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工資有多低?副國級年薪不足50萬,縣令窮得吃不上肉

朱元璋創立的大明集團公司,是實實在在的白手起家,他從一個放牛娃逆成集團公司的總經理,成為天下屌絲的典範。

正是因為品嚐了創業的艱辛,知道沒錢的日子有多苦逼,所以,公司成立後,朱老闆在給員工定薪時,就顯得過於小氣。員工的薪金主要發實物,就是大米,又稱祿米。在老朱的手下,什麼層級的管理人員,核吃的大米都是有定量的。

比如,正一品的公司高管(因為朱老大是高高在上的老大,這正一品只能相當於副國級),月薪是每月支米87石,一年為1044石。據《中國曆代糧食畝產研究》載,明朝的一石米約重153.5斤(明朝的斤不是現在500克的斤,而是相當現在的594.6克),折換成現在的計量,明代的一石米約為189市斤。

1044石合大米約為197316市斤。按現在大米的價位行情,普通大米每市斤為2~3元人民幣,如果取平均值2.5元人民市來換算,正一品高管的年薪約為49萬元。

而七品縣令的工資標準,月薪是7.5石大米,摺合大米約1714市斤,換算成人民幣,約為3500元。一個七品縣令,一年的總收入,也就42000元左右。

這樣的薪資水平,在現在看來,確實不高。如果守著死工資過日子,要迎來送往,要養家餬口,那添置工裝,那點小錢,確實不夠。難怪作為清官的海瑞,在母親過生日上街割點肉回家,都被當成了新聞。

就當各級官員抱怨工資太低時,朱元璋卻不認同,他在洪武二十五年八月,專門編撰了一本治貪讀本《醒貪簡要錄》。在《醒貪簡要錄》裡,朱元璋祥解了制定工資標準的理論依據。

再如一個七品縣令的工資,也需要70多畝地、5個農民專門為之生產,光是挑那些稻禾就需要走1000多里地,“如此筋骨勞苦,方得許多糧米。”按照朱元璋算法,一個縣令的工資不算低了。

朱老闆的意思已經很明確了,老子給你們的待遇已經夠高了,你們現在比老子當年討飯時吃得好多了,再不好好工作,你良心上能過得去嗎?

因為工資不夠花,所以,明朝的許多官員就想到“業外生財”,貪官就大量產生了。對於貪官,朱元璋更是切齒:“為官者既受朝廷重祿,尚無饜足,不肯為民造福,專一貪贓壞法,亡家果可怨乎?”所以,才痛下殺手治貪,但是,效果卻一直不佳。

貪與不貪,似乎與薪金多寡並無必然聯繫,但是,合理的薪金制度,應以保障員工的溫飽為基礎,太過小氣的老闆,是留不住好員工的。沒有好員工,一個企業要想做大做強做久,也只能是痴人說夢的一廂情願。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