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租赁补偿认定?|据说仅有1%的人知道!

如今这个现实社会中,很多年轻人的择偶标准变为了“白富美、高富帅和有房、有车!”

但听说长得好看的人不靠谱,所以都把房子作为了第一首选,当然房子也做为了新时代结婚嫁娶的必备品。所以不管是男生女生都想要找一个有房有车的另一半来为自己减小一部分压力,而作为多房多金的的代表拆迁户无疑成为了抢手货。甚至一些男生不惜放下脸面入赘到独生子女家庭中,一方面女方家是为了传承香火,另一方面男生也是为了可以过上好日子,在丈母娘百年之后继承她们的万贯家财,毕竟那一套甚至几套房子是很多人一辈子都不曾拥有的。就在大家都一致认为独生子女应当理所当然的继承父母遗产时,现在就来告诉你们:大错特错!

财产继承、租赁补偿认定?|据说仅有1%的人知道!

相信这时就有人说我们是父母唯一的子女,父母过世后的财产我不继承谁来继承。自古以来我国就有一宅传承的说法,辛苦打拼一辈子,就是为了给家人更好的生活,把财富顺利地留给后代。都说“富不过三代”,为了打破这个魔咒,房产成为了最为安全稳妥的财富传承方式。在百年之后留给自己唯一的孩子更是理所当然,可话虽这么说,从法律角度来说独生子女继承房产这个问题就相当复杂了。

前段时间,刷爆网络的一个杭州女孩继承房产之事走进了大家的视野,才让大家有了新的了解,事情是这个样子的:杭州女孩小丽是独生女,父亲十年前过世,母亲在今年也刚刚过世。父母亲生前购置有一套127平米的学区房,价值约300万元,小丽的女儿马上就到了上学的年龄,所以小丽就想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以方便于女儿上学。可不曾想当小丽拿着该房子房产证和父母双亲死亡证明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时,却被告知自己并不能完全继承该项房产,如果真的要过户,就需要把家里的七大姑八大姨都喊来做公证选择放弃继承遗产后才能完成过户。小丽听到这里真是哭笑不得,

自己的父母去世后怎么连房子都不是我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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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寻找律师了解才得知原来自己并不是唯一继承人,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而在小丽父亲去世时其奶奶与母亲还在,她们都有获得继承房产的权利,所以小丽并不是唯一继承人。接着奶奶的离世更是让她的四个儿女通过第二顺位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又将这个房子分成了多份,也就是说小丽的叔叔婶婶、七大姑八大姨都有了继承一部分房产的权利。甚至他们之中有离婚的情况出现时,也可以获得几分之几的一小部分房产。这样小丽想要过户到自己名下,只能拿出公证处公证的遗嘱或各位亲戚们一起来做放弃继承公证,可小丽说亲戚很多都不经常联系,在哪儿的都有,甚至还有的在国外,要所有人都一起来公证处办理公证这件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况且,现在的房价居高不下,对于不少人都有相当大的利益诱惑,谁又会没有一点小心思呢。如果按照我国传统观念与道德来说,叔叔伯伯等长辈是不应该跟自己的小辈争抢房产的。但从法律角度来看,他们确实获得了该房产一小部分的顺位继承权。但大家都知道,现在很多城市的房价已经高不可攀。在巨额利益的驱使下,各式各样争夺财产的事情不显少见。夫妻兄弟之间、夫妻之间为了房子闹的不可开交的比比皆是,什么道德伦理在利益面前似乎都显得那么渺小。所以出现家族叔侄之间争抢房产的局面,似乎也成为了一种可以理解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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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作为小丽这种独生子女的家庭来说,因为父母对法律知识的欠缺,导致辛辛苦苦积攒了一辈子的财产,在过世后无法顺利传承给自己的孩子,并且还是仅有的一个孩子,无疑是一件很难接受的事实。最近两年发生的最多的要属各大城中村拆迁时的事情了,朋友阿伟的家在16年拆迁,在去年的时候他的奶奶去世,接下来他奶奶的一套房产便成了家里叔叔伯伯的一块肉,谁都怕自己吃不到嘴里。阿伟奶奶临去世前是说过要把这套房子留给阿伟做娶媳妇的资本的,可是奶奶一去世,家里边没有了人主持大局,叔叔伯伯又怎么能这么轻易的把这套房子给他呢。于是从以前的相互帮助扶持到现在的见面都说不了两句话就要红脸,阿伟作为小辈也只能摇头叹气。然而最无奈的是,这个局面势必是出现在父母过世后。若他们地下有知,看到自己的孩子面对其他亲人撕破脸皮的咄咄相逼,不知道会不会悔不当初。这无疑是非常可悲可凄的一个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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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些家长为自己留下一套房产想要自己安度晚年,深怕自己的儿女不给自己养老,手里有套房产起码自己的生活有了保障。然而谁能说没有个天灾人祸,在自己过世后同样遇到子女无法继承房产的情况,这对自己来说何尝不是麻烦呢。那么作为父母,拼搏了大半辈子,只想儿女过的更好,如何才能在有生之年避免这些房子能合理合法的传承给自己的孩子呢?

虽说在我国传统观念里,遗嘱这个词都是归于不吉利的一类词语,还是不提为妙,提出来了相反会让亲戚朋友甚至父母觉得自己是个不孝子孙。但是不得不说提前拟定一份专业的遗嘱,就能完全规避以上这些问题。通过查询我国继承法了解到,根据法律规定,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换句话说,便是公民可以提前立遗嘱指定任何人,在自己去世后可以拥有并支配自己原来名下的任何财产。而这种指定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律顺位继承的效力。举个例子说就是如果父辈立遗嘱指定自己的朋友在自己去世后继承他名下房产,那么即便是自己的亲生孩子也是无权继承老爹的房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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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值得注意的是,此遗嘱非彼遗嘱,和电视电影里一张手写的字据便能作为遗嘱分配财产不一样的是它们都不存在法律效应,在现实生活中的遗嘱是需要进行一些法律公正的程序的。从各地公证处了解到,立遗嘱现在已经不是老年人的专利了,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都已经开始提早进入到了立遗嘱的队伍中,甚至在公证处还能看到一些90后的身影。

这时会有人说何必这么麻烦,趁着年轻身体还好,提前把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不就好了吗。这未尝不是一个好方法,但人生处处是惊喜,谁又能料得到后面会发生什么事情呢?

若儿女离婚,你辛辛苦苦攒下一辈子的财富,或许就被你的前女婿或者前儿媳给分走了一半,你甘心吗?

财产继承、租赁补偿认定?|据说仅有1%的人知道!

前些日子还有件更为可笑的事情在朋友圈刷屏,上海某地区面临拆迁,租户质问房东为何房屋要拆迁为何不征得他同意,毕竟他住了这么长时间已经属于实际安置对象,所以在拆迁时理应获得部分拆迁款,如果不给补偿款就要去法院起诉房东和声称要房东一家人好看。听到这件事情,我不禁抿嘴一笑,这种话还真的是活久见,难道你在别人家的房子里住久了房子就是你的吗?这种流氓逻辑真的可以说是蠢上了一个新高度,请问您是来搞笑的吗?细细一扒原来这种事情还真的是不乏少见。

印象最深的还有这样一件事情:小王他们家的房子一直借给他叔叔一家住,没收租,房子他爸买的,房产证也是他父亲一个人的名字。现在小王因为结婚想卖了房子给自己换套新房,可叔叔一家死都不肯,说他们是实际住户,他们不同意就不能卖。可怜小王的婚事就这样吹了,他只能无奈说到要怪就只能怪他爸当年心软给叔叔他们全家落户口,还免费给他们住,真是请神容易送神难!这种与逻辑相反的想象力真是划破了天际,重新刷新了我对人类的三观与认识。那么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究竟如何能避免以上所说的财产继承、争夺和房子产权归属问题呢?

房产继承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遗产继承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

房产继承”的法定顺序:

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 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提示: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应按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二、遗嘱可以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和口头遗嘱。其中公证遗嘱效力最高,即使同时还有其他种类的遗嘱,但只要有公证遗嘱,那么就应按照公证遗嘱来执行遗产的继承。没有公证遗嘱的,所立数份遗嘱的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房屋拆迁与租赁补偿

一、根据2011年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当中并未规定租客有权获得房屋拆迁补偿。

二、房屋被征收拆迁属于政策的变化,属于不可抗力,租客可以解除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并拿回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三、租客可以与房屋的所有权人协商,在所有权人进行产权置换后,重新与所有权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租房需谨慎,买房需谨慎,购房者在写户名时更需要谨慎。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一不留神或许你就为别人准备了一身嫁衣。在现在这个物欲横飞的年代,房子成为了你立足城市之本,一直以来房产也都是最为安全稳妥的投资传承方式,辛辛苦苦积攒下来的财富并不容易,而在生活中有些事情并不是我们想的那样,所以提前了解并做好措施,可以避免很多麻烦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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