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这些商标使用证据有效防止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

关于在深圳市撤销三年不使用证据的原因以及使用证据的要求。

为什么会需要提供撤销三年不使用证据?基于纠正绝对注册主义所造成的商标注册人“注而不用”,以及撤销申请人滥用现象。近年来撤销三年不使用证据,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对商标使用的认定原则从单凭“符合法律规定形式的使用”转化到“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标准,对于不符合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证据进行排除。

撤销三年不使用证据对商标使用证据包括:发票、商品、合同、包装、交易凭证等等。

在提供撤销三年不使用证据的时候最好是多种证据能够相互佐证,形成有力的证据链,才能增大成功率。

收集这些商标使用证据有效防止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

发票上的品名一栏,可以写上商标的文字这是一个优质的证据,一张发票本身要是没有商标,就没法证明商标的实际使用。

合同上一定要写明具体的商标,要是图形商标就印在合同上。销售合同上有关品名,最好契合商标注册的商品项目,加强撤三使用证据的可信度。

在此,小编提醒各位,在使用商标过程中一定要就收集好这些商标使用证据,以备不时之需。毕竟现在由于商标注册的难度越来越大,很有可能有被竞争对手通过提撤三的方式而达到他们注册商标的目的。

很多客户在得知其商标被提出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时,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小编建议要积极提供符合要求、有效的使用证据,避免商标被撤销。商标一定要注意保护,尤其是已实际使用的商标,保护商标的权利,才能让商标发挥它的作用,创造出应有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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