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舉行《羣衆舉報暴力恐怖犯罪線索獎勵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聽證會

10月9日下午,昆明市公安局舉行《群眾舉報暴力恐怖犯罪線索獎勵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聽證會,廣泛聽取社會各界和聽證代表的意見、建議。

昆明市公安局舉行《群眾舉報暴力恐怖犯罪線索獎勵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聽證會


昆明市公安局《群眾舉報暴力恐怖犯罪線索獎勵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針對我市當前反恐怖工作所面臨的形勢,在雲南省公安廳《群眾舉報暴力恐怖犯罪線索獎勵實施辦法》基礎上,進一步細化、明確多種獎勵情形,並大幅度提升獎勵額度,最高可獎勵50萬元,通過採取提供信息、舉報線索有獎直至重獎的方式,提高人民群眾參與反恐怖工作的積極性。

昆明市公安局在充分廣泛徵求社會各界建議和聽證代表的意見後,將再次對《群眾舉報暴力恐怖犯罪線索獎勵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進行修訂完善,並依法按程序適時予以發佈。


昆明市公安局舉行《群眾舉報暴力恐怖犯罪線索獎勵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聽證會


為充分發動人民群眾及時發現涉恐可疑人員、舉報暴力恐怖犯罪線索,有效防範、嚴厲打擊暴力恐怖犯罪,切實保護公民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昆明市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相關規定,在雲南省公安廳《群眾舉報暴力恐怖犯罪線索獎勵實施辦法》基礎上,邀請有關專家、專業職能部門,經過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公平競爭審查等規定程序後形成了昆明市公安局《群眾舉報暴力恐怖犯罪線索獎勵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並依照程序規定於9月17日至10月20日向社會進行公告,期間開通電話、傳真、信件等渠道和舉行聽證會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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