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力度最強的兩個帝王,卻有著不同的結局,論處罰力度的重要性

腐敗這件事兒,從古至今都有。在我們今天國家的大力整治之下,腐敗官員已經基本被懲治。在古代同樣有這樣三個皇帝,反腐力度極強,比起今天來不遑多讓。


反腐力度最強的兩個帝王,卻有著不同的結局,論處罰力度的重要性


反腐第一人——宋真宗趙恆

只要說到宋朝,所有人第一反應就是被按在地上摩擦的朝代,軍事力量的羸弱導致了不斷的敗仗和割地賠款。北宋時期,北方遊牧民族契丹打過來時候,統治者只能大喊“別打了別打了,要多少錢我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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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這樣一個朝代,對外不行就算了,內部貪汙腐敗還特別嚴重。但是宋朝皇帝也不全都是草包,也有希望國家強盛民眾安業的帝王。到了宋真宗即位之後,他所做的第一件事兒就是整治貪官汙吏。

宋真宗在反腐措施上大刀闊斧,先是學習唐朝建設了御史臺這一部門,就好像今天的中紀委一樣,這一部門專門負責對官員的監督懲處和選拔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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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政策上的,自然還有道德高度的雙重標準。宋真宗頒佈了《文武七條》,主張官員們要做到清心、奉公、修德、務實、明察、勤課、革弊。這可不是說說而已,在御史臺的監督之下,但凡曾經有過貪汙腐敗記錄的官員基本上一輩子在仕途上就涼了。如果有什麼品行不端、三觀不正的官員被發現,別說提拔了,當前官位能不能保住都不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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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熟知的包拯包青天,便是出生於宋真宗時期。

反腐力度最狠——明太祖朱元璋

明朝的強大剛硬相信朋友們都有所耳聞。“天子守國門,君王死社稷”,綿延國祚三百年不和親不割地不賠款。這一切的一切,都和明朝的規章法律有極大關係,說到古代法律必須要提的這個人就是朱元璋!堪稱古代律法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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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律法是古代歷史上最為嚴酷的,尤其是在懲治貪官汙吏這一塊兒,再沒有哪個朝代能夠出其左右了。在皇帝的帶領之下,全國人民積極響應,不管是什麼開國功臣還是王侯將相,就連自己家中親屬全部一視同仁。

朱元璋在這件事兒上身體力行,貪汙官員都要進行親自審問,只要確定是貪汙腐敗,一律嚴懲不貸,嚴懲不貸就一個字: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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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律》中有這樣一條規定:“貪汙八十貫即判絞刑,監守自盜四十貫即判斬刑”。這個政策有多嚴格,我給朋友們換算一下。明朝一貫是一兩,一兩銀子能買差不多三百斤大米,換算到今天這個物價大概就是六百塊左右。也就是說,貪汙到四萬塊錢就要絞刑,兩萬多塊直接斬首。


反腐力度最強的兩個帝王,卻有著不同的結局,論處罰力度的重要性


要放到今天,還不夠當官的朋友們出門吃頓飯呢!在這樣嚴格的反貪力度之下,自然就營造出了強大的大明王朝!

兩個帝王同樣的在反腐上下了真功夫,但是兩個朝代的結局卻大有不同。明朝強勢一往無前,最後的覆滅不能簡單的歸咎於一點,在天時地利人和上都不佔據優勢我們不能怪罪於哪個皇帝。但是宋朝的羸弱我們不能原諒,為什麼?


反腐力度最強的兩個帝王,卻有著不同的結局,論處罰力度的重要性


​這就是處罰力度的重要性!空有手段有什麼用,宋朝即便不再任用,人家早就貪了個盆滿缽滿,告老還鄉逍遙愜意,明朝一言不合就殺頭,自然會導致不同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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