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交警「違法大曝光」准駕不符 拒不出示 弄巧成拙 違法自見

2018年10月9日上午,河津市交警大隊西衛中隊路查民警採取巡邏與設卡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在轄區內鑫光大道開展違法檢查。查處一起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的違法行為。

9:50許,一輛車牌號為晉M3***6的紅色解放半掛車由東向西行駛至檢查點。民警請駕駛員出示證件,配合檢查。駕駛員只出示機動車行駛證,拒不出示駕駛證件。民警在對行駛證進行查對時,在行駛證本內發現一照片與駕駛員相似的駕駛證,準駕車型為C1。經過民警當場詢問與核查,該駕駛證確係當事人駕駛證。駕駛員崔某平涉嫌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的違法行為。民警將其帶回大隊做進一步處理。

經過進一步核查後,辦案區民警依照道路交通相關法律法規,對當事人作出罰款1000元的處罰,駕駛證記12分,並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河津交警溫馨提示:駕駛人駕駛機動車應當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未經過相關車型駕駛的專業學習和培訓考試,對車輛的駕駛存在一定風險,潛藏道路交通安全隱患。請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不越紅線,平安出行。(楊青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