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人认为行政诉讼案件很少见?

璟轩自媒体


为什么行政诉讼案件很少见?相对刑事诉讼案件和民事诉讼案件的确少之又少。笔者个人观点有如下几个原因:

1、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认为我国向来就是官官相护,“民告官”胜诉可能性不大。这是对社会主义法制的误解。也反映出司法独立的公信力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2、随着我国行政机关执政方式和工作作风的不断改善,个人、法人以及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执法不当的侵害事件在减少。即使行政执法不当,反映和投诉的途径多,往往事情很快得以纠正,就没必要走行政诉讼的法律程序了。

3、由于不少个人对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认识不够全面,不能从大局和整体利益考虑,盲目地提起行政诉讼,败诉可能性很大。久而久之,即使个人利益受到了行政不当的侵害,只要不是好大的利益,就没信心走提起行政诉讼的维权之路了。

4、民告官的行政诉讼,取证难,成本高,胜诉率低。忍气吞声,也要图个省心。

5、非专业人士,接触少,就认为行政诉讼案件少。

个人观点,不喜勿喷,欢迎讨论。


多多聊事


从《行诉法》的制定时间和实施过程看,这部法律实施的时间短,大多人不知道,甚至也不懂。即便自己的利益受到了伤害,也不知道拿起《行诉法》来维护自身权力。是目前行诉案件少的一个原因。

《行诉法》是为了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而制定的法律。

《行诉法》的一个主体是“行政机关”,它是被告是违法者。个人,法人是原告。这么问题就来了,行政机关是国家职能部门,它们是政策执行者,可政策有国家政策和地方政策。它们又是政策制定者。因此“民告政府机关”有多少胜算不知道。


老百姓通俗的说法“民告官”,其实是对《行诉法》的不懂造成了误区。行诉法的是个人与行政机关打官司,比如“行政拘留不满意,拆迁不合理,各种福利政策执行有偏差,粮农补贴不到位,低保发放不合规等等。”告政府部门,对方是政策制定和执行者,个人告状没有专业律师出庭支持辩护,各种法律条文和政策有多少,个人根本就不清楚,怎么样打赢官司,请律师得花钱吧!案子啥时候了结不知道,因此,就是感觉行政机关违法了,也只好有行政调解的路。拿起《行诉法》说事,感觉胜算很渺茫。这也是行政诉讼案件很少听见的原因所在吧!


何由之


从数量上看,行政诉讼和刑事、民事诉讼相比,确实非常少,根本不是一个量级。

但这不意味着关于行政方面的争议少,恰恰相反,每年各地产生的各种形式的行政争议,仅进入信访系统的,数量就已经达到千万级。这些信访内容的实质,其实大多都是行政纠纷。只是,最终进入法院形成行政诉讼的,可能只能百分之一左右。而且,出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行政诉讼的撤案率太高了。

信访系统门庭若市,而进入法院行政庭的案子屈指可数,原因很多。大致说来,可能有以下方面的原因。

1、立案难。以前这个现象特别突出,后来相关法律修改以后,情况好了一些,但并没有根本性扭转。很多法院在立案时就顾虑重重,放不开手脚。

2、审判难。法院在审理行政诉讼案时,基本上都会受到各种各样的压力或干扰,这使得法院在审理时步履维艰。不说别的,单单领导的批示或打招呼,就让审理人员无从招架。

3、执行难。很多案子,即便法院顶住压力判行政机关败诉,随之而来的执行也是个大问题。对于部分行政机关而言,你判你的,我该怎么着怎么着,你能奈我何?

有这些因素的存在,恐怕每一个想提起行政诉讼的人心里都得想想:我到底要不要走这一步?即使走了,能得到我想要的结果么?我的主张能得到支持么?


冀彦伟GG


为什么行政案件很少见?所谓行政诉讼说白了就是民告官。这几年行政案件有逐步上升趋势。

但总体上来说百姓不道万不得己被逼无奈,一般不会到法院起诉政府职能部门。既使起诉十有八九也会输,有几个方面的问题,一,证据把握不准,二,事实撑握不准,三。对事实的误解。四,对行政诉讼法了解的较少,所以百姓一般不愿意打行政官司。这几年有所上升,赢的概率在20%一一30%左右。因此,行政诉讼案是比较少的。


人正不怕影斜



华174684508


幼儿园里面的坏孩子的培养来自幼儿教育?新入圆小班孩子?淘气被老师分类?孤立,歧视。乖巧懂事从幼儿开始?孩子的童真从幼儿被抹杀?


杨爱军10


行政诉讼之所以少,首先因为它就是古时候所说的“民告官”,其次是它很多时候必须先复议,复议不满后才能再诉讼,整个过程复杂时间流程久,并且它赢得几率是非常小的。

几个比较有名的案例,某年某人因车票诉讼铁道部,某年某人因司考成绩诉讼司法部。小的也很多,如对公安处罚认为不公。很多情况下,赢得可能性基本为零。所以,少是因为它的代价不值你付出这么多,很多时候只是为争口气罢了。

近年来,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在不停进行改革,一是对相关机关单位的要求束缚越来越高,二是把行政诉讼的程序仿照民事诉讼法变得越来越简单,方便诉讼人诉讼。

而且之前铁道部、司法部虽然赢了,但是带来的现实意义是有的,在之后的生活中,后来的人都因为这些诉讼静悄悄的享受到了他们后来的改革。

所以,行政诉讼,即使有时候输了,但它带来的意义是非常大的。



一直向前的老方


主要是受社会上其它现向的影响比如歪风邪气,𣎴健康的人情关系等丶遇事总想找个人搭点钱走捷径把事办成,拫本对法律没有深刻的认识,同时不知怎样用政确的方法保护自己,对法理解偏面性较强,已一种莫不观已 ,高高挂起的态度对待人边发生的事情,总之造成这种现象,缺乏学习法律知识是关键,要通过学习,提升综合素质的提高,才能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律保护自己,用法律伸张正义,这种现象遂步会改变,同时行政诉讼是对政府各个职能部门最大监督 丶促进政府部门更好地为党为民众工作与服务。


春杰35


一\\行政案件的执法机关要求依法行政,出了问题自行担责,阻断一些随性执法!

二\\行政案件要求行政机关举证,没有法律依据与事实,行政执法人员不敢随意胡来!

三\\公民法律意识提高!法律信息均等,执法文件不再是执法者的大棒,信息化时代,执法者知道相对人也知道,制约了执法者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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