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淄博工商受理投诉举报等1672件 质量、合同、广告成投诉焦点

记者从淄博市工商局获悉,7月份淄博市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1672件,环比增长59.24%。投诉焦点问题为质量、合同和广告。

据了解,7月份淄博市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291件,举报249件,咨询13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金额为32.56万元。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本月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共计403件,占受理总量的24.1%。

综合投诉的内容来看,质量、合同和广告是消费者投诉的焦点问题。质量、合同和广告方面投诉量分别为365件、301件、218件,分别占投诉总量的28.27%、23.32%、16.89%。

质量问题主要集中在日用百货类、交通工具类和家用电器类投诉。消费者投诉主要涉及的问题是:购买的衣服出现掉色、开线、起球;家具油漆味道大、宣传的材质与实际不相符;汽车的发动机、漆面、轮胎等出现质量问题或质保期内商家拖延维修;消费者所购买的空调不制冷、开机有异味、家用电器维修不及时等。

合同问题主要集中在交通工具类、居民服务类和文化娱乐服务类。消费者投诉主要涉及的问题是:消费者购买汽车预先交纳购车押金、续保押金、定金等商家不予退还;消费者在美容院或健身房办理储值卡,商家拒不履行合同约定(承诺)或者商家转让、迁址更名,消费者无法继续接受服务。

广告问题主要集中在日用百货类、食品类和药品类投诉。消费者投诉主要涉及的问题是:购买的衣服、婴儿用品的材质宣传缺少相应的检验报告;食品、保健品夸大功效,使用引人误解的内容,误导消费者等。

此外,7月淄博市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共受理消费者举报249件,从举报案件涉及的违法类型看,主要集中在涉嫌违反企业、个体私营登记管理法60件,涉嫌违反广告管理法规49件,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46件,以上合计占举报总量的62.25%。消费者举报内容涉及的问题为:涉嫌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广告中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等。

闪电新闻记者 王良 通讯员 董琪 淄博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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