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号牌上“动手脚”——记12分、罚200!

在号牌上“动手脚”——记12分、罚200!

一些机动车驾驶人为了躲避电子警察抓拍,想出了遮挡机动车号牌这一“妙招”,殊不知聪明反被聪明误。

在号牌上“动手脚”——记12分、罚200!

近日,在214省道与钟梅路交叉口,一男子因故意遮挡号牌被郎溪大队民警抓了现行,而引起执勤民警注意的正是他刻意折叠起来号牌。经查证,民警发现该车前后号牌全部对折,无法看见车牌号码,驾驶人何某被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在号牌上“动手脚”——记12分、罚200!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处200元以下罚款。

同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驾驶人的驾驶证将被一次记12分。

交 警 提 醒

广大驾驶人一定要文明依法行车

切勿心存侥幸故意遮挡号牌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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