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礼”不“讲理”的封建王朝

儒家思想提倡“为国以礼”,竭力推崇以“礼”的原则和规范构建社会生活的秩序。《礼经》作为先秦六经之一,在数千年中华文化中举足轻重。在传统文化中,“礼”包含范围很广,“礼”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尊卑有序的社会结构形式。在这种社会结构中,每个人都必须按照自己的角色、位置办事,士农工商,尊卑分明,不可“僭越”,社会才能井然有序。“礼”规定了社会各等级的权利、义务,作为人们之间建立社会关系和社会交往的准则,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是每个人必须遵守的制度规范。学习“礼”、践行“礼”是不同等级的个人在社会立足的基础。正是因为礼所具备的深刻的内涵及多重的功能,长期以来,礼在我国封建社会的秩序维护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本质上,礼是维持统治阶级地位和利益的基本手段,也是进行社会控制的规范系统。礼实现对社会秩序的控制、维护,其基础在于封建王朝建构了金字塔式的社会层级结构。

封建王朝基于“礼”之下的社会秩序

在这种金字塔式的层级结构中,礼发挥了充分的稳定作用,降低了社会管理成本,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全责分明、“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每一个等级都代表了相应的地位和层次,多年的媳妇熬成婆,重要的是身份。君臣相争,必是乱臣,父子相争,必是逆子,婆媳相争,必是糟妻。大家根据身份来决定是非对错,而非客观事实。

“讲礼”不“讲理”的封建王朝

以礼治天下,而非以理治天下。地方长官自许父母官,皇帝皇后成为天下人之父母,即可通过以孝治天下,获得礼仪上的天然权威性,天下若有不听父母之言的人,必然要背上不忠不孝的骂名,遗臭万年。封建王朝以礼代理,实现了权力的天然巩固。这是维护统治权威的重要依据。社会的稳定运行要求这种等级结构具有连续性、稳定性。封建王朝不仅通过制度化的政治统治保障等级秩序,而且运用教化手段,使等级观念、身份认同观念内化于人心,使各阶层、等级各安其分,服从统治。

但就是这个以礼代理,导致封建王朝长期以来没有法制,破坏了法制精神的成长,最终导致整个民族陷入讲礼不讲理的怪圈,不信,你回去跟你爸讲个道理看看。

礼,作为一种文化管理的工具。一方面具有浓厚的主观性,由人来界定、阐释,和法律相比,道德礼仪的客观性显然要低得多。同时,道德礼仪作为民俗又有很强的地域性,需要入乡随俗。

传统文化里,有五伦(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表面上看,伦常关系是礼仪风俗的展现。但实质上,礼是一种工具,有功能性的内涵。遇有纷争,或者平时处理各种事项均可依伦常而定。因为,礼隐含高下尊卑,而这表示主导地位的先后。传统农业社会,礼制伦常足以处理大部分的问题。

现代文明基于“理”之下的法制社会

但是,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最大的差别之一,就是传统道德礼仪之外的关系——个人和不认识的第三者之间,如何交往互动。 因为彼此处于平等的地位,所以没有尊卑高下的礼制可以依恃。 “同乡会”变成了“律师协会”。大家开始讲法律,讲道理,不跟你讲虚礼了。

“讲礼”不“讲理”的封建王朝

最近处理疫*苗所暴露出的诸多问题。表面上是道德问题,底层之下其实是与文化传统相通的。

第一,传统历史形成的大一统思想、行政权独大、没有制衡机制、缺乏分层负责、缺少专业伦理支持的价值体系,是一个彼此支持、共存共荣的生态。

如果有制衡机制,就不会行政权独大。而且,制衡不只是水平之间的约制,同时是上下之间的节制;上下节制,就是分层负责。

第二,就主导社会运作的机制而言,传统文化偏重人治,而不是法治。人治,强调主观价值,排斥客观价值;依恃道德礼仪,而排除客观中立的法律。人治,可以在各个小因子里发挥作用,解决问题。

中国历代封建王朝,一向是人治,而不是法治;人治,往往就有强烈的道德色彩。既然没有法律这种工具,只好依恃道德这种工具。

法治,则需要一套完整的体系,上下呼应。人治和传统的礼仪,刚好能被此配合;法治,则需要客观法理的支撑。经济活动里,买卖正符合这些特质,非血缘、非人情、彼此平等的人际交往。 经济活动,可以成为改变人际伦常的驱动力。容许经济活动的更大空间,就可以扩充“平等交往”的网络; 经济活动越丰富,就越有助于形成各种衍生而出的专业法理。加速培养社会本身的法制意识,以及对应的价值体系。提升全社会的国民素质和认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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