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永远是孤独的,只有小喽啰才扎堆。
1
听过这样的一句话:越优秀的人,往往越不合群。
我想大概是因为他们有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吧。
他们很清楚自己的人生方向,能够规划好自己的时间,能够全心全意做自己。
朋友小菊,在一家公司工作三年了。
最近,前段时间小菊郁闷地告诉我说她被同事移出公司闲聊群了。
我一听首先跟她道了句恭喜。
因为我觉得这是好事,闲聊群容不下的一定是一些在工作上比较优秀的人。
在工作上,很多人都喜欢搞些小团体,设置一些闲聊群。
在这些群里不是讨论八卦明星,就是在吐槽公司的某个领导或者同事。
这样的事情对于职场人来说已经习以为常了。
刚刚开始小菊也会在群里跟大家聊得热火朝天,想要跟同事打成一片。
但是她慢慢发现,在职场拼的是实力。
所以她慢慢睇从闲聊之中抽离了出来,集中精力在业务上。
她慢慢变成熟了,懂得时间就是金钱,她把别人拿来闲聊的时间用在学习上。
她没功夫去迎合任何人,也没有精力照顾他们的感受了。
甚至有人开她的玩笑,她都置之不理。
当群里的人自然都觉得她清高,不理人,所以才会把她视为异类。
最终,他们把她移除群聊。
能够心安理得地离开这个是是非非,家长里短,消磨时间的群聊,其实值得庆幸。
毕竟,这样的群只会增加同事之间的猜忌,传播谣言!
能被移出这样的群聊,说明她的高度更高了,升职加薪的日子要来了。
2
知道的东西越多,就越会觉得周围的人的三观和自己的不一样。
然后就很难有共通的话题,最后就变成了所谓的孤僻。
不合群,喜欢独来独往的人,常有过人之处。而那些混在朋友之间的人,未必有多大的本事。
爱默生说过“如果有两条路,我选择那条少人走的路。”
事实也证明了,人类社会从来都是“少数人”在引领的。
能当领导的只是少部分人,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都没有必要努力让自己合群。
美国苹果公司的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其实就是一个不合群的人。
在他上学的时候,他就没有从同龄伙伴那里收获什么,得到的都是一些麻烦。
当时的他就已经和同学们格格不入了。
“他是一个孤单的、爱哭的男孩。”这是他一位同学对他的印象。
后来,他和朋友史蒂夫·沃兹尼亚克相识后,发现他的性格也比较孤僻、不合群、不爱开玩笑。
正是两个不合群的人,最终一起合伙创立了苹果公司。
一位业内人士所评论道乔布斯最伟大之处,是他“总想做些和别人不同的事”。
在知名创业家中,比尔盖茨、巴菲特都从小比较内向,喜欢独处。
但是他们都能够创造自己的创奇人生。
所以,合不合群真的不重要,无效率的合群简直是浪费时间。
3
庄子说:“独往独来,是谓独有。独有之人,是谓至贵。”
所以说,孤独让一个人变得出众,而不是合群。
作家刘同曾说:“不合群是表面的孤独,合群了才是内心的孤独。”
大家都知道天后王菲,是一个典型的有个性的人。
她只做自己,从不会为了世俗的标准而去改变自己。
但我们对她的评价是“很酷”。
有时候,人只有在不合群的时候最优秀
在上山下乡的那个年代里,北大荒里曾有过一名非常“不合群”的男知青。
别人打牌的时候他在看英语书;
别人聊天吹牛的时候他还在看书;
同行的知青都不喜欢他,觉得他不合群。
经常对他说“装什么装啊,假正经”。
上面的领导还为此专门的找他谈过话,告诫他“你一定要合群,不然会被其他人排斥的”。
他不听,继续一边干活一边钻研学问。
恢复高考以后,他凭着能力考上了北京一所外国语学院,成一名25岁“高龄”学生。
后来这个男知青凭着出色的英语水平和文笔进入了外交部工作。
再后来,这个男知青当上了外交部部长,他就是王毅。
其实,最有能力的人都有某种奇异之处,这使他与常人区分开。
当你发现一个人与大众很不一样时,他可能是一个很优秀的人。
4
《乌合之众》里古斯塔夫勒庞有段话说得特别在理:
人一旦到了群体之中,智力就严重下降,为了获得所谓的认同,愿意抛弃是非观念,用智商去换那份让人感到安全的归属感。
这样的合群的思想摧毁了我们独立思考的能力,也掐灭了多种多样的可能性。
最近看了一篇文章叫“你努力合群的样子,真的好孤独”。
文章中讲到,孤独从来就不会毁掉一个人,把自己的头奋命塞进一个不适合自己的圈子,佯装自己不孤独才会毁掉一个人。
其实,如果你每天都在“合群”上花了大量时间。
那么你就很难做到提升自我,你本来拥有的才能,也会消耗殆尽。
为了合群,你放弃了自己原本的目标,你在从众心理的推动下,失去了自身的判断。
最终,你就会变得随波逐流,你的生活也会过得越来越糟糕。
所以,任何时候都不要为了合群,逼迫自己去做不喜欢的事。
花时间在钻研自己的事业上和提升自己的能力上,比你花时间在讨好别人上来得更实际一些。
不要一味地想着合群,当你真的把自己变得跟大家一样了,那你就变得平庸无奇了。
罗永浩说:“有思想的人在哪儿都不合群,说得直接一点就是,努力逼自己合群的人没思想,是个傻子。”
但愿,我们都不是逼自己变成傻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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