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景年年依舊,
只有那流水總是一去不回頭,
流水喲!
請你莫把光陰帶走。
——賀綠汀《清流》
◆ ◆ ◆ ◆ ◆
從學堂樂歌,到蕭友梅先生、黃自先生等成體系的創作,以及賀綠汀先生、周小燕先生對中國音樂的創作和推廣,上海音樂學院成為中國藝術歌曲發展的重要主體之一。
上音人對民族音樂、中國音樂的情結初心不改。
去年9月,我音成立賀綠汀中國音樂高等研究院中國聲樂藝術研究中心,以構建中國聲樂學科體系為目標,以“整理研究、推陳出新”的中國音樂經典化建構為主旨,紮根中國傳統聲樂藝術豐厚土壤、對接文化傳承與傳播國家戰略、瞄準國際一流聲樂藝術水平。
在藝術實踐上,我音副院長廖昌永領銜的聲樂教授們身體力行活躍於各類舞臺,唱出上音藝術家的赤誠與情懷。
中國藝術歌曲百年,面對新時代新發展的機遇,既要傳承經典,更亟需創新推廣。
“中國藝術歌曲國際聲樂比賽”
廣發英雄帖~
時間↓↓
2018年10月20日至2018年11月10日
(其中復、決賽為11月8-10日)
地點↓↓
上海
報名↓↓
即日起至2018年10月20日
更多比賽詳情繼續往下拉~
查看大賽詳細章程
由上海音樂學院主辦,賀綠汀中國音樂高等研究院中國聲樂藝術研究中心、上海航新文化發展中心承辦的“中國藝術歌曲國際聲樂比賽”將於2018年10月20日至2018年11月10日(其中復、決賽為11月8-10日)在上海舉行。
本次比賽由中國藝術歌曲國際聲樂比賽組織委員會(以下簡稱“組委會”)負責賽事具體的組織管理工作。
組委會全權負責對各輪比賽、頒獎音樂會、獲獎者系列音樂會及其他相關活動的錄音、錄像、電視電臺播映、網絡傳播以及比賽相關音像製品的製作、出版和發行,所有因比賽而產生的音像製品及衍生產品的著作權歸組委會所有,就此組委會不再向選手另付報酬。參賽者及團隊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法規。
報名要求
1、參賽年齡:
凡年齡在18-40歲之間(1978年 10月 21日至2000年 10月21 日)的選手,均可申請報名參加比賽,參賽者國籍、種族、性別不限。
2、報名者必須以中文或英文提交如下材料:
①填寫報名表。可在上海音樂學院官網(www.shcmusic.edu.cn)首頁“學院公告”欄目下載報名表,填寫完成後發送至組委會郵箱:[email protected]
②兩寸標準照3張。
③護照或本人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④個人簡歷。
⑤接受專業教育的畢業證書(複印件)或在學證明。
⑥近期演唱的兩首中國藝術歌曲的錄音錄像製品(錄音錄像製品需能看清表演者的表演狀態、光盤上需註明參賽者姓名、參賽曲目、作曲家、曲目時長等信息),曲目自選。
⑦以上材料一概不予返還。
報名材料填寫不清或所附材料不齊全的,報名視為無效,報名材料不予退還。組委會將對選手材料保密,並有權要求選手補充材料。
即日起接受報名, 2018 年10月20日截止。以掛號、快遞(寄出郵戳日期為準)、直接送交的方式向組委會提交全部報名材料,逾期報名無效。
請將報名材料寄往以下地址:
中國藝術歌曲國際聲樂比賽比賽組委會
地址:上海市徐彙區汾陽路20號上海音樂學院 教學樓1108a
郵編:200031
電話:021-64314860 021-64314952
聯繫人:塗老師 金老師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網站:http://www.shcmusic.edu.cn
3、報名費用:200元
報名者須在 2018年10月18日以前(以匯款日期為準),通過微信掃描下方二維碼繳付200元報名費至組委會,轉賬需註明“選手姓名+中國藝術歌曲比賽”報名費均不退還。
4、參賽選手資格確認
組委會根據報名材料進行初賽預選,以確定報名者的參賽資格,並將結果於 2018 年 11月1日前以傳真、電子郵件或電話聯繫等方式通知報名者,同時向報名者發出正式參賽邀請函。
參賽須知
1、每位獲得參賽資格的選手應於2018 年11月7日準時抵達上海,到組委會指定的地點報到。若選手未按時報到,組委會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報名時需出示組委會參賽邀請函以及本人的護照或身份證;如參賽選手本人在比賽期間退出比賽,必須提交書面申請並徵得組委會同意。
2、參賽者出場順序由抽籤決定。因故缺席的選手將視為棄權。
3、所有參賽曲目都用原調、背譜演唱。本比賽分初賽、複賽、決賽三輪進行。複賽、決賽演唱曲目不得重複。
4、參賽曲目如有更改,必須在2018年11月6日以前向組委會申報,比賽期間不得更改曲目。
5、組委會為選手提供鋼琴伴奏,進入決賽用鋼琴伴奏。選手可自帶鋼琴伴奏,所需費用自理。
6、比賽期間,參賽選手未經組委會許可,不能與評委交流或接受輔導幫助。若發現此類現象,該選手將被取消參賽及獲獎資格;如在獲獎證書及獎金頒發後發現此類現象,該選手的獲獎證書將被宣佈無效,獎金將被收回;同時上述決定將在比賽現場及官方網站發佈通告。
7、每輪比賽後組委會只公佈晉級選手的名單。
8、比賽評審委員會對各輪比賽的評定為本比賽不可改變的最後決定。
9、獲獎選手有機會參加獲獎音樂會或由組委會組織的賽後巡演音樂會(合同另籤)。
比賽流程與獎項
比賽曲目需在組委會規定的A、B組作曲家作品中進行選擇(兩組作曲家分組見附件)
初賽(鋼琴伴奏)
自選中國藝術歌曲兩首(視頻錄像以郵寄的方式寄送組委會提供地址)
複賽(鋼琴伴奏)
演唱一首藝術歌曲
A組作曲家中國藝術歌曲一首
或者B組作曲家中國藝術歌曲一首
決賽(鋼琴伴奏)
A、B組作曲家中國藝術歌曲各一首
本次大賽共設置獎項10個如下:
一等獎1名:獎金100000元
二等獎2名:獎金50000元
三等獎3名:獎金30000元
優秀獎4名:獎金5000元
評審成員由國內著名聲樂教育家、歌唱家、作曲家、評論家等組成,由組委會統一邀請,初賽評委10位,複賽、決賽7位。
交通食宿費用
凡屬組委會確認參賽資格的選手,往返上海的旅費、住宿、市內交通及餐飲等費用由參賽選手自理。
賽事日程
(2018年11月8日-11月10日)
時 間 | 活 動 |
2018年11月7日 | 報到 (9:00-16:00選手報到抽籤) |
2018年11月8日 | 複賽 |
2018年11月9日 | 複賽 |
2018年11月10日 | 10:00-17:30 進入決賽者合樂 (抽籤定具體合樂時間) |
2018年11月10日 | 19:30 決賽 |
附則
1、安全保險:組委會鄭重建議參賽選手自行購買相應人身及財產損害保險,組委會對比賽期間發生的下列意外均不承擔責任:
●參賽選手任何的財產遺失及人身損害。
●參賽選手造成他人任何人身、物質及精神上的損害。
●選手陪同人員自身或給他人所造成的,任何人身、物質、精神上的損害。
2、 如發生本章程中沒有規定的問題,最終解決將以組委會意見為準。
3、任何與本次比賽有關的起訴,法律事宜須依中國法律在中國法庭解決。
4、若有任何爭議,本章程將作為解決爭端的依據;比賽組織委員會對本章程享有最終解釋權。
5、凡申請報名者在參賽報名表中籤名後,即視為同意本章程中所有內容並承諾遵行。
附錄
大賽組委會鼓勵歡迎
選手選用新作品參賽~
供稿:中國藝術歌曲國際聲樂比賽組織委員會
製圖:黃藝
設計:Joan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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