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關係保」「人情保」 進一步提高低保救助精準度?河南又出招!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蔡君彥

本報訊如何杜絕“關係保”、“人情保”,進一步提高低保救助精準度?河南又出招!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9月11日從省民政廳獲悉,省民政廳日前下發了《關於建立低保相關工作人員近親屬享受低保備案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低保經辦人員和村兩委成員近親屬享受低保情況進行登記備查,進一步完善低保監管機制。

《通知》明確了備案人員、備案範圍、備案原則、備案內容、備案程序、監督管理六項內容。備案人員包括縣(市、區)民政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受理低保申請、審核、審批事項的工作人員和村(居)兩委成員。備案範圍包括低保工作人員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享受低保情況、低保相關工作人員承諾及動態管理情況等內容。

備案遵循“主動申報、零報告、重點核查、屬地管理”的原則。根據《通知》,備案程序具體包括主動申報、逐級上報、重點複核、歸檔管理四個環節。低保相關工作人員填寫《河南省低保相關工作人員近親屬享受低保備案申報表》,村(居)民委員會統一填寫《河南省低保相關工作人員近親屬享受低保備案彙總表》,報鄉鎮(街道)存檔備查。鄉鎮(街道)將備案彙總表和申報表一併報縣級民政部門。縣級民政部門彙總後報市級民政部門。縣級民政部門對低保相關工作人員有近親屬享受低保的情況要進行單獨登記,嚴格核查管理。

《通知》明確,低保相關工作人員在申報前,要向近親屬核實準確享受低保情況,如實提供信息。對不如實申報的低保相關工作人員,經查證屬實後,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由縣級民政部門通報其所在單位或鄉鎮(街道)紀檢監察部門,限期補報備案,並實行重點核查。存在利用職權為近親屬違規辦理低保的,一經查實,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縣(市、區)應設立並公佈舉報電話,接受社會和公眾監督。

低保相關工作人員近親屬享受低保備案工作一年一次,無論是否有變化,每年年底前均需重新填報彙總上報。各地備案執行情況,納入省級民政、財政部門對困難群眾生活救助工作績效評價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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