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債 「首富」房產被輪候查封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於忠洋)2010年明某某與王某簽訂合同,購買56方硯臺,貨款共計400萬元。然而,明某某卻一直拖欠350萬貨款不肯支付。王某起訴後,法院判決支持了王某的訴求,但明某某仍不履行判決,王某遂申請強執。昨天上午,朝陽法院法官和申請執行人的代理人來到被執行人的辦公地點尋人。

躲债 “首富”房产被轮候查封

首富圖來源朝陽法院

賴賬

買56方硯臺欠350萬貨款

2010年10月,明某某與黃山市歙硯(文化·藝術)研究院的王某簽訂合同書,向其購買硯臺56方,貨款總計400萬元,王某同意明某某最遲於當年春節前將貨款打入王某賬號。

2012年4月,明某某再次在合同書複印件中寫明:同年7月1日前付清全款。

庭審中,王某稱其已將硯臺全部交給明某某,但剩餘的350萬元貨款明某某卻一直未付。

2014年10月,朝陽法院缺席審理,判決明某某支付王某貨款350萬元。如未按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2015年5月,王某向朝陽法院申請強執。

執行

得到財產線索送達到庭傳票

法官介紹,當事人申請強執後,法院查詢到被執行人名下賬戶僅有80萬元,當即扣劃全部資金。之後被執行人一直沒有主動履行償還義務,因無財產可供執行,法院裁定終結本次執行。

但近期申請執行人又提供了新的線索,法院遂立即恢復執行。雖然當天沒有見到明某某本人,但在與其公司工作人員馬女士溝通後,馬女士表示他們有還款意願,並代明某某與王某一方約定近期會到法院談話。

馬女士表示,公司遇到債務危機,現在公司賬戶沒錢,之前也和王某商量過可以把硯臺拉走,或用車抵債,但王某均不同意。

此外,馬女士還稱,明某某在大慶處理公司事務,並不在京。法官向馬女士當場送達到庭傳票,要求其轉交明某某。

王某的代理人向記者表示,當初明某某到黃山旅遊看上王某的工硯雕,王某上網搜索後,發現明某某是“大慶首富”很有實力,才與其簽訂合同,硯臺也如期寄給了明某,但沒想到“首富”卻一直賴著貨款不給。

王某一方經多方瞭解,發現55歲的明某某已將大部分房產登記在孩子名下,目前兩個孩子均已成年。

法官介紹,法院已將登記在明某某名下的房產採取輪候查封措施,並將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其高消費。如果明某某不配合執行,將視情節追究其拒執罪等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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