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律诗入门(四二)——近体诗39避字

二十二 避字

这里专讲近体诗的一种避忌,就是避字,避字可分为三类:第一是避重韵,第二是避重字,第三是避题字。

避重韵——在同一首诗当中,韵脚的字不能重复,不然就犯了重韵的毛病(上节已述)。无论古体和近体,重韵都应该避免;因此,重韵的诗非常罕见,但是,如果一个字有两种意义,就可以当作两个字看待,虽同在一篇里用于两个韵脚,也不算为犯重韵;这种情形也只见于排律,因为排律的字多,同字的韵脚距离既远,就更令人没有犯重韵的感觉;排律需要用韵字不少,这样通融,也可以稍稍补救韵字的匮乏。例如:

寄献北都留守裴令公 白居易

…紫微留北阙,绿野寄东。……公虽慕张范,帝未舍伊。…

(东皋的皋是水边的意思,伊皋的皋是人名,指皋陶,不同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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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得字——所谓得字,是指一首诗里有重复的字。但是除了叠字当然重复

之外,还有两种重字的情形是不必避免的:

1.一句之中不避得字

闻道高阳会,公谷正。(王维)

乱后谁归得?他胜故。(杜甫)

东望望春春可怜,更逢晴日柳含烟。(苏颋)

浣花流水水西头,主人为卜林塘幽。(杜甫)

偶向湖更向,数声鸡犬翠微中。(刘威)

这种情形,如果出现于律诗的中两联,或虽非中两联而用对仗者,就变为重字的对仗

芳草芳草断肠断肠。(杜牧)

阁见郡,流仍山。(薛能)

即从巴穿巫,便下襄向洛。(杜甫)

细逐杨落,黄时兼白飞。(杜甫)

(重字句必须与重字相对,否则不成对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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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首联或尾联的出句和对句可用重字,以示钩连:

a.出句末字和对句首字相钩连。

故人南郡去,去索作碑钱。(杜甫)

乐游原上望,望尽帝都春。(刘得仁)

夜入楚家烟,烟中人未眠。(项斯)

比较这些例子,就会觉得这种双句的重字是那种单句的重字的延长(后代有一种近似游戏的诗,专用连环句,叫做连珠诗,又称连环体,例如一共四首诗,每前一首末句和下一首首句相同,第四首的末句又和第一首的首句相重,那种重句法也可以说是从这种重字法推演而来的。)

b.出句中有一二字和对句的一二字相同,但并不接连:

五湖千万里,况复五湖西!(王维)

刘郎已恨蓬山远,更隔蓬山一万重。(李商隐)

这也可以认为单句重字的延长,再品“他乡胜故乡”或“偶向东湖更向东”和这两个例子相比较,就可悟出这个道理。

由此看来,所谓避得字只限于两种情形:

1.在律诗的中两联里,出句的字不宜和对句的字相重;

2.凡不同联的字,尽量避免相重。

诗人是颇注意避重字的;例如杜甫的诗里,重字的情形就很少,而王维的诗就很多重字。 这样说来,

重字的避免,最多只能说是一种技巧,不能说是一种规律,但是,律诗的中两联因为对仗的缘故,限制较严不能重字。这就是说,在颔联和颈联的二十个字当中,除了叠字之外,不得重字。

格律诗入门(四二)——近体诗39避字

《执扇仕女图》(唐:周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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