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注意了,宣城人在這件事上再不能任性!

大家注意了,宣城人在这件事上再不能任性!

重要消息

從7月1日開始

宣城已實施這項新規

你我生活都會受到影響

趕緊來了解

大家注意了,宣城人在这件事上再不能任性!
大家注意了,宣城人在这件事上再不能任性!

宣城市區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已由市政府審議通過並公佈,新規將市區煙花“限放”改為“禁放”,自7月1日起正式執行。這也意味著在過年期間,市民不能再放煙花爆竹了。

大家注意了,宣城人在这件事上再不能任性!
大家注意了,宣城人在这件事上再不能任性!

在哪禁

具體禁燃區域為:水陽江、滬渝高速、敬亭山(含敬亭山風景名勝區)合圍區域,以及向陽大道(至青弋江大道)、響山路(至青弋江大道)、薰化路(至青弋江大道)、寶城路(至青弋江大道)、日新路(至青弋江大道)、陽德中路沿線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居民小區。區域內全年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大家注意了,宣城人在这件事上再不能任性!

而禁放區域外的文物保護單位;車站、碼頭、機場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幼兒園、學校、文化機構、醫療機構、養老機構;山林、草原、苗圃等重點防火區;重要軍事設施安全保護區以及市政府規定的其他地點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怎麼管?

由“限”改“禁”,《管理規定》還首次明確了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實行屬地管理原則。宣州區人民政府、宣城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宣城敬亭山旅遊度假區管委會和宣城現代服務業產業園區管委會應當履行主體責任,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組織領導和宣傳發動。

誰來管?

《市區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還對煙花爆炸的管理作了明確分工,規定公安部門負責煙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是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依法查處流動兜售煙花爆竹攤點以及燃放煙花爆竹殘留物破壞環境衛生、毀壞城市綠化和市政設施等行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工商質監、環保、住建、教育、民政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相關管理。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是本單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責任主體,居(村)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和物業管理企業協助做好本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摸底排查、信息上報、引導勸阻、發現舉報和配合執法等工作。

能賣嗎?

由於“限放”改為“禁放”,在禁放區域內,同時也將禁止批發、零售、非法儲存煙花爆竹。過去原有的煙花爆竹臨時銷售點會全部取消,也不再核發臨時銷售許可證,而在禁放區以外從事煙花爆竹經營,則必須依法取得《煙花爆竹經營(批發或零售)許可證》。

怎麼罰?

未來,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在禁放區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公安機關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可對責任人處以最高5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據《安徽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可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今年1到5月份,市區已查處90餘起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守護“宣城藍”需要全市共同的努力,市民如發現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可隨時撥打110或12350舉報電話進行舉報。對舉報違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經查證屬實的,會由接受舉報的執法部門對舉報人給予適當的獎勵。

趕緊告訴朋友和家人,

可不能隨便燃放煙花爆竹了!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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