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用如何進行會計核算?下面介紹一下。
一、科目體系設置(三種方法)
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的有關規定:高新技術企業複審時,近三年研發費用需要達到所規定的標準。企業在會計科目設置時,可以通過以下三個途徑設計會計科目體系。
1、設置“研發支出”一級會計科目
一般企業,把研發費用設置為管理費用的二級科目。此種情況下,僅用於研發規模較小的企業。如果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其研發力度是很大的。況且在此情況下受制於管理費用不能過大,否則會與集團財務預算衝突或者容易引起稅務機關的關注,很多企業通常都不太便於把所有研發費用全部歸集在管理費用科目之下。
這就要求企業把“研發支出”設置為一級會計科目,二級科目按照八大類費用項目核算,三級科目按照研發項目設置。這樣整個研發費用核算體系就能科學地建立起來。不需要資本化的研發費用,當期結平,結轉到管理費用下二級科目;需要資本化的項目,在此科目內留存。如此核算,日常會計核算中就已經把研發費用自動歸集了,實屬一勞永逸之策。
2、完善規範的“研發費用”輔助賬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與企業會計準則在本質上有很大不同,口徑也明顯不一。如果企業確實不能把“研發支出”設置為一級會計科目進行核算,從專業的角度看也能理解。那麼企業就應該在“研發支出”輔助賬上下功夫,但要做到“合理”、“規範”、“清晰”,具體情況因企業而異。
3、建立“研發支出”一級核算與輔助賬相結合的方式有的企業靠以上任何一個單一的方法往往無法實現“合理”歸集研發費用,那就結合以上兩種方法,當然研發費用數據不能重複或者有矛盾。
二、高新技術企業複審研發費用調整中需要注意的問題
1、與已申報研發費用數據的統一性
按照國稅函[2009]203號文的要求,高新技術企業彙算清繳期間需要向稅務機關報送研究開發費用結構明細。高新技術企業複審研發費用調整中,就要重點關注一下,已經向稅務機關申報了的研發費用數額,否則容易引起自相矛盾的情,如果有矛盾,被查的幾率很大。特別是已經做過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高新企業,再次調整研發費用的餘地更有限。
另外,很多高新技術企業往往都要按季度、月份向各地科技部門或者園區管委會報送高新企業相關數據,比如:產值、知識產權、研發費用等項目,本次對於研發費用的調整也應顧及到原已申報數據。
2、與研發項目、知識產權等要素統籌考慮
高新企業複審各要素是有密切聯繫的,不能孤立的調整一個因素,應作為一個整體,通盤考慮,這種調整才更有效率、科學,也更能符合高新技術企業的本質特點。
3、跨期的研發項目費用的問題
企業的研發項目通常都包括兩種:當年完結的和跨年度的,跨年度的研發項目在核算研發費用時,應密切關注研發費用預算與研發項目驗收報告,以合理分攤各年度的研發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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