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爭」到底有什麼危害?


《道德經》:“爭”到底有什麼危害?



當人們面臨著生存的挑戰及生活的壓力,內心空虛不安,欲塑也會日益的膨脹,人與人的比較、競爭由此開始。在家庭、事業、感情等方面的競爭中均不甘示弱,手段中明爭暗鬥到勢不兩立,直至魚死網破,性質越來越卑鄙、惡劣,不僅危害自己和家人,也嚴重影響了他人和社會的安定。

人類在母胎中就已經開始了弱肉強食、適者生存的競爭。

湖南邵陽的一個九個月大男嬰,肚內卻有一個重約1.5公斤的不明物。

為其進行治療的外科醫生經過討論,這名男嬰肚內的不明物很可能是非常罕見的寄生胎。形成寄生胎的原因一般為母親懷有雙胞胎,兩者相爭,結果一方“大獲全勝”,將另一方“吃”進自己體內,另一方終因缺乏營養而沒有得到完全發育,並最終死去,變成“獲勝一方”體內的一個瘤體。


《道德經》:“爭”到底有什麼危害?



三國時期,曹操的兒子曹植和曹丕,為爭奪太子的地位,就曾“相煎何太急”。唐代李淵的兒子李世民和李建成為了皇位之爭,製造了震驚天下的玄武門事件。西漢呂后篡位前後,對親人和同仁大開殺戒,鬧得人人畏懼,民不聊生。

企業的權力之爭,亦是如此。韓國垮臺的現代企業集團總裁鄭周永的兒子鄭夢九和鄭夢憲,就是因為老父選擇誰為掌門人而鬧地震,加快了“現代帝國”的衰落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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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左至右依次為鄭周永、金正日、鄭夢憲


安徽蕪湖“傻子瓜子”公司,也因年廣久和兩個兒子有嫌隙,致使年廣久退出江湖,從而影響了“傻子集團”的統一與擴大規模。

老子曰:“將欲取天下而為之,吾見其弗得已。夫天下神器也,非可為者也。為之者敗之,執之者失之。”

孟子云:“上下交徵利,而國危矣。”企業之間的利益競爭是非常激烈的,起初在平等競爭過程中相安無事,但漸漸隨著心態的轉變,利益的驅使,開始了獲取利益的明爭暗鬥。


《道德經》:“爭”到底有什麼危害?



其中也不乏有些企業為了達到盈利之目的,而設圈套、挖陷阱、不擇手段,更有甚者不惜鋌而走險,涉足商業犯罪。

其中商業賄賂甚為嚴重,它造成經營者之間的不平等競爭,破壞了公平競爭秩序,它使市場競爭變成賄賂、人情及關係網的惡性博弈,使得誠信的企業在競爭中處於劣勢,同時它又是滋生貪汙、受賄等經濟犯罪的溫床,嚴重敗壞了社會道德和行業風氣。

通過商業賄賂,假冒偽劣商品流入市場,使製售假冒偽劣商品的違法犯罪活動有可乘之機,消費者深受其害。比如前段時間的問題疫苗事件。

春秋時期邦國林立,見於史書記載的就有幾十個。這些國家活躍在春秋歷史的舞臺上,互相展開了以爭奪土地和人口、掠奪財物為目的的爭霸戰爭。

《道德經》:“爭”到底有什麼危害?


春秋中期以後,晉、楚爭霸激烈,黃河和長江流域的大小諸侯國幾乎都卷人了戰爭,兵連禍結,無有寧日。特別是地處中原地區的諸侯國,所受戰爭的危害更為嚴重,小國普遍厭戰。

此外,晉、楚兩個大國勢均力敵,誰也無法吞併對方,加之國內政治鬥爭的複雜,也各想暫時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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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時期,大國發動爭霸戰爭不可避免地給社會帶來了種種慘禍、災害和痛苦。所以孟子以為春秋時代,從人民的角度來說,並沒有真正完全正義的戰爭,發起戰爭的邦國並非正義之師,也並非征伐無道的不得已之戰,所謂“春秋無義戰。彼善於此,則有之矣”。

老子曰:“夫兵者,不祥之器也。”春秋爭霸,戰國爭雄,可爭的結果又怎樣呢? 弒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生靈塗炭,民不聊生。“師之所處,荊棘生焉。大軍之後,必有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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