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修进村路,占用到承包地可以强行修吗?

看透了这世道45913911


农村耕地的所有权性质一般为集体所有,一般仅为土地承包。如果路的规划经过政府审批,是不需要当事人同意的,政府可以收回,但是当事人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

另外修路是件好事,交通不便是影响农村发展的主要问题,想一想你在城市上班时要花一个多小时在路上,如果每个农村都有便利的交通,一个多小时大多可直达县城或市区。在农村生活在城市上班也是很多农村人的向往。

我们赣州兴国县村村通,从前是黄泥路,前几年是三米五硬化,现在正在修五米硬化路,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方便,回农村家住的人也更多了。





纪录兴国


大家最近看过《十八洞村》吗?里面就有农村修路的一个环节,十八洞村离我们这里也就几十公里,也是很反应了我们这边的实际情况的。在电影里就看出了,不管是村里修路还是国家修路,只要占到了村民自家的承包地,村民只要不愿意都是可以不同意的,而且被人也是不能强行修的。不然也不会有国家补偿这么一说了。

修村道以前都是老百姓自己修的,那时候就是村里的人自己来干,每家每户不光是要出钱,还要出人,我们这边以前占到了被人家的田地就是用村里留的自留地,也就是以前分田到户的时候,村里留的有一部分土地没有分完,就是为了防止以后需要,所以我们这边一般就是占到饿了谁家的田地就用自留地换,一般村里修路这些都是利民的,也是为了大家好,一般的人也都回打赢,也没有什么问题。

现在修村道也是国家出资来修的,老百姓根本不用管,这几天我们这里也是在加宽道路,都是国家出资来做,但是占用到的土地必须是村里自行解决的,不过只是加宽,还是以前的老路,所以也没有占到被人家的田地,如果有一点点也是经过村干部和本人协商同意之后才可以修路的。

但是也有例外的情况,我们隔壁村比较熟悉,前几年修路的时候就是没有经过本人同意就占用了别人的承包地,但是这个人太老实了,结果什么也没有干,只是到处说,自己又不去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样的事自己不去干,别人肯定也不会出头了,最后也是不了了之了,当初村里修路的时候,也就是看到他没有关系,人也没有什么,就完全没有问过他,不过占用的也不多,大概只有一两分地。所以说在农村有关系也是很重要的,要是自己有钱有势的在农村还会被人欺负吗?


如果村里没有自留地交换的话,那么要占用别人家的土地,不管是本村的还是外村的,都必须先协商,如果谈不下来那么只能补偿,如果补偿被人也不答应的话,那么只能绕路了,我们国家也是法治国家,任何事都是不能强来的,虽然土地是国家所有,但是这个也是个人的财产,所有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有人强行征收或者是强行占地的话,这个完全可以去举报投诉的,甚至是上法庭的。


张家界小伍


现在农村的道路修建已经在很多的地方展开,国家也提出了“村村通”的口号,让农民都能够享受到硬化路的普及。但在道路的修建过程中,国家也提出了道路的宽度能够达到4.5米,如果是因为地理环境限制的,也要超过3.5米的宽度。但过去乡村的道路都是羊肠小路,道路的宽度3米都不到。

因此在道路的修建过程中,也会涉及到改路、扩建的现象,这样一来很多农民的承包地也会因此被强占。虽然说作为一项社会的公共福利工程,村民们都要积极的支持,这样的话整个村集体的发展才会变得更好。毕竟想要富先修路,这样农产品才会有销路,销售的渠道才不至于过于单一,因此很多的村民包括村干部都认为应该无偿贡献自家的耕地,让整个村集体也能有所改变。

虽然农民的承包地属于村集体共同所有,但承包权和所有权之间是相互独立的,在承包期限内,只要不涉及到违规的行为,那所有权是不能制约承包权的。因此村干部无权强行征用村民的土地,在修路之前要进行协商,商定一个合适的补偿款才行。如果没有提供补偿款而强征行为的,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诉。

在道路的修建中征收土地获得补偿款本身就是合理又合法的行为,但却被很多人指责太过于自私,这肯定是错误的看法。当然很多人都认为修路本身的资金就比较紧张,如果再赔上补偿款的话,那道路的修建将更加困难。这种情况下也可以和村干部商量将村集体权属下的土地拿出来交换,这样就能够保障大家共同的利益,你怎么看呢?


三农圈子


农村修进村路,占用到承包地可以强行修吗?



农村修进村路,也就是村村通户户通工程。它是村里的公益事业,涉及到征用土地问题。作为村民应当全力支持,而且还要投工捐资。



通村道路,一般都是单向主干道,路基一般不会超出5米,路面3米左右,一般都按原老路修建,这样征地也会少些,本来修路都资金不足,如果改道拉直征地更多,土地补偿也就多。作为村民村里规划修路是一件大好事,要做好配合工作,征用土地补偿是统一的,不能因为某一个人搞特殊,不同意,或者闹事。



首先你要明确土地是集体的,我们只是在承包期限内有种植经营权,村集体征地做路是为民造福,应无条件服从。村征用土地也不会强制执行,一般村委会会给你相应的土地补偿款。如果你嫌补偿低可以与村委会协商,如你是有意阻碍通村道路的修建,那是你个人的问题,真的通村道路要从你地里过你也没办法的,不同意也要同意,不会因你一个人不同意就改变规划或者停止修建,这是不现实的。再说凭你一个人力量是根本阻止不了的,毕竟土地是村集体的,法律也会站在村委会这一头,到时你会得不偿失,你还是全力配合支持才对。



作为当地村委会也不要把土地补偿款定的很低,毕竟农民是靠土地生存,没有土地农民就失去依靠,不种地就会饿肚子。应当适当提高补偿款,让农民真正尝到物有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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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季正红


农村修进村路,占用到承包地可以强行修吗?

首先农村公路是这几年国家大力扶持农村的政策,也就是要求村村通公路,方便农村出行,想致富先修路的道理,让农村的山活卖得出去,路不通,农民手里有原汁原味的山货也没法拉出去卖,商家进不来,农民就过得穷。

村民应该积极配合工作,不能为了个人一点利益搞得影响了整个村的发展,如果能拿到政府的拨款是最好不过了,如果政府拨款不够农民还得自己掏腰包来修路呢!能拿到拨款已经不错了,如果你就那一块地了,被拿去修路,你可以找村长商量适当的把另一块地补偿给你,如果你家的田地跟同村的人都一样的,你还去要那就不合理了,修村路大家的田地都被占一点,大家都不要补偿,修路也是为你们好,路修好了,你们想发财的办法多了去,何必在乎这点赔偿呢?


以前有些地方的农村大家还自己掏钱来修路呢!现在农村人都买车,大家出去打工回来都开私家车,有了水泥路,“方便你我他,修路靠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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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依阿哥


如果没有规划和土地征用,任何人都没有强行占用基本农田的权力!

您所说的承包地,如果在基本农田的范畴内,那这种未有任何手续而占用的行为就是违法的!

但如果村集体给您调整了土地,比如机动地里调整出占用您地块的面积进行补偿,那这种行为就是可以的。

农村修路,在施工前,会有地勘,并有测绘部门现场进行测量,明确坐标和路线,然后绘制出施工路线,然后报各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才能够进行施工图审定和招投标。

您所说的这种情况,应该之前都有过这样的步骤。那国土部门在审批的时候,就会进行地块比对,看看是不是占用了基本农田。如果占用,他们是不敢批复的。

所以,如果没有规划和土地征用手续,是谁也不敢占用基本农田的。

您的承包地如果在基本农田的范围内,这就是违法的。而如果不在,村委会又给您进行了耕地调整,那就无可厚非。


老春开聊


“农村修村路,占用到承包地,可以强行修吗?”不管农村的土地面临被征用是出于什么原因,都是不能够完全强行执行的,因为这直接涉及到农民的土地权益,根据国家关于土地征收的相关规定,农民承包地在面临被征用时,首先要提前达成协议,在征得农民同意后,才能开始执行,这期间包括征地补偿双方也要能达成协议,互相沟通好;这是能确保被征地农民利益不受损的直接方式;

因此,不存在说因为要建设农村公共用地,事关农村的社会环境而占用农民个人的土地就可以不用征得同意,直接强征,这是不存在的,也是不被允许的;所以,广大农户一定要有维权意识,不要被轻易直接就被村委忽悠,权益受损都不得而知;

再者,针对占地修路的征地补偿,各地的补偿标准都有所不同,但总体是有所上涨的,大家如果存在疑问,可以询问爱农帮获取帮助!

关于上述内容,有任何观点,欢迎评论区畅所欲言!


爱农帮


这个事情我要好好的回答一下,首先题主所说的修路是村村通国家利民政策,明白人应该起到带头作用,我就说三点,我能改变你的观点。

第一,首先村村通公路,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我们农民不能加以阻挠和刁难。可以肯定这项政策,是惠民政策,能有效的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要想富先修路这句话是真理。


第二,村村通公路,修建占地都是有国家补助的,没有,强行抢占一说。我呼吁,不要一个人的一己私利,说修路了,多拿赔偿款项。故意刁难,阻碍修建,这样是不道德的,是愚民的表现,你也不会成功的😲,因为这是一项国家政策工程,是不可能被个人阻挠的。我们可以监督施工质量有没有偷工减料?有没有不按规定修窄了路,记住路越宽对当地越好。

第三,然后公路修好了,我们要爱护公路,公路是大家的,不应该破坏路基,有些地方路基都被挖成不成样了,就为了多种那么三五颗玉米。导致一下雨,公路下塌变形。真的不要再做这些愚蠢的事情了,如果题主,当地修路应该起到带头作用和舒服作用,摆事实讲道理。不能让这样的利国利民的好事,到最后被我们自己破坏了,修路赔偿那点钱,远远没有路修好了给你带来的利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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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先来看看农村里修路的过程吧!

第一:告知。村里假如要修路,那么村干部必须提前跟需要占领承包地的农民提前告知,经过农民的允许后,方可以在农民的承包地上修路。

第二:补偿。由于农村里修的路,占用农民承包地的面积不是很多,因此,对于农村修路需要占领农民承包地的,村集体可能会重新划分一处村里闲置的土地用于置换农民的承包地,以此补偿农民;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村里没有多余的集体土地时,村里也会对农民的承包地给予经济上补偿。

加点料:如果农民的承包地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的,村里是绝对不能强行在农民承包地上修路的。因为在年初农业部与国土资源部共同印发了《关于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的特殊通知》,其中《通知》里明确规定了禁止个人或组织使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

那么,哪种情况下可以在农民承包地上强行修路呢?

世界上本来就没有路,只是走的人多了自然就形成了路。农村修路对农民来说是百利而无一害的,当村路修进湾子后,对于有些农民以前在湾子里有承包地的,后来多年没有耕种,这些农民大多在农村里已经“死亡绝户”,那么,农村修进的村路就能强行占用这部分农民的承包地,用来完成这一利民的工程。


周记微农


首先,先了解一下承包土地的基本概念。农村土地承包指的是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可以看到,承包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人对于土地只有使用权但没有所有权,所有权依然为国家所有。因此承包土地实质上可以理解为租赁性质,最短的耕地租期为30年,且可申请延长。但是,在农村地区私有化的思想还是挺重的,面对此类问题,我个人认为,从政府和个人都应该改变一些观念,做规划措施。

一是观念问题。村村通户户通工程,它是政府扶持农村建设的公益事业,是利民的福利政策,政府应多做正面宣传,通过一些支持的积极分子产生“鲶鱼效应”,同时对于支持度高的邻近村组进行更高规格的修建改善工程,让一些阻挠度大的村组看到工程改造带来的裨益,从而改变观念。同时,政府在执行征地补偿时,应该充分考虑补偿协议的补偿定价并与当地村民进行协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认补偿金额。


二是规划措施。在规划前期就应该由村支两委召开修路动员会议,在规划阶段尽量避免阻工问题的发生。

常言道"要致富,先修路",交通的便利能有效的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和对外交流,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对于土地承包人来讲也是利己的好事,因此从改变观念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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