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 避字
这里专讲近体诗的一种避忌,就是避字,避字可分为三类:第一是避重韵,第二是避重字,第三是避题字。
避重韵——在同一首诗当中,韵脚的字不能重复,不然就犯了重韵的毛病(上节已述)。无论古体和近体,重韵都应该避免;因此,重韵的诗非常罕见,但是,如果一个字有两种意义,就可以当作两个字看待,虽同在一篇里用于两个韵脚,也不算为犯重韵;这种情形也只见于排律,因为排律的字多,同字的韵脚距离既远,就更令人没有犯重韵的感觉;排律需要用韵字不少,这样通融,也可以稍稍补救韵字的匮乏。例如:
寄献北都留守裴令公 白居易
…紫微留北阙,绿野寄东皋。……公虽慕张范,帝未舍伊皋。…
(东皋的皋是水边的意思,伊皋的皋是人名,指皋陶,不同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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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得字——所谓得字,是指一首诗里有重复的字。但是除了叠字当然重复 之外,还有两种重字的情形是不必避免的:
1.一句之中不避得字:
闻道高阳会,愚公谷正愚。(王维)
乱后谁归得?他乡胜故乡。(杜甫)
东望望春春可怜,更逢晴日柳含烟。(苏颋)
浣花流水水西头,主人为卜林塘幽。(杜甫)
偶向东湖更向东,数声鸡犬翠微中。(刘威)
这种情形,如果出现于律诗的中两联,或虽非中两联而用对仗者,就变为重字的对仗:
芳草复芳草,断肠还断肠。(杜牧)
一阁见一郡,乱流仍乱山。(薛能)
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杜甫)
桃花细逐杨花落,黄鸟时兼白鸟飞。(杜甫)
(重字句必须与重字相对,否则不成对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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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首联或尾联的出句和对句可用重字,以示钩连:
a.出句末字和对句首字相钩连。
故人南郡去,去索作碑钱。(杜甫)
乐游原上望,望尽帝都春。(刘得仁)
夜入楚家烟,烟中人未眠。(项斯)
比较这些例子,就会觉得这种双句的重字是那种单句的重字的延长(后代有一种近似游戏的诗,专用连环句,叫做连珠诗,又称连环体,例如一共四首诗,每前一首末句和下一首首句相同,第四首的末句又和第一首的首句相重,那种重句法也可以说是从这种重字法推演而来的。)
b.出句中有一二字和对句的一二字相同,但并不接连:
五湖千万里,况复五湖西!(王维)
刘郎已恨蓬山远,更隔蓬山一万重。(李商隐)
这也可以认为单句重字的延长,再品“他乡胜故乡”或“偶向东湖更向东”和这两个例子相比较,就可悟出这个道理。
由此看来,所谓避得字只限于两种情形:
1.在律诗的中两联里,出句的字不宜和对句的字相重;
2.凡不同联的字,尽量避免相重。
诗人是颇注意避重字的;例如杜甫的诗里,重字的情形就很少,而王维的诗就很多重字。 这样说来,
重字的避免,最多只能说是一种技巧,不能说是一种规律,但是,律诗的中两联因为对仗的缘故,限制较严不能重字。这就是说,在颔联和颈联的二十个字当中,除了叠字之外,不得重字。 《执扇仕女图》(唐:周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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