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與食藥監部門協作推進公益訴訟

浙江:與食藥監部門協作推進公益訴訟

本報杭州9月11日電(記者範躍紅)“這份文件來得及時……”9月11日,拿著浙江省檢察院、省食藥監局剛出臺的《關於加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公益訴訟工作協作的意見》,龍泉市檢察院檢察長葛朝華有些興奮。

為推進食藥領域公益訴訟,浙江省檢察院和省食藥監局制定上述《意見》,明確規定雙方建立日常信息交換、重大情況通報、案件線索移送、專業支持等四大協作機制。食藥監部門應積極配合檢察機關調查核實有關證據,協作加強訴前檢察建議的整改落實。對檢察機關提起行政公益訴訟的,食藥監部門要積極應訴和參加庭審,被訴部門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食藥監部門在訴訟過程中應繼續推動問題整改落實。檢察機關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食藥監部門應積極配合,協助做好證人、鑑定人出庭等工作。此外,《意見》還就雙方協作加強建議工作、加強協作保障、建立聯席會議、業務培訓和研究協作、宣傳聯動機制等作了明確。

“檢察機關公益訴訟工作對我們是監督,更是支持。”浙江省食藥監局副局長陳智慧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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