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昆山男子反杀砍人者应算“无限正当防卫” 如果停手被杀呢

8月27日晚,江苏昆山发生了一起命案,一男子持刀挥砍骑车男子,刀脱手飞出后,遭对方捡起还击,反被砍身亡。此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骑车男子到底是不是正当防卫?网友对此吵翻天。8月28日,昆山警方及检察院发布通报,称宝马车内一男子与骑电动车男子因行车问题发生口角,继而升级为持刀伤害,致使被害人死亡,嫌疑人已被控制。8月29日下午,现代快报记者到事发地探访,血迹清晰可见,绵延数十米。而砍人者的单位距离案发地仅几百米。

江苏昆山男子反杀砍人者应算“无限正当防卫” 如果停手被杀呢

宝马司机挥刀砍骑车的白衣男

江苏昆山男子反杀砍人者应算“无限正当防卫” 如果停手被杀呢

长刀落地后,白衣男抢先捡起刀

江苏昆山男子反杀砍人者应算“无限正当防卫” 如果停手被杀呢

白衣男还击

江苏昆山男子反杀砍人者应算“无限正当防卫” 如果停手被杀呢

追砍宝马司机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 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意义

1.保障社会利益和其他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

2.震慑犯罪分子使之不敢轻举妄动。

3.鼓励公民同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做斗争。

综上所述,按照当时情况被杀者应该正在进行行凶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这应该属于无限正当防卫。

而从意义上讲鼓励公民同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做斗争,不然只能等着被犯罪份子砍死吗?

说防卫过当,完全可以说那人杀我 我吓蒙了一顿回击乱砍他就挂了。完全不知道当时啥情况。如果及时停手,这边好几个人呢,是不是会被报复杀害。所以以上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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