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電詐案件處置工作,省公安廳印發《山東省公安機關電信網絡詐騙案件處置工作規範(試行)》

规范电诈案件处置工作,省公安厅印发《山东省公安机关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处置工作规范(试行)》

规范电诈案件处置工作,省公安厅印发《山东省公安机关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处置工作规范(试行)》
规范电诈案件处置工作,省公安厅印发《山东省公安机关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处置工作规范(试行)》

為全面提升全省公安機關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範打擊效能,進一步規範案件處置工作流程,近日,山東省公安廳印發《山東省公安機關電信網絡詐騙案件處置工作規範(試行)》(以下簡稱《規範》)。

《規範》明確,全省電信網絡詐騙案件處置工作由各級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中心牽頭組織實施,按照“打防結合、以防為先、以打促防”工作思路,充分利用公安機關和電信企業、銀行金融機構、互聯網公司等資源手段,開展預警勸阻、接警處置、初偵初查、案件偵辦等工作。

《規範》要求,電信網絡詐騙警情接警處置工作應堅持“快速接報、快速止付、快速處置”的原則,最大限度避免或減少群眾財產損失。

《規範》指出,各級公安機關要切實強化對電信網絡詐騙案件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進一步加強反詐騙中心和反詐騙體系建設,加大人財物投入力度,研究制訂配套措施,保障處置工作規範、順利實施,確保防範打擊工作提質增效。

審核 | 劉冠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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