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红花岗区通报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近日,遵义市红花岗区纪委区监委通报了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1.长征街道办事处坪丰村坪丰村民组组长李付全乱摊派、乱收费问题。李付全在日常工作中,以收取“打字复印费”“户籍资料费”等名义,违规向村民乱摊派、乱收费,共计收取费用14万余元,用于坪丰村民组日常开支。2018年6月19日,李付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金鼎山镇岩塘村村委会委员李家友消极对待工作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岩塘村堰湾组包组村干部,对待工作不认真、不仔细,未及时通知村民组中扣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不成功的村民汪齐均户3人,按时补缴合医费用,导致汪齐均户3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脱保。脱保后,汪齐均妻子住院产生的1.4万余元医疗费无法按照比例报销。2018年6月19日,李家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万里路街道办事处丰乐社区主任戴君秀低保审核走过程问题。戴君秀在负责社区低保审核工作期间,未认真履行职责,未对低保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情况进行认真审查核定期核查,致使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该社区居民胡洪书违规领取低保金2.6万余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6月19日,戴君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巷口镇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何林辉审核把关走过场问题。何林辉在兼任巷三公路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及征地协调群众工作组组长期间,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审核拨付征收补偿工作中,未对征收补偿协议和附着物清单内容真实性进行核实,审核把关流于形式,导致被征地村民马其宽、陈其安、任丙武虚构“稻田养鱼”和“清淤挖运补偿”等项目,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共计17.53万元。2018年7月11日,何林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海龙镇副镇长刘洪亮服务群众“推绕拖”问题。刘洪亮在分管镇劳动和人力资源保障中心期间,出于维护稳定工作考虑,未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开展全镇符合政策失地农民资料收集和申报工作,导致该镇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未能有效推进,未及时解决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致使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多次越级上访,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7月11日,刘洪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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