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特級教師對記敘文寫作的三點要求

寫作:特級教師對記敘文寫作的三點要求

◇ 記敘文寫作總要求 ◇


很多同學的記敘文寫得乾癟無味,成了流水賬,留言請讀寫菌談談寫作技巧,恰好本菌曾聽過一節課,記下一位特級教師在考前的囑託,整理成三點。有道是:師傅領進門,修行在個人。能否有用,有多大用,就看你自己了。

【總要求】

立意新深,蘊含豐富;

記事生動,狀景生輝;

抒情議論,畫龍點睛。


1.關於題材

要寫自己最熟悉的,不要輕易虛構編造。編造的往往是想當然的人和事,太簡單,不可能有生動的細節,鮮活的場景,難感人;再說,大段或整篇的虛構,你的年齡、經歷、學識還不能勝任,往往捉襟見肘,多有漏洞卻不自覺,常常是自己覺得成立,人家卻看出不真實甚至看成了笑話,本想文章感人,結果是南轅北轍。實在經歷貧乏,可以借鑑別人的,進行合理想象。

2.關於描寫

要輕情節敘述而重情景描寫,不要在過程上折騰,千萬不要在漫長單調的情節敘述中,寫成瘦骨嶙峋的流水賬,要善於精選一兩個、兩三個“點” ——生動鮮活的情景,或富於魅力的細節,去描寫得血肉豐滿,並且一定要在感人之處潑墨如洗,非感人之處惜墨如金。

3.抒情議論

要能激起感情波瀾或能引發理性思考,也不要只是記敘,不妨結合記敘的人事再有些抒情與議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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