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见过真正的古代“契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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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见过真正的古代“契约”吗?

小契约里的大秘密

——我馆馆藏契约—康熙19年3月17日卖地契

契约,是指双方或多方共同协议订立的有关买卖、抵押、租赁等关系的文书。

作为史学研究史源的一种,它记录了契约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和个人、社会的诚信度状况,在发展过程中,契约大约出现了三种形式:口头契约、实物契约、文书契约。

这三种形式如今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仍有体现。像我们平常所说的我答应你、我承诺,都属于契约的一种。

在这次在可移动文物普查当中,我们发现整理了两千余份契约,每张契约的背后都反映了当时的社会变迁、经济发展、区域文化、市井百态等大量历史信息,在研究社会文化上有着极高的史料价值。我们专门在契约博物馆对其中的精品进行了展示,以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你见过真正的古代“契约”吗?

这件展品是康熙19年(公元1680年)3月17日的卖地契,契约保存完好,字迹清晰可辨,是研究土地历史变化的重要实物资料。

在这份契约文书中,明确记载了当时这笔交易的额度:“马房宅园坡下共地23顷74亩2分6厘,柳滩共宅圈坡下地14顷62亩1分1厘1毫,马房大楼一座,草房一百零十四间.....共计白银834两整”。当时1顷约等于100亩,坡下地14顷就是1400亩,差不多是一平方公里的面积,而整笔交易涉及到的土地面积多达3700多亩,相当于两个半多聊城古城区的大小。

是谁拥有这么大面积的土地呢?契约中记录了立卖契人的信息:“泰安州,王无欲暨男,王枢因路远不便承种……”有史料记载,王无欲是前清举人;暨,有“和”的意思;“男”在古代有儿子之意;王枢,则为王无欲的儿子;另外王无欲的父亲,也就是王枢的爷爷—王度,曾担任过户部侍郎一职。由此可见王家是势力强大的官宦世家,能有如此大面积的土地也就不足为奇了。

不仅如此,其实担任过户部侍郎的王度还“撮合”了莱芜梆子的形成。当时安徽戏班“老阳春”去泰安的时候所住之地就是王府,“老阳春”和地方戏曲结合之后形成了“泰安讴”,也就是后来莱芜梆子的起源。

言归正传。有卖有买,花巨资买下这块大面积土地的人同样实力不菲。契约中指出“情愿将肥城自己马房、柳滩庄二处,卖于平阴县生员孙发祥名下,永远为业。”“生员”就是俗称的“秀才”,是封建科举制度时代,在太学等处学习的人的统称,明清时代指通过最低一级考试,取得入府、县学习的人。另外还有一块地是卖给尹楚的。史料关于尹楚也有记载,也出身于官宦世家。

所以,通过这个契约,我们可以看出这个交易额度之大、卖地人势力之大,买地人财富之巨。起码在今天,这样的交易仍然让我们惊叹。

再来看契约中左下角的落款:“中人赵鸣章”。中人即为买卖的中间人、见证人。一般在契约中落款都会有见证签订契约时候的证明人,虽然不具备法律效力,但是作用和今天的公证处、监督部门是一样的。

另外,在这张契约中我们看到有两个红色的印章,证明这份契约是官方盖印的“红契”。旧时的地契,分为“白契”和“红契”。买卖双方未经官府验证而订立的契据,叫做草契或白契。立契后,向官府交税的叫税契。官府办理过户过税手续后,在白契上粘贴由官方排版统一印刷的契尾,加盖官印就成了红契。红白契的区别在今天就相当于一个具有法律效力而一个不被认可。

通过这张小小的契约,我们可以了解到当时的土地交易情况和土地价格,土地制度和家族传承,还有契约本身的书法艺术价值。而在我们契约博物馆中,诸如这样的契约还有很多,涉及买卖租佃契、人口契、分家契、典当、结义契等20余种,类型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堪称契约文书的一座宝库。

其实在生活工作中,我们无时不刻不在签订着契约,并遵守着其中的契约精神。领导要求我们上班不迟到早退,不在办公室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我们都点头表示同意,这其实就是一种口头契约。我们对自己说要减肥、要锻炼身体、要一年赚100万,这是自己对自己的契约。而契约无论是文字上的、口头上的还是精神上的,都建立在诚实守信这一基础之上的。诚实守信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同样,契约精神在今天的社会仍然需要我们去传承。

你见过真正的古代“契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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