關規定:
由所在單位(沒有單位的由個人)到參保所屬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醫保異地就醫申請,【
可選擇】不超過3間經當地社保經辦機構確定的定點醫院作為就醫定點醫療機構,報參保所屬社保經辦機構批准備案。參保人在其選定醫療機構發生納入基金支付範圍的醫療費用(含住院、門診特定病種、門診慢性病種)按市內同類別定點醫療機構的支付比例支付。
相關手續
一.申請手續:
符合佛山市長期異地居住條件的參保人申請異地就醫,可由參保單位或參保人填好《佛山市基本醫療保險長駐(住)異地就醫申請表》(以下簡稱《長駐(住)異地就醫申請表》),攜參保人的社會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並根據不同的情況分別提供以下資料,向參保所屬社保經辦機構申請異地就醫:
1、長期異地居住退休人員、一級至四級工傷傷殘職工及以居民身份參保的人員提供長期異地居住的證明:戶籍在異地的提供參保人本人異地的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戶籍不在異地的提供異地居住證或異地養老院證明原件及複印件。(若因不符合居住地居住證的有關規定而不能出具居住證的參保人,可以提供居住地公安部門出具的在異地居住超過180天的證明材料)
2、單位擬派駐市外工作的職工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單位擬派駐異地工作超過(含)180天的證明。
有效期:中途停保或變更參保單位的在職參保職工,其異地就醫資格自原參保單位停保次月起失效;參保身份轉變的參保人其異地就醫資格自其轉換身份次月起失效。其他人員的異地就醫資格自獲准之日起長期有效。
二.變更手續:
1.符合享受異地就醫的參保人,要求將選定醫療機構變更為當地其他定點醫療機構或原選定醫療機構名稱、等級等發生變更的,需重新填報《長駐(住)異地就醫申請表》並提供社會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向參保所屬區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變更。
2.若參保人要求變更異地就醫地點的,應按本條第(一)款規定重新辦理異地就醫申請。
三.註銷手續:
參保人或用人單位要求註銷異地就醫的,提供社會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書面註銷申請書(沒有模板,參保人自行擬寫),向參保所在區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註銷。
提示:
1.用人單位為參保職工辦理長駐異地就醫業務時,可核對參保職工及代辦人的社會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後,向社保經辦機構提供加蓋單位印章的複印件,無需再提供原件。
2.參保人或用人單位申請辦理長駐(住)異地就醫相關手續的,社保經辦機構經辦人員確認資料齊備並經複核無誤後,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資料不齊或有誤的,需出具《補正材料通知書》告知參保人或用人單位需補正的資料。
受理地點
1.社保杏壇辦事處:佛山市順德區杏壇鎮河北六路南18號
2. 社保樂從辦事處:佛山市順德區樂從鎮興樂路163號樂從鎮行政服務中心三樓
3. 社保均安辦事處:佛山市順德區均安鎮建安路6號
4. 社保容桂辦事處:佛山市順德區容桂桂洲大道中44號
5. 社保勒流辦事處:佛山市順德區勒流街道辦建設西路102號
6. 社保大良辦事處:佛山市順德區大良街道新基三路22號之8
7. 社保北滘辦事處:佛山市順德區北滘鎮三樂東路5號首層之一(即交警中隊旁邊的原鎮人社局舊址)
8. 社保陳村辦事處:佛山市順德區陳村鎮永寧路宏富樓10-17號
9. 社保龍江辦事處:佛山市順德區龍江鎮人民北路錦屏樓28號
10. 佛山市順德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佛山市順德區大良鳳山東路45號
11. 社保倫教辦事處:佛山市順德區倫教街道新成路御景坊7座13號鋪
特殊情況說明
1.【相關申請表】可在順德社保網上下載,網址http://www.shunde.gov.cn/gdsdsi。
2.【有效身份證明】是指:中國內地居民提供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身份證遺失或過期的提供臨時身份證;未成年人尚未辦理身份證的可提供戶口簿;港澳臺籍的提供通行證;外籍人員提供護照;參保人死亡並註銷戶籍的,提供死亡證明或戶籍註銷證明。
3.【非參保人本人】辦理的,還需提供代辦人的社會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4.已辦理長期異地就醫手續的參保人,回到本市住院或需在當地轉院的,按照市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或轉院的相關規定享受醫保待遇。
高明區
審批條件
符合【以下申請條件之一】的參保人,可以提出申請:
1.長期異地居住超過180天的居民、退休人員、一級至四級工傷傷殘職工
2.單位擬派駐市外180天的在職職工(回戶籍所在地長期居住或工作的,不受180天限制)
相關手續
一.申請手續
《佛山市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佛府辦【2016】60號)第三十六條規定:
長期異地居住超過180天的居民、退休人員、一級至四級工傷傷殘職工和單位擬派駐市外180天的在職職工(回戶籍所在地長期居住或工作的,不受180天限制),由所在單位(沒有單位的由個人)到參保所屬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醫保異地就醫申請,可選擇不超過3間經當地社保經辦機構確定的定點醫院作為就醫定點醫療機構,報參保所屬社保經辦機構批准備案。
《佛山市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申辦規定》(佛社保【2016】87號)第六條規定,符合佛山市長期異地居住條件的參保人申請異地就醫,可由參保單位或參保人填好《佛山市基本醫療保險長駐(住)異地就醫申請表》,攜參保人的社會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並根據不同的情況分別提供以下資料,向參保所屬區社保經辦機構申請異地就醫:
1、長期異地居住退休人員、一級至四級工傷傷殘職工及以居民身份參保的人員提供長期異地居住的證明:戶籍在異地的提供參保人本人異地的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戶籍不在異地的提供異地居住證或異地養老院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2、單位擬派駐市外工作的職工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單位擬派駐異地工作超過(含)180天的證明。
中途停保或變更參保單位的在職參保職工,其異地就醫資格自原參保單位停保次月起失效;參保身份轉變的參保人其異地就醫資格自其轉換身份次月起失效。其他人員的異地就醫資格自獲准之日起長期有效。
參保人辦理異地就醫申請後,在市外已實行聯網結算的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可即時聯網結算。在未實行聯網結算的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參保人墊付,然後持參保人身份證、社保卡、就醫憑證、醫療機構醫療費用收費收據、費用明細清單、疾病診斷證明、出院小結等相關資料,三個月內到參保所在地社保機構申請報銷醫療費。
二.變更手續
1.符合享受異地就醫的參保人,要求將選定醫療機構變更為當地其他定點醫療機構或原選定醫療機構名稱、等級等發生變更的,需重新填報《長駐(住)異地就醫申請表》並提供社會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向參保所屬區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變更。
2.若參保人要求變更異地就醫地點的,應按上述第二條規定重新辦理異地就醫申請。
三.註銷手續
參保人或用人單位要求註銷異地就醫的,提供社會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書面註銷申請書,向參保所屬區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註銷。
受理地點
1.更合辦事處:更合鎮工業大道355號更合鎮政府西副樓一樓大堂
2.明城辦事處:明城鎮明六路3號行政服務中心一樓大堂
3.楊和辦事處:高明大道中115號楊和鎮行政服務中心一樓大堂;
4.荷城辦事處:高明區荷城街道三洲百靈路88號行政服務中心一樓A區;
三水區
審批條件
符合【以下申請條件之一】的參保人,可以提出申請:
1.長期異地居住超過180天的居民、退休人員、一級至四級工傷傷殘職工;
2.單位擬派駐市外180天的在職職工(回戶籍所在地長期居住或工作的,不受180天限制)。
相關手續
一.申請手續
符合佛山市長期異地居住條件的參保人申請異地就醫,可由參保單位或參保人填好《佛山市基本醫療保險長駐(住)異地就醫申請表》(以下簡稱《長駐(住)異地就醫申請表》),攜參保人的社會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並根據不同的情況分別提供以下資料,向參保所屬區社保經辦機構申請異地就醫:
1.長期異地居住退休人員、一級至四級工傷傷殘職工及以居民身份參保的人員提供長期異地居住的證明:戶籍在異地的提供參保人本人異地的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戶籍不在異地的提供異地居住證或異地養老院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2.單位擬派駐市外工作的職工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單位擬派駐異地工作超過(含)180天的證明。
中途停保或變更參保單位的在職參保職工,其異地就醫資格自原參保單位停保次月起失效;參保身份轉變的參保人其異地就醫資格自其轉換身份次月起失效。其他人員的異地就醫資格自獲准之日起長期有效。
二.變更手續
1.符合享受異地就醫的參保人,要求將選定醫療機構變更為當地其他定點醫療機構或原選定醫療機構名稱、等級等發生變更的,需重新填報《長駐(住)異地就醫申請表》並提供社會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向參保所屬區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變更。
2.若參保人要求變更異地就醫地點的,應按本條第(一)款規定重新辦理異地就醫申請。
三.註銷手續
參保人或用人單位要求註銷異地就醫的,提供社會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書面註銷申請書,向參保所屬區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註銷。
受理地點
1. 三水區行政服務中心:三水區西南街道同福路10號
2. 白坭鎮行政服務中心:白坭鎮府前路23號
3. 大塘鎮行政服務中心:大塘鎮大興大道中96號
4. 雲東海行政服務中心:三水區雲東海大道大學路雲東海街道辦事處辦公大樓二樓
5. 蘆苞鎮行政服務中心:蘆苞鎮龍坡一路1號
6. 樂平鎮行政服務中心:樂平鎮府前路1號
7. 南山鎮行政服務中心:南山鎮逕口僑新路行政服務中心大樓
提示
1、用人單位為參保職工辦理長駐異地就醫業務時,可核對參保職工及代辦人的社會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後,向社保經辦機構提供加蓋單位印章的複印件,無需再提供原件。
2、參保人或用人單位申請辦理長駐(住)異地就醫相關手續的,社保經辦機構經辦人員確認資料齊備並經複核無誤後,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資料不齊或有誤的,需出具《補正材料通知書》告知參保人或用人單位需補正的資料。
溫馨提示:
上述內容經佛山市禪城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南海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順德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佛山市高明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三水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共同核實,如對上述內容有疑問,可通過本微信公眾號“微服務-微交流”在線向我們諮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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