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款也敢动?这3个人为什么这么大胆!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涉及征地、拆迁领域的资金大量投入,一些国家工作人员,以及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或委托从事公务人员,乘当前征地、拆迁领域工作机制不健全之际,利用职务之便,大肆进行贪污、挪用公款等违纪违法行为,不仅严重败坏党和政府的形象,而且阻碍城市化进程中征地、拆迁工作的健康发展。为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工作,杜绝征地拆迁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现将赛罕区查办的一起征地拆迁领域典型案例剖析如下:

征地补偿款也敢动?这3个人为什么这么大胆!

一、典型案例

2009年初,蒙冀铁路公司修建铁路,需要征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某镇某村的土地,并对旱地、水地、地上附着物进行相应补偿。时任某村村委会主任张某和报账员王某事先知道要在本村征地,二人商议后由王某分别以本村三名村民的名义虚报三口机井申领国家补偿款,并让时任某镇经管站站长彭某在国家补偿事宜方面帮助协调关系,以便顺利拿到补偿款。

机井补偿款下拨后,张某、王某借用村民的惠农一卡通,到内蒙古农村信用社多个网点,分多次领取了共计人民币21.45万元的机井补偿款。其中支付给三个村民每人1500元的用卡报酬,张某、王某、彭某三人各分得7万元。

2017年3月23日,彭某、张某、王某被赛罕区人民法院分别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赛罕区纪委于2017年9月25日给予彭某、张某、王某开除党籍处分。

二、案件特点

1.相互勾结作案,窝案串案明显

征地拆迁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窝案、串案特别突出。往往是“拔出萝卜,带出泥”,一个案件线索,揪出一人,就牵带出一片。参与征地拆迁工作的公职人员之间或与社会上的人员蓄意串通,内外勾结,利用各自的职责和工作上的便利条件,分工合作,共同作案,大肆骗取国家补偿款或收受贿赂。

2.基层发案频繁,人员涉及众多

征地拆迁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多半发生在基层。案件中往往涉及的既有乡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有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和村民小组工作人员,甚至还有被拆迁的农户。其中,以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的负责人居多。

3.国家损失严重,社会危害巨大

拆迁户、违章建筑户为谋取非法利益,向负有拆迁职责的工作人员行贿,甚至与工作人员相互勾结,采用共同违规建房、打机井等形式,骗取国家征地拆迁补偿款。村民产生攀比、盲目跟从心理,致使违章建筑户越来越多。这就使国家需要支付巨额拆迁补偿资金,造成国家重大财产损失,形成恶劣社会影响,阻碍城市建设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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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因剖析

1.标准不统一,权力过于集中

拆迁补偿工作标准不统一,随意性较大,造成征地拆迁领域工作人员权力容易滥用的隐患。同时,上级主管部门为了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赋予征地拆迁部门工作人员一定自由裁量的职权。加上征地拆迁部门内部分工较少,权力过于集中导致权力的失控。

2.操作不透明,管理存在漏洞

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应工作需要设立的办事机构缺乏长效的工作机制,对征地拆迁中的土地勘查丈量、套用补偿标准、补偿款的发放等关键环节缺乏公开、公正、透明的操作流程。且征地拆迁工作中设立的办事机构都是临时组建的人员,对这些人员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这样就给一些负责拆迁的工作人员可乘之机。

3.人员素质不高,利益思想严重

多数征地拆迁工作人员,往往都是从机关、社区、村委会等单位临时抽调的人员,没有受过系统的业务学习,经短期培训后上岗。有的即使参加过短期培训,但业务素质不强,政策理解水平低,法制观念淡薄,对于补偿的标准和数额理解不深掌握不了大局。同时,有的征地拆迁工作人员经受不住权力、金钱的考验,有时为了一己之私把关不严,使得国家的征地拆迁工作遭受到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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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意见建议

1.完善法律法规,健全管理流程

应尽快制定和完善关于土地征地拆迁工作的法律法规。就土地征地拆迁工作的主管部门、职责、拆迁工作的主要内容及程序、拆迁补偿和安置的基本方法、拆迁工作的法律责任等进行明确规定。进一步健全征地拆迁工作管理程序,减少工作随意性,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特别是要成立职责明确的拆迁管理机构,落实岗位职责。

2.强化社会监督,推行“阳光拆迁”

要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在征地拆迁中全面推行“阳光拆迁”,严格杜绝征地拆迁中的暗箱操作行为,为社会监督提供条件。一要实现拆迁政策文件的公开。拆迁前应及时向被拆迁人宣传、讲解所执行的拆迁补偿文件。二要实现操作流程的公开。被拆迁房屋的测量和评估等操作程序都应当公开,特别是拆迁过程必须严格履行公示公告程序,在被拆地段设立公示栏,将具体事项向群众公开,杜绝暗箱操作。三是要全方位实现社会监督。要公布拆迁单位及工作人员身份,公开举报电话、接待信访时间等,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3.查办教育并行,加大宣传力度

坚持查办与宣传教育并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查办的违纪违法案件取得更好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是严肃查处征地拆迁领域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做到力排各种阻力和干扰,发现一起,查办一起,使拆迁领域违纪违法案件被及时查办。二是以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加强对拆迁实施单位、协助拆迁的街道、村干部等工作人员的警示教育工作,使拆迁工作人员增强法律意识、廉政意识。三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要定期对乡镇、农村“两委”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切实提高乡镇、农村“两委”工作人员党纪党规、法律法规意识,使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真正做到依法依规治村、依法依规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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