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贵族(三)

从价值观念文化看,项羽的命运具有历史的典型意义,且深远影响。

首先,如果把项羽看作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贵族”,那么自汉代之后,中国就没有了严格意义上的“贵族”。“贵族”文化的缺失所带来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它使得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走上了一条迥异于西方的道路,并对古代政治文化的塑造养成产生了深刻影响。在西方的中世纪,社会形成了一种固化的贵族制度。建立在诸多政治经济特权制度的基础上,凭借着相对稳定的家族文化传承,生成了世代相袭、连绵不绝的贵族文化传统。由于这种贵族文化强调法定的权利责任,在某种程度上抑制抵消了专制王权在政治上的漫延泛滥。所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就是例证。西方的中世纪始终没有形成典型的专制王权政体,这其中既有政治经济制度方面的原因,也有贵族在文化意识上的权利自觉发挥着作用。同时,这种贵族文化传统强调教养、荣誉、尊严、责任,以及权利意识和道德意识,体现了人的自我意识和道德自尊,对自由精神和独立人格的养成也有积极的影响。如至今英国还保留着王子从军的传统,哈里王子甚至到阿富汗战场的前线作战,这是对国家必须承担的义务,也是为王室的荣誉而战。中国的封建社会则不然。自秦朝统一中国后,就实行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形成了“天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史记·秦始皇本纪》)的制度文化。在这种制度文化之下,“帝王”的独尊和“黔首”的卑微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构成了特有的“官”“民”二元的社会结构组合。由于缺乏中间过渡的社会阶层在“官”、“民”之间发挥缓冲和调节作用,中国古代历史的发展呈现出改朝换代的剧烈动荡,“高岸为谷,深谷为陵”的社会极端变化成为一种历史常态。在三代,礼乐制度中有“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规定。“刑”指肉刑。这一制度与其说是不平等的阶级歧视制度,不如说是一种贵族所专享的“尊严养成”制度,即贵族是可以被剥夺生命的,但他是不可施以“肉刑”加以侮辱的。荣誉与尊严同样是中国古代贵族文化的特征。秦朝,尚存在所谓“将相不辱”的文化意识,但作为一种制度已遭到废弃。

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贵族(三)

汉承秦制,这一制度除而不用。究其原因,平民出身的皇帝刘邦就是一个不拘礼节的人。史载:“上嫚娒士。”(《汉书·张良传》)加之当时将相多为“布衣”出身,自身没有自尊意识,遂常有轻慢侮辱将相大臣的事情发生。如丞相萧何为民请田于上林苑,冲犯刘邦政治忌讳,“乃下(萧)何廷尉,械系之”,应大臣群谏才得以赦免(《汉书·萧何传》)。至汉文帝依然。“是时丞相绛侯周勃免就国,人有告勃谋反,逮系长安狱治,卒亡事,复爵邑”(《汉书 · 贾谊传》),以至于周勃有“吾尝将百万军,安知狱吏之贵也”(《汉书·周勃传》)的感慨。针对这些现象,贾谊上书汉文帝。他说:“廉耻节礼以治君子,故有赐死而亡戮辱……所以体貌大臣而厉其节也。今自王侯三公之贵,皆天子之所改容而礼之也,古天子之所谓伯父、伯舅也,而令与众庶同黥劓髡刖笞弃市之法,然则堂之不亡陛乎?被戮辱者不泰迫乎?廉耻不行,大臣无乃握重权,大官而有徒隶亡耻之心乎?”(《汉书·贾谊传》)有针对性地主张在制度上优礼将相大臣。所以自此之后,统治者为了保护“士人的节操”,在制度文化中形成了所谓“将相不辱”的规定。《汉书·翟方进传》如淳注引《汉仪注》说:“有天地大变,天下大过,皇帝使侍中持节乘四白马,赐上尊酒十斛,牛一头,策告殃咎。使者去半道,丞相即上病。使者还,未白事,尚书以丞相不起病闻。”具体的事例,如西汉绥和二年,“荧惑守心”,有人上书言“大臣宜当之”,成帝赐丞相翟进册曰:“使尚书令赐君上尊酒十石,养牛一,君审处焉。”“方进即日自杀。上秘之,遣九卿册赠以丞相高陵侯印绶,赐乘舆秘器,少府供张,柱槛皆衣素,天子亲临吊者数至,礼赐异于它相故事”(《汉书·翟方进传》)。优礼将相大臣的制度,养成了士大夫名节不辱的人格范式。这种人格范式包涵了尊严、责任和强烈的道德意识,形成了一种与君主专断、唯我独尊的帝王人格范式相制衡的文化力量,士人也就成为古代社会“官”、“民”两元结构组合中的过渡连接的阶层,有限地发挥着缓和与调节作用。至明代朱元璋以平民而为开国皇帝,君主专制恶性发展,“廷杖”制度兴,将相大臣斯文扫地,尊严荡然无存,此制度方告消亡。贵族文化的缺失,士节的不砺,是造成我们传统社会专制政治泛滥和民族国民性格缺陷的重要原因之一。

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贵族(三)

其次,楚汉之际项败刘胜的历史结局,昭示了一个道理,即一部中国社会的发展史,既是一部由“贵族”与“平民”共同创造的历史,又是一部政治发展与文化发展相互依存的历史,同时是一部“善”、“恶”交互作用的历史。有鉴于此,“贵族”及其文化的地位作用应该给予公正的评价。就社会政治的发展而言,历史是一部“平民”不断战胜“贵族”的历史。中国传统社会的政治发展,是一种“改朝换代”的模式。“贵族”的“特权”既是他们的生存依恃,又是其品质的腐蚀剂。正如赵翼所说:“自古皆封建诸侯,各君其国,卿大夫亦世其官,成例相沿,视为固然。其后积弊日甚,暴君荒主,既虐用其民,无有底止。强臣大族,又篡弑相仍,祸乱不已。”当他们走向腐朽时,就不可避免地被“平民”所取代。从政治进程看,永远是新生力量取代腐朽力量,但就社会文化发展而言,历史又是“平民”不断复制“贵族”的历史,以此完成文化的历史传承。一般地说,在改朝换代中,当“平民”变成“贵族”,“贵族”文化不可避免地在成为“贵族”的“平民”身上得到变形复制。夏、商、西周三代及春秋时期,是中国古典文明形成的时代,而这一时代,又恰恰是贵族制度通行的时代。正是这两种历史社会现象的交叉重合,使得贵族文化在某种程度上成为我们民族传统文化的代表。

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贵族(三)

在当时“官学”一统的背景下,文化垄断造成了“贵族”即“文化”这一历史现象。秦汉之后,最富于“贵族”气质的社会团体是魏晋南北朝的士族。故陈寅恪在《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中说:“所谓士族者,其初并不专用其先代之高官厚禄为其唯一之表征,而实以家学及礼法等标异于其他诸姓。”“夫士族之特点既在其门风之优美,不同于凡庶,而优美之门风,实基于学业之因袭。故士族家世相传之学业乃与当时之政治社会有极重要之影响。”在政治纷扰、五胡乱华的乱世,面对异族文化和政治暴力的冲击,他们凭借着家族内部的文化传承,薪火相传,延续了中华文明的生命活力。他们对我们民族传统文化的发展所作出的贡献,是不朽的。此外,士族文化在其阶级实体消亡以后很长时间内,依然具有极大的社会影响。如陈寅恪在评价唐代士族文化时说:“山东士族之所以兴起,实用儒素德业以自矜异,而不因官禄高厚见重于人。降及唐代,历年虽久,而其家风礼法尚有未尽沦替者。”质言之,“贵族”是一种“文化传统”,而“平民”则代表一种“政治现实”。在政治的较量中,“现实利益”的追逐者永远是胜利者,因为“恶”是推动历史发展的杠杆,但“贵族”文化作为一种传统,却具有历史超越性。中国古典文化的核心内容是道德文化,它是我们民族价值观念的基本文化载体。道德文化讲求“善”,“善”是我们民族一以贯之的价值观。“善”是对“恶”的矫正和平衡。固然所谓“恶”的欲念是推动历史前进的主观动力,但没有“善”的制约人类社会将走向自我毁灭,一个文化失衡的社会和民族是没有前途的,所以贵族文化的复制,本质上是我们民族一以贯之的价值观的传承。《史记·季布栾布列传》说:“季布母弟丁公,为楚将。丁公为项羽逐窘高祖彭城西,短兵接,高祖急,顾丁公曰:‘两贤岂相厄哉!’于是丁公引兵而还,汉王遂解去。及项王灭,丁公谒见高祖。高祖以丁公徇军中,曰:‘丁公为项王臣不忠,使项王失天下者,乃丁公也。’遂斩丁公,曰:‘使后世为人臣者无效丁公。’”司马光评曰:“高祖起丰沛以来,网罗豪桀,招亡纳叛,亦已多矣。及即帝位,而丁公独以不忠受戮,何哉?夫进取之与守成,其势不同。当群雄角逐之际,民无定主,来者受之,固其宜也。及贵为天子,四海之内,无不为臣,苟不明礼义以示之,使为臣者人怀贰心以徼大利,则国家其能久安乎!是故断以大义,使天下晓然,皆知为臣不忠者无所自容,而怀私结恩者虽至于活己,犹以义不与也。戮一人而千万人惧,其虑事岂不深且远哉!子孙享有天禄四百余年,宜矣。”刘邦就是一个“平民”复制“贵族”文化的典型。进取时可徼一时之利,守成中须定千年之计。“贵族”文化所代表的民族的传统文化以及价值观虑及的是民族千秋万代的事业。由此看来,历史的发展不仅仅是政治“革命”,而且还包括文化“传承”,是“传承”与“革命”的统一。从这个意义上讲,“贵族”文化的价值是应该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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