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龙门阵之巴山蜀水的江湖大哥5

摆龙门阵之巴山蜀水的江湖大哥5

团伙对外称“公司”,狄绍伟是大哥,又称“领导”,成员为公司“员工”。内部设有军师,向小弟们灌输“忠义、智勇、敏锐、求实”的信条。团伙中由安春华组织小弟充当枪手,专门负责暗杀、抢劫等活动。团伙成员一经加入不得退出,并制定了严酷的内部惩罚制度,称为《职工守则》。内容有四章十七条,对背叛组织、泄露组织机密、不服从指挥、执行任务(指杀人、抢劫)不利等,分别处以杀灭全家、割舌剜眼、自断左手、自断手指等处罚。

狄绍伟团伙活动范围很广,他们以宜宾为依托,流窜到云南、广东等地抢占地盘,进行犯罪活动。他们为赌场看场子、收赌帐,吃血泡饭。他们参与毒品买卖,做长途贩运生意。他们收买卧底,在宜宾至昆明公路上多次抢劫运烟车。他们还绑架人质,勒索巨款。自1991至1994年,狄绍伟集团在在宜宾及周围地区不间断地连续作案,犯下了累累罪行。

1994年,该团伙被宜宾警方破获,狄绍伟、安春华被判处死刑。

唐昌明、李兵为首的犯罪团伙形成的时间比狄绍伟团伙略早,大约在1991年。他们主要的活动区域就在宜宾市本地,是宜宾九县一区势力最大的犯罪团伙。唐昌明、李兵团伙对社会各方面都有渗透,开赌场,贩假酒,在建筑业及码头运输业中进行垄断经营,欺行霸市,抢劫杀人,无恶不作。最为残暴的是,唐昌明集团为攫取最大的经济利益,不惜使用暴力,肉体消灭妨害他们“钱路”的竞争对手,采用暗杀手段,剪除异己,在宜宾有“混世魔王”的恶称。

1993年,宜宾警方成功地打掉了这个犯罪集团,该团伙骨干分子30余人被起诉,唐昌明,李兵被处以极刑。

此后,唐、李团伙的残余分子在释放或假释后重新集结,于1994至1995年形成了以廖宾、蒋勇、朱全华为首的犯罪集团,秉承唐、李的衣钵,重操旧业,疯狂地作案杀人。该团伙于1996年下半年被公安机关破获,廖兵、蒋勇被枪毙。

唐昌明、廖兵、蒋勇均出身北门。

由于宜宾市公安部门粉碎了这两个在宜宾势力最大、影响最坏、做恶多端的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一批追随这两个集团的流氓打手先后入狱,宜宾黑道上一个时期内处于“群龙无首”的真空状态,这在某种意义上,也为隋文昌集团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一定条件。

隋文昌处世待人,比横行宜宾的两大团伙要温和得多,也隐蔽得多。在两大团伙猖獗之际,隋文昌还不够壮大,没裹进其中的是是非非。两大团伙极其残存势力覆灭了,隋文昌得天独厚,在无大竞争的社会环境里,迅速占领他们留下的空缺,登向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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