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2018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统计工作开始了,请各位于2018年10月15日前将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包括首页)复印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件、社保缴费清单原件、农业银行卡复印件交至浦秀路1139弄65号三楼。
注:下列人员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其户籍所在地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支付:
1、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包括经营和公益性质的各类服务社人员、协管人员、社区四保人员等;
2、协保人员;
3、自由职业人员;
4、重度残疾无业人员(重度残疾人员被安排或挂靠到单位的,由被安排或挂靠的单位支付);
5、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体工商户的雇佣人员,由个体工商户业主支付);
6、买断工龄后目前未再就业人员;
7、其他无用人单位人员。
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64294541
陈行居委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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