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两个重刑逃犯抓住了吗?如果被抓住他们会受到怎样的惩罚?

从头再来10085212


最新消息:央视新闻报道,6日中午1时20分左右,辽宁省凌源第三监狱脱逃的两名重刑犯,其中王磊已被抓获,地点在辽宁和河北交界地带。另一逃犯张贵林正在全力抓捕中。抓获只是时间问题,正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何况张贵林已经是第三次“脱逃”,如果不出意外,很快就会有抓捕到案的消息了!

《刑犯》第316条:第一款规定——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5年以下有期或者拘役。

辽宁凌源第三监狱10月4日脱逃的两重刑犯属于“成功脱逃”,被抓捕后一定会按“脱逃罪”再次审判。但是,二人现在的刑期都是无期徒刑,加刑后“合并执行”仍然是“无期徒刑”!

不过法律规定,被判死缓和无期徒刑的罪犯,刑期执行起始期为宣判之日起计算。那么就意味着王磊和张贵林以前的“坐监”年月,一概不算,从新计算。最快2年之后,根据表现才能决定是否给予减刑,改判有期徒刑。无期“减刑改判有期”的年限是15年至25年。这就要根据犯人在监改造的实际情况而论刑了。

王磊死缓改判无期已近一年,表现好2019年底就有再次减刑的机会。可这次脱逃加刑很可能回到“无期徒刑”。张贵林本来就是无期,加上有三次“脱逃”,每次加刑都要回到“原点”。这就不知要多坐多少年了。我大概测算了一下:王磊多坐10年以上;张贵林从入狱加三次脱逃多坐16年。

请大家指正评估,我算术不大好,两人脱逃被抓后,要多坐多少年呢?


何由之


十一逃脱的这2个重型犯在逃脱时均为“无期徒刑”,如果被抓住后,由于他们本身就是“无期徒刑”,他们2个的逃脱罪并不会增加他们的刑期,只会影响他们“无期徒刑”审核期的长度而已,算是变相的加刑了。


一般来说,如果判处死缓的,在进入监狱后2年内表现良好,会减为“无期徒刑”。

在减为“无期徒刑”后,2年内表现良好,会减为“有期徒刑”18-25年。

在逃脱的时候他们均为“无期徒刑”,由于无期徒刑在刑期中为最高,已经到顶了,所以只要对方不是犯死罪,他的刑期永远是无期徒刑。

不过他们的2年考核期会无限延长,而且即使改为有期徒刑后,可能会按照最高的25年进行减刑,而且会影响到他日后的减刑。


至于其中有一个事先被判处“死缓”的,由于其的死缓考验期已过,表现良好,被改为“无期徒刑”,所以他被抓后,是按照“无期徒刑”的身份来考量的,所以,他不会以“死缓”的身份,犯逃脱罪被“执行死刑”。


看守所资深体验工程师


这个题目里有两个小问题,笔者一一来回答。对于第一个小问题,截至目前,尚未抓到两个逃犯,如果有读者朋友发现这两人,或者有线索,可以提供给监狱方面,也许就能得到十万奖励!

下面笔者来回答第二个小问题。

不少朋友把其中一个罪犯还误以为是死缓犯,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的。监狱方面的协查通报里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这个罪犯叫王磊,今年33岁,辽宁人,因为绑架罪被判处死缓,不过已经通过了缓刑考验期,2017年12月被减为无期徒刑。另一个罪犯叫张贵林,今年40岁,也是无期徒刑。

协查通报里说他们是脱逃犯,那就排除了暴动越狱和组织越狱这两种犯罪的可能。脱逃罪属于轻罪,根据刑法规定,犯该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由于是轻罪,所以抓住以后新判的罪行,也会被现在的无期徒刑所吸收。不过,既然有新犯的罪行,可以重新计算刑期,在适用减刑上还是有影响的。

死罪可免,活罪难逃,等到王磊、张贵林抓到后再次见到外面的花花世界,那也要20多年后了!自由最可贵,亲情最可贵,千万不要干违法犯罪的勾当!


打虎拍蝇


抓到以后,要看他俩又有没有犯罪,如果又犯罪了,比如偷了几万人民币,比如抢劫之类的,抓到就是死刑。跑不了的,现在到处都是监控,和网络信息,农村都是监控。往哪里跑!打工肯定不行,人多的地方又不敢去!天天住在山里,天气又越来越冷!又不敢生火取暖!不自首,就还的犯法!犯法就能知道你所在的区域,抓他俩就像玩一样,如果不犯法,那就的冻死!


——赵小闹


辽宁凌源第三监狱两名罪犯逃脱 逃跑时偷走狱警服装,利用警服内装的门禁卡逃出监犾,正在追捕中…

脱逃罪犯王磊,男,汉族,1985年3月7日出生,初中文化,身份证号码211081198504079416,家住辽宁省灯塔市沈旦堡镇前古城子村,该犯因绑架罪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17年12月28日减为无期徒刑,2016年12月22日调入凌源第三监狱服刑。


脱逃罪犯张贵林,男,汉族,1979年9月18日出生,文盲,身份证号码341221197909184619,家住安徽省临泉县单桥镇满庄村,该犯因抢劫罪被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2014年6月12日调入凌源第三监狱服刑。

这次罪犯逃脱,说明了两名惯犯是蓄谋已久,两人预谋国庆假日进行逃脱。但是罪犯了逃脱与警服的丢失怎么那么巧合?说明罪犯平时与丢失警服的警察来往比较密切,也可以说比较了解他们对警服的管理状态,罪犯逃脱此前一定要做了大量的逃脱准备,对警察管理漏洞和岗哨交接班时间进行多次踩点,此事件说明两名丢失警服的警察存在严重的渎职罪,因警服和门禁门都是随身重要物品,也许警服常与人分离才造成罪犯有漏洞可钻,同时也暴露了整个监狱系统的管理重大疏忽,造成两名重犯逃脱并且疑点重重。

有五道门卡怎么凭警服和门禁卡就能逃脱出去?①第一道要从a门出去有警察把守内部,检查刷卡比对脸型放行才能出去。②第二道要从b门出去,有警察把守在外部,检查刷卡比对脸型放行才能出去。③第三道要通过卷闸转门,也是警察通道,设置刷脸或刷角膜用门禁卡才能通过。④第四道出门要通过安检,指纹识别,要经过警察确认后才能放行。⑤最后出门也是有警察验证各种有效手续,由门外武警开门确认才能放行,如果犯人刑期到了,刷脸的门禁卡就会自动开禁。

如此事件中罪犯逃脱,暴露了监狱管理的重大漏洞,单凭门禁卡和警服就能出门也是重大过失,难道警察放行只看卡不看脸吗?层层卡哨监控电网齐全,而且都是真枪实弹站岗放哨,内部门禁有狱警管理,门外还有武警安保,而且就算偷到警服和门禁卡也难免能逃过五道关卡,一般犯人都是剃着光头,鞋子也是监狱统一配置,难道警察鞋子也丢了?五道关卡的警察没有发现一点漏洞?但也不排除可能这次预谋有内应。

两名重犯逃脱,对社会安定造成很大不安全因素,对人民生命构成严重威胁,因为两个都是无期徒刑也就是亡命之徒,他们更知道被抓回去的后果,他们不会顾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即使收监回去也会重判,死刑或是终身监禁不减刑,最近央视新闻播出,无期徒刑的逃犯如果逃脱抓回终身不减刑,辽宁凌源第三监狱告示,对提供线索抓获二犯者给予奖励10万元。


一笑奈何swag


这个越狱事件投射几个问题:

1.怎么偷的警服。

2.怎么过得防线。

3.他们的钱从哪里来的。

4.发现时间为什么这么晚。

5.从越狱到商店购物买衣服,20公里的路程时间几个小时的时间为什么不布防。

6.建议管理狱警欲罪并罚。


太阳1174386


对于辽宁省凌源第三监狱脱逃的两名重犯,抓住后,要看他们在脱逃期间是否有新的犯罪?重新犯罪的性质及程度?

如果有新的犯罪且程度较深,影响恶劣,极有可能在抓捕中因拒捕而击毙。

如果顺利抓捕,抓住后,依据其脱逃期间所犯罪行,该死刑的死刑,立即执行,该死缓的死缓,继续关押。

如果脱逃期间没有新的犯罪,将继续执行原来的判决,死缓和无期。不过要进行单独关押,重拷在身。

法律建议是他们再也没有减刑的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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