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二审“起征点”每月5000元不变,还有更多惊喜等着你!

个税二审“起征点”每月5000元不变,还有更多惊喜等着你!

个税二审尘埃落定,起征点还维持5000元不变。并于2018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

对于月收入达不到5000元的人群来说,这次的起征点调整对他们无关痛痒。

对于一些高薪的人士来说,增加1500元的幅度真算不了什么。

不过不要失望,这次新税制的调整除了起征点提高外,还有三个方面的改变能给你带来惊喜。

个税二审“起征点”每月5000元不变,还有更多惊喜等着你!

第一、增加了专项附加费用的扣除

个税一审的时候,增加了四项可以在税前扣除的附加费用。

这四项费用分别是:大病医疗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子女教育费用、继续教育费用。

二审的时候,除了这四项费用外,还增加了一项赡养老人的支出。总共有五项附加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

你想一下,光这五项费用,每个月少说也得5000元。

假如一个税前月收入为10000元的人,扣除五险一金2000元,扣免征额5000元,再扣专项费用5000元,那还不够扣呢,更不用说缴税了。

是不是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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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扩大的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

把3%税率的额度从1500元提到了3000元

把10%的税率变成了3%

把20%的税率变成了10%

按个税的计税依据:每月应纳税额在9000元以下的最高一档为20%的税率。

这样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在9000元以下的人的都是受益者,请注意应纳税所得额,就是工资总额扣除了各项费用以后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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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改变了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计税方法

以前的老税制是工资、薪金所得按7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税。

劳务报酬、稿费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都是按20%的比例税率来计税的。

而新税制把税率调整了以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为9000元以下的最高才10%的税率,比起以前20%少了很多。

并且以前的起征点只是工资、薪金适用。这次调整了以后,这三项的收入也要扣除5000元的起征点来计税了。

是不是很惊喜?

虽然这次的个税起征点从每月3500元上调到每月5000元,幅度不是很大,也起不了太大的作用。

但加上这三个方面的改变却能给纳税人带来很多实惠,尤其是那五个专项附加费的扣除。

各位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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