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判取消、涉案人被逮捕!北流偵破首起虛假訴訟案

拿著欠債30萬元的借條通過訴訟,獲得了償還欠款的判決,池某、吳某林以為“一切盡在掌握中”。但近日,原本作為案件原告的池某、吳某林,卻因虛假訴訟成為了案件的涉案嫌疑人。

8月22日,北流市公安局偵破了這起涉嫌虛假訴訟罪的刑事案件,並於9月7日以涉嫌虛假訴訟罪,對犯罪嫌疑人池某予以依法逮捕。

借30萬元不還被訴?原是遇上虛假訴訟

2016年8月29日,北流市民劉某常到北流市公安局報警稱:他沒有向吳某林借款30萬元,但池某卻捏造其欠吳某林30萬元並強迫他簽字;2016年1月,池某以吳某林名義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期間,在池某、吳某林合謀提供的虛假證人證言下,法院作出了劉某常償還吳某林借款,並追加借款利息的一審判決。劉某常不服判決並上訴至市中級人民法院,同時向北流市公安局報警。


誤判取消、涉案人被逮捕!北流偵破首起虛假訴訟案

北流市公安局經過初查發現,該案存在疑點並有立案偵查必要。2016年9月4日,該局予以立案偵查。

劉某常向公安機關報案後,多次到相關部門反映情況。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多方查證、質詢與本案有關的人員,發現該案不存在借款欠債的情況,2017年4月5日作出判決:撤銷一審民事判決,確認劉某常沒有向吳某林借款30萬元的事實。

2018年8月2日,市公安局掃黑辦將該案列為督辦案件。

強迫寫借條,假訴訟觸法被刑拘

北流市公安局刑偵大隊依法依規對案件進行偵查,並就案件的關鍵疑點對有關當事人、證人進行詢問,查詢相關銀行流水、文字資料。在大量的證人證言的印證下,公安局最終認定池某、吳某林合謀串通,強逼受害人劉某常違心寫借條、虛構借貸事實,以虛假訴訟的方式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妨礙了司法秩序,浪費了國家司法資源,侵犯了公民合法財產權利,涉嫌虛假訴訟罪。

2018年8月22日,北流市公安局刑偵大隊依法將犯罪嫌疑人池某、吳某林傳喚至辦案中心。在大量事實證據面前,犯罪嫌疑人池某、吳某林供述了他們合謀捏造30萬元借款憑條,並強迫受害人劉某常違心簽下欠款借條後,將該借款憑條作為證據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導致法院作出了誤判的犯罪事實。



主辦:玉林市司法局

承辦:玉林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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