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40)掃黑除惡丨涉黑犯減刑首次採用遠程視頻庭審

2018/9/11(640)扫黑除恶丨涉黑犯减刑首次采用远程视频庭审

9月7日上午,涉黑罪犯林某某減刑案在湖北省檢察院機關10樓刑事執行檢察科技中心公開開庭審理。

2018/9/11(640)扫黑除恶丨涉黑犯减刑首次采用远程视频庭审

據悉,該案罪犯屬於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減刑應當從嚴。刑罰執行機關向省檢察院抄送對罪犯減刑建議書以及相應證據材料後,檢察官依法開展了審查,並要求刑罰執行機關就罪犯財產刑履行、罪犯服刑期限等事實補充相關證據,並對提請減刑罪犯的改造表現、財產刑履行情況和刑罰執行機關出具的相關證據等,分別向刑罰執行機關、管教民警、罪犯證人及罪犯遠程開展了核實。

檢察官在庭審中發現,罪犯財產刑判項罰金3.25億,在刑罰執行過程中,刑事被執行人已履行七萬餘元,廣東省陽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據刑事判決書已執行扣押被執行人所有房產4處,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向廣東省監獄管理局覆函:

罪犯積極主動配合司法機關,成功突破重大案件,為司法機關節省了資源,努力改造,認真悔罪,且罪犯妻子在廣東省女子監獄服刑,家庭沒有經濟來源,沒有能力履行罰金刑,建議認定其悔改表現突出,在減刑時在間隔時間或減刑幅度上予以適當從寬體現。

檢察官認為:

目前沒有證據證明罪犯有履行財產刑的能力而不履行,但是罪犯系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犯,根據減刑的相關法律規定,減刑時應從嚴掌握。現刑罰執行機關提請對罪犯由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十年,體現了從嚴,符合法律規定。

本次開庭,是湖北首例涉黑罪犯減刑案通過遠程開庭審理,省檢察院檢察官通過與省法院、監獄法庭聯通的遠程視頻開庭。

自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湖北省檢察機關刑事執行檢察部門充分履行刑罰變更執行監督職責,嚴格掌握涉黑涉惡罪犯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適用條件,正確運用法律規定,有力打擊黑惡勢力犯罪。

該案的辦理,標誌著湖北省檢察機關刑事執行檢察部門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逐步走向深入。

據悉,為貫徹落實中央、高檢院、省委和省檢察院關於全力投入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精神,今年初省檢察院執檢處通過深入調研,下發了《全省檢察機關刑事執行檢察部門依法履職、積極投入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20條措施。

下一步,湖北檢察機關刑事執行檢察部門還將加大參與專項鬥爭力度,加大涉黑涉惡案件訊問合法性核查,加強監獄、看守所日常巡察,保障在押人員合法權益。加強信息溝通,實時瞭解看守所關押動態,做好在押人員超期羈押檢察工作,堅決預防和糾正超期羈押。做好刑事執行職務行為監督工作,積極發揮打擊黑惡勢力保護傘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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