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將爲法治中國建設提供更加堅實的人才保障

首次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將於22日舉行,今天,記者從司法部獲悉,報名人數60.4萬人。

建立實施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製度,是踐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實踐創新和制度創新,是適應新時代社會矛盾新變化,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新要求的重要措施。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製度的實施是在我國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戰略背景下做出的,是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的重大舉措,將有助於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戰略的系統實施,提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水平。‍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把能力建設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堅持從源頭抓起,加強和改進法學教育,改革和完善司法考試製度。這深刻闡釋了法律職業資格制度在社會主義法治人才選拔培養工作中的源頭性、基礎性地位。”司法部副部長趙大程表示。

2001年至2017年,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在各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司法部組織實施了16次國家司法考試。16年間,有98萬餘人通過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這些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的人員中,有大量的從事立法、司法和法律服務等工作,為全面依法治國作出了重要貢獻。

立法先行 為司考、法考制度的建立實施護航

自2001年6月,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修改《法官法》、《檢察官法》,正式建立我國統一司法考試製度,又於同年修改《律師法》並於2005年修改《公證法》,明確將擔任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的,應當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為保障這一制度的有效實施,全國人大常委會還完善了其他相關法律制度。如為嚴厲懲處考試組織作弊、為組織考試作弊提供幫助、替考等違法行為,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15年10月通過《刑法修改正案(九)》,專門增加了考試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罪和代替考試罪,確保社會公平正義,確保司法考試的正常進行。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完善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的重要任務。為貫徹落實這一決策部署,在司法部等部門工作的基礎上,中央組織部、中央政法委、全國人大內司委、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國家公務員局等部門溝通協商,就修改法官法等八部法律共同研究。2017年9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於修改等八部法律的決定》。這次修改採用打包修改的方式,將“國家統一司法考試”修改為“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將需要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的四類人員擴大為需要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九類人員,並對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的條件、禁止從事法律職業的情形等作出規定。修改後的法律於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對此,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刑法室主任王愛立如是說,“這為推進完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提供了法律保障,對推進我國法治工作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推進我國法律職業共同體建設,提高法治工作質量和效率,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全面依法治國具有重大意義。”

統一入口 助推法律職業共同體的形成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落實這一重要指示精神,人就是最重要的因素。“人民法院既是改革的積極參與者,更是改革的直接受益者,一大批通過司法考試的優秀法律人才進入各級法院工作,為人民法院各項工作的科學發展提供了有力人才保障。”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陳海光如是說。

據統計,目前全國法院30餘萬政法編制人員中,有21萬餘人通過司法考試擔任法官職務,其中許多同志已經成長為各級審判機關的中堅力量,成為了整個司法事業大廈的中流砥柱,有力保證了人民法院隊伍結構優化、能力優化、形象優化,極大促進了審判執行工作的順利開展。檢察系統16年來累計參考近30萬人次,通過6.58萬人,年平均通過率達到21.9%,很好地改善了隊伍結構,提升了整體素質,切實推動檢察工作取得長足發展。

實踐證明,16年司法考試累積的法律人才,為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深入推進司法體制改革,順利完成法官、檢察官員額制改革奠定了良好基礎,做出了重大貢獻。

最高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培訓部部長王維夷說,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製度的構建,就是學習踐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具體實踐,從擴大職業範圍、提高專業門檻、改革考試內容、建立職前培訓制度等方面,構建了從“科學考試選拔”到“統一職前培訓”的法律職業人才培養機制,有利於高素質法治人才的選拔培養,有利於法律職業隊伍的素質養成,有利於法律職業共同體的儘快形成。

職前培訓 提高法治工作隊伍“三化”水平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著眼於推進法治工作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提高職業素養和專業水平,提出要建立法律職業人員統一職前培訓制度。

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全面實施後,有一項重要任務就是建立法律職業人員職前培訓制度。對人民法院而言,職前培訓承擔著培養法官實踐技能的重要任務,是法官養成機制中連接法學院通識教育與進入法院後實際辦案工作的紐帶橋樑。陳海光表示,最高法院將按照“統一標準、分系統實施”的原則,積極參與統一職前培訓試點,認真做好職前培訓相關工作,確保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落地見效。

王維夷介紹,檢察工作正處於司法改革與監察體制改革交匯期,更加需要一大批政治立場堅定、法律業務精通的專門人才。特別是高檢院正在進行的內設機構改革,設置專門的民事檢察、行政檢察和公益訴訟檢察機構,進行捕訴合一基礎上的刑事檢察機構重組,也進一步突出專業化建設的要求。因此,檢察機關現在比以往任何時間,更需要法律專業人才,更需要通過職業資格考試,補充新生力量,充實檢察隊伍,支撐檢察改革。最高檢察院將全力協助做好統一職前培訓的規章規範制定、大綱教材編寫、師資庫建立、考核方式標準制定等工作,為推動新時代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製度行穩致遠,積極出謀劃策,貢獻檢察智慧和檢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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