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小心,得罪了你

得罪人需要步驟嗎,在我認為,不需要。因為,往往得罪他人的時候,一次便可有後果的最終不可逆。絕交,斷義,老死不相往來。

若,非要給得罪人來個步驟,便有點畫蛇添足之嫌。生搬硬套,便有點形式主義了。

所以,這題目不妨稍加改動:我們如何便得罪了一個人。

一不小心,得罪了你

人和人的接觸,無外乎要用到語言,行為,及一定的媒介,能反應出自己意圖的文字,繪畫,刺繡…..。以便讓對方能理會,看懂你的想法,意圖,才會有得罪他人的可能。而不管是言行,這些媒介,全部是自己思想的一個具體體現。而得罪人,便是你讓對方覺得內心多少受到了傷害,繼而不想再與你有往來,有交集。

那我們是怎樣將一個人得罪了呢?

首先,我們必須提到的便是這種無形殺手--神態。神態得罪他人在無形。在大庭廣眾,因為你對他人的不屑,蔑視,凌駕他人之上的那種傲慢與無理。那咄咄逼人的神情,似乎在告訴他人你有多優秀,對方有多低微,多無能。這種自我神態的強勢出頭,勢必會無形中讓對方矮了三分。甚至會讓對方覺得有被羞辱,尊嚴被踐踏之感。故此,那一刻,即使你全無意識流,事後盡力再補救,也無濟於事。

一不小心,得罪了你

其次便是犀利殺手~語言。在言語上得罪人,往往是說話直接,生硬,言語輕狂,愛自責,批評,愛發號施令,抬高自己貶低他人。給人強烈的壓迫感。或是大嘴巴,經常哇啦哇啦管不住自己,揭人短處,讓人丟面子,下不得臺。

其三,強勁殺手~行為。在行為上得罪人,往往無形中對他人舉動不禮貌,缺少風度,教養,沒素質。做事以自我為中心,不顧他人感受,自己覺得合適,舒服就怎麼來。所以,用行動打人臉。讓人無法招架,自然把人家給得罪了。

一不小心,得罪了你

其四,便是所謂的這些表達自己思想的作品得罪人。所謂用文字罵人,用書畫抗議,而往往這種行為,多有些,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味道。這種得罪人是作者真正想看到的效果,或警人,或勵人,或斥人。其目的就是以得罪表明自己的立場。

其實,不管如何,在現實生活中,我們還是應該注意自己的言行,而儘可能地顧及到他人的感受,少去得罪人。但若要做到這人世間你一個人都不得罪怕也是難事。

一不小心,得罪了你

所以,在生活中我們說話,做事要留有餘地。要讓自己平和,大度,寬容一些。若,真的是自己的原因,得罪了他人,能彌補儘量彌補,若對方不依不饒,令你難堪,不給你任何機會,那你也無需糾結其中,耿耿於懷,讓自己為了此事而悶悶不樂。興許你們的緣分也不過就是這麼星星點點,不值得你再去用心,費心去維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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