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下午,柳江法院執行局接到舉報信息得知一輛涉案大貨車會在柳城某山石場出現,該院立即部署並採取行動,經過幾個小時的搜尋、跟蹤、等待,最終成功將大貨車扣押。
案件緣由
被執行人張某因借款合同糾紛,尚欠柳江某銀行借款本息17萬餘元,銀行因多次催收未果,遂將其訴至柳江法院,要求其承擔還款責任。法院經審理後,判決張某償還柳江某銀行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計17.53萬元。但判決生效後,張某未履行還款義務,銀行向柳江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因在該案中,張某用一輛大貨車作抵押。為了能確保執行效果,執行法官決定對該車進行查扣,接到申請人提供的線索後,執行法官立即抽派8名執行幹警奔赴柳城。
執行過程
在執行的過程中,為避免中途查扣貨車導致截留的幾十噸貨物難以處理,在發現大貨車的蹤跡後,執行幹警們一直緊隨其後,直到貨車到達卸貨目的地柳鋼集團。
△ 執行幹警緊隨大貨車
因廠區周圍粉塵較大,為確保安全起見,執行幹警們並未與大貨車相靠太近,當執行幹警們下車準備查扣大貨車時,竟發現貨車司機趁機逃跑並將車門反鎖。
在等待了約1個小時後還未見貨車司機現身,執行幹警遂聯繫開鎖師傅。眼見車門即將被打開,貨車司機見形勢不妙不再躲藏,最終現身配合執行。
在執行幹警的努力下,大貨車於當晚20:25分被成功扣押回柳江。
柳江法院在執行的路上未曾停下腳步
執行幹警們 你們辛苦了!
閱讀更多 柳江法院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