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車主花520萬買豪車,堅持3年起訴4S店,賠償金額高達2000多萬

不管是賓利還是勞斯萊斯,對於這類頂級豪車而言,其銷售和售後網點不像普通的4s店那麼的眾多,網點遍佈各地。就拿一線城市來講,有時也就一兩家網點可供選擇。但對於買這類頂級豪車的車主而言,畢竟是少數,而享受的服務待遇也是“皇帝”級別的。所謂物以稀為貴。

女車主花520萬買豪車,堅持3年起訴4S店,賠償金額高達2000多萬

而現在,有一起維持了3年的起訴案件至今還沒有最終結果,這起車主起訴經銷商,要求“退一賠三”的金額高達2000多萬;而事情的起因還要從2014年講起。

女車主花520萬買豪車,堅持3年起訴4S店,賠償金額高達2000多萬

在2014年1月26號,賈女士跟某勞斯萊斯汽車銷售公司以520萬的價格購買了一臺勞斯萊斯古斯特EWB型,並且簽訂了《汽車銷售合同》。而在一年多之後,也就是2015年4月,這輛古斯特發生了故障,於是賈女士把車送往維修中心,但是卻被告知該車的公里數被人為的調整過,所以廠家根據規定,不再對該車承擔保修的責任。

女車主花520萬買豪車,堅持3年起訴4S店,賠償金額高達2000多萬

在2015年7月,賈女士將該銷售公司起訴法院,人為對方存在欺詐行為,要求按“退一賠三”進行賠償。而銷售公司則稱他們所售車輛不存在欺詐。朝陽法院一審判決人為,賈女士提交證據不足以證明車輛所述問題跟錦麟盛泰公司都在欺詐行為,故做駁回賈女士全部訴訟請求。

女車主花520萬買豪車,堅持3年起訴4S店,賠償金額高達2000多萬

不服的賈女士上訴至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而該案件在今年7月31日二審正式開庭,但並未當庭對該案件做出宣判。

女車主花520萬買豪車,堅持3年起訴4S店,賠償金額高達2000多萬

據瞭解,2013年該車從一家貿易公司進口到廣州,在同年3月份送至北京。但在2013年7月,該車進口時公司有意作為活動用車,並繳納了購置稅,而在申請期間偶然把車賣給了其他公司。而寶馬公司稱,該車輛銷售時,已經有4938公里的里程,並且因此優惠了12萬美元。此後該車又由該公司售給了賈女士起訴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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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女士認為該車應該為一輛二手車,卻被當新車賣,同時調過里程數。而當時給賈女士維修的4S店表示,車輛的里程以被調整,並且零部件又損壞的跡象。而當時的銷售公司則表示,賈女士是全部知情的情況下購買的,並且該車前任賣家還出具了交車單,表明雙方都知道該車有一定的里程數。但賈女士則表示這是惡意協商的結果,同時兩公司在一審時也表明這是輛新車,沒談及里程數。

女車主花520萬買豪車,堅持3年起訴4S店,賠償金額高達2000多萬

2015年起訴,歷經三年現在作為二審為當庭判決。如果最終確立銷售商存在欺詐行為,那麼按“退一賠三”處理,三倍車款加原款退回,涉及賠償金額將高達2000多萬。而最終結果如何還得等待最後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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