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加強排汙單位監測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區環保局、市環境監測中心、市環境監察總隊、各相關單位:

根據生態環境部《關於加強重點排汙單位自動監控建設工作的通知》(環辦環監〔2018〕25號)和《2018年國家生態環境監測方案》(環辦監測函〔2018〕337號)等文件要求,為進一步加強本市排汙單位監測管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完善重點排汙單位自動監控建設與數據應用

1、制定自動監控設備安裝和聯網工作計劃

市區兩級環保部門根據監管職責分工,按照《關於加強重點排汙單位自動監控建設工作的通知》(附件1)的要求,以重點排汙單位名錄為基礎,確定實施自動監控的排汙單位基數,明確具體監控點位和自動監控汙染物種類,制定自動監控設備安裝和聯網工作計劃;9月28日前,按照《2018重點排汙單位自動監控排查系統操作手冊》(附件2)要求,通過生態環境部統一部署的國控重點汙染源自動監控平臺(以下簡稱國發平臺)的“重點汙染源基礎數據庫系統”完成2018年重點排汙單位相關信息的確認和報送工作。

重點排汙單位中涉及非甲烷總烴自動監測設備安裝的,暫時無法通過國發平臺報送相關信息,各區環保局應按附件格式填報信息,通過郵件報送我局;明年起,按照生態環境部和本市要求動態更新相關信息。

2、穩步推進自動監控設備安裝聯網工作

市區兩級環保部門應建立“清單銷號”制度,督促重點排汙單位依法安裝和使用自動監測設備,與生態環境部聯網,數據有效傳輸率不得低於90%。對長期停產等不具備實施自動監控條件的重點排汙單位,有監管職責的環保部門應進行調整,從重點排汙單位名錄中移除。

重點排汙單位應指定安裝聯網工作責任人,並按要求報送有監管職責的環保部門,按照《上海市固定汙染源自動監測建設、聯網、運維和管理有關規定》、《上海市固定汙染源揮發性有機物在線監測體系建設方案》等文件和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安裝自動監測設備;通過生態環境部統一部署的“重點排汙單位自動監控系統企業端”,完善基本信息和關鍵參數等,落實自動監控設備聯網要求;2018年重點排汙單位應按國家和本市要求,年底前完成設備的驗收備案及與生態環境部的聯網;2019年起,新增重點排汙單位應按國家和本市要求在9月底以前完成聯網及備案時間。

3、加強自動監測數據的執法應用

市區兩級環保部門應按照《上海市環境保護條例》和《上海市汙染源自動監控設施運行監管和自動監測數據執法應用的規定》等法規及規定,將自動監測數據作為環境行政處罰等監管執法的依據,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現場檢查和處罰等行政行為,形成閉環管理;發揮上海市排汙許可證證後監管平臺作用,及時完整接入排汙單位的自動監測數據超標及執法情況,不斷完善自動監測數據的執法應用。

二、切實做好排汙單位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工作

1、落實排汙單位主體責任

排汙單位是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的主體,對監測數據質量及信息公開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及時性負責。排汙單位要按照《排汙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總則》及行業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等環境監測技術規範的要求,制定自行監測方案並組織實施;按照相關監測方法和技術規範的要求,建立自行監測質量體系,落實自行監測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要求,做好自行監測相關的檔案記錄,並保存原始監測臺賬;按照《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要求,在“上海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平臺”公開自行監測數據。納入排汙許可證管理的排汙單位,還應按照《上海市固定汙染源排放口標識牌信息化建設技術要求(試行)》,做好二維碼標識牌的安裝,按生態環境部的具體要求做好數據上報和公開工作。

2、強化日常監督管理

市區兩級環保部門按監管職責分工,對重點排汙單位自行監測實施及信息公開情況組織開展監督檢查,對排汙許可證重點管理企業全覆蓋,對其他重點排汙單位的抽查比例不低於20%,重點檢查企業是否按照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等技術規範制定自行監測方案,是否按照自行監測方案組織落實監測,是否滿足監測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要求,是否按時報送並公開自行監測數據,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加大監督執法力度,形成閉環管理。

三、提升監督性監測數據質量和工作效能

1、完善監督性監測監管範圍和數據質量

區環保部門應當在本市環境監測年度實施方案的基礎上,制定轄區的具體方案,在摸清固定汙染源基數的前提下,加強區域監測能力建設,完善監測體系,不斷提高固定汙染源排放情況監測的覆蓋面。

市區兩級環境監測部門應依據相關標準、技術規範和《上海市固定汙染源現場監測移動端使用技術要求(試行)》等規定,深化汙染源監測質量管理,注重現場調查和資料收集,完整記錄監測的實際工況,做好現場採樣、樣品運輸、交接、分析等環節的全程序質控管理工作;對納入排汙許可證管理的排汙單位,還應確保監測報告的企業名稱、排口編號、監測項目等基本信息與許可證一致,嚴格執行三級審核等管理制度,嚴控數據質量,嚴把報告簽發。

2、提升監督性監測工作效能

市區兩級環保部門在掌握固定汙染源排放情況的前提下,應根據日常監管發現的線索,結合排位單位自行監測和在線監測數據,加強對超標風險高的排汙單位排放口的監測,為監管工作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撐,進一步提高監督性監測效能。

市區兩級環境監測部門要按生態環境部的要求,將監督性監測數據報送國家相關平臺做好信息發佈工作;將納入排汙許可證管理的排汙單位的監督性監測數據,完整接入上海市排汙許可證證後監管平臺,將超標數據報告及時移交環境監察部門,環境監察部門要及時將處理情況接入平臺。

四、加強組織領導和信息調度

1、加強組織領導

各區環保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統籌,成立由局領導任組長,汙染源監測、環境監察執法、自動監控、信息公開、排汙許可等相關管理部門或機構負責人參加的專門工作組,建立統籌排汙單位監測工作管理的長效機制,並確定該工作督辦聯繫人,將聯繫人信息9月28日前報我局備案。

2、強化技術支撐

市環境監測中心要做好市區兩級自動監控設備安裝聯網、自行監測檢查、監督性監測上報及公開的調度工作,根據生態環境部要求,調度全市納入排汙許可證管理的排汙單位和重點排汙單位自行監測實施及考核情況,加強對各區的業務指導,為不斷完善監測數據應用提供技術保障。

3、建立通報制度

市環保局將定期調度重點排汙單位監測和環境信息公開工作進展情況,適時開展評估,通報各項工作完成情況,全面客觀反映工作成效和存在的不足。請各區環保部門每年12月上旬向我局報送年度工作進展情況。

聯繫人:總量處(監測處)陳軼波

電 話:23116950

郵 箱:[email protected]

傳 真:23115619

上海市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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