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手术住医院 法官病房解纠纷

近日,陆良法院少年庭受理一起钱某平诉方某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因方某陆术后行动不便,承办法官前往医院调解,成功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纠纷。

方某陆于2016年2月20日向钱某平借款50000元,至今已两年时间,方某陆仍未还所借款项,钱某平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陆良法院,要求其还清欠款。法院立案受理后,承办法官收到被告方某某前妻孙某某的短信称,方某某因在公园散步不慎从公园台阶滑倒摔伤致脾脏破裂,被送往曲靖市某医院住院治疗,其因做脾脏切除手术行动不便,无法按时到庭参加庭审。庭前调查中,承办法官了解到方某某与孙某某已离婚,无固定住所,如延期开庭今后将难以寻找。且承办法官认为,一纸判决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考虑到被告住院,遂决定到医院进行调解。

被告手术住医院 法官病房解纠纷

被告手术住医院 法官病房解纠纷

8月14日上午,承办法官和书记员买了水果到医院看望被告方某某。在交流过程中,承办法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成功说服了被告,其表示出院后一定还清欠原告的所有款项;原告也表示理解被告的处境,愿意放宽还款期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被告握手言和,感谢法官在百忙之中来到市医院做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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