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醫藥管理局關於開展第六批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及後備人選推薦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中醫藥管理局關於開展第六批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及後備人選推薦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衛生計生委(局)、中醫藥管理局,局直屬各單位,省級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省第十一次黨代會和省委十一屆三次全會決策部署,按照十三屆省政府第8次常務會議有關要求,推進建設高質量中醫藥人才隊伍,助力全省中醫藥事業產業全面發展和健康四川建設。經研究,決定開展第六批四川省中醫藥管理局學術技術帶頭人及後備人選推薦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對象

四川省中醫藥管理局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及後備人選推薦對象為我省行政區域內從事中醫藥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推薦條件

(一)四川省中醫藥管理局學術和技術帶頭人推薦條件。

1.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新時代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愛中醫藥事業;

2.有較高的學術造詣和豐富的工作經驗,熟悉本學科、專業的發展動態,並能夠預見和把握其發展趨勢;

3.有較強的研究、開發能力,能開闢學科、專業新的發展方向,善於提出重大課題和思路;有較強的帶教和科研組織能力,能領導本學科專業在其前沿領域保持或趕超國內外先進水平,善於發現培養使用人才;

4.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5.年齡不超過55週歲(1963年12月31日以後出生),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業務工作;

6.已取得省內外同行公認的重要成就,學術和技術水平處於省內外先進水平或居省內領先地位,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中醫藥科研方面,有創造性成果,具有重大學術價值,對推動學科專業發展有重要作用,作為主要完成人,有省(部)級及以上科研成果獎勵;

(2)在中醫藥技術開發方面,有重大發明創造、重大科技革新,或解決了關鍵性的技術難題,取得多項專利成果,經實踐證明具有顯著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3)在中醫醫療方面,醫術精湛,多次成功地診治疑難、危重病症,或在較大範圍內多次有效地預防、控制、消除疾病,社會影響大。

(4)在中醫藥教學方面,創建了新的教育理論或教學方法,經國家或省(部)教育、衛生、中醫藥行政部門鑑定並推廣,或主編的教學大綱、教材和教學參考書由國家或省(部)教育、衛生、中醫藥行政部門審定並在全國或省(部)範圍內推薦使用,效果優異;

(5)在中醫藥產業方面,為我省中醫藥產業發展做出突出貢獻;或是在醫療機構、院校、科研院所和企業培養了中藥製劑、中藥鑑定、中藥炮製等技能型人才的;或是在中藥材種植和養殖、中藥飲片加工、中成藥製造、中藥新藥研發、中藥物流、中醫藥服務業等領域的新型管理人才。

(二)四川省中醫藥管理局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後備人選推薦條件

1.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新時代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愛中醫藥事業;

2.有紮實的中醫藥專業理論基礎知識,掌握本學科、專業系統的理論和專業知識,熟悉本學科、專業及相關學科、專業的現狀和發展方向,知識面較寬,思維活躍。

3.一般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有較強的工作能力,對本學科、專業的發展有一定的預見性,發展潛力較大;善於團結同志,合作共事,協同攻關;

4.有一定的學術、技術成就,作為主要完成者,獲得過市(廳)級以上科技成果或獎勵;或取得專利成果;或撰寫出版過學術、技術專著;在省(部)級以上刊物發表第一作者多篇學術論文;或在技術開發工作中,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主持或主研完成過局級以上的科研項目;

5.年齡在45週歲以下(1973年12月31日以後出生),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業務工作,聘任在專業技術崗位上,具備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任職資格。

三、推薦要求

(一)推薦程序。

各市(州)衛生計生委(局)、中醫藥管理局,省級有關部門按隸屬關係組織推薦本地、本部門的人選,中央在川單位、局直屬各單位組織推薦本單位的人選。已過管理期的往屆局學術技術帶頭人及後備人選仍符合條件的可以重新申報。

(二)嚴格條件。

各地、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文件規定的條件和標準,認真負責的做好推薦工作。客觀評價推薦人選學術技術水平、成就、貢獻、政治思想、職業道德等情況(以近5年為主),並認真審查推薦材料的真實性、科學性和準確性,把真正具備條件的優秀人才推薦出來。

(三)規範程序。

各地、各單位要進一步增強推薦工作透明度。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和實事求是的原則,要對推薦人選的基本情況及業績、成果、貢獻等進行5個工作日公示。

四、材料報送及相關要求

1.被推薦人須登錄四川省中醫藥管理局官網(http://www.sctcm.gov.cn/)進入

四川省中醫藥管理局學術技術帶頭人及後備人選申報評審系統入口,在線填寫、提交併打印《四川省中醫藥管理局學術技術帶頭人推薦表》或《四川省中醫藥管理局學術技術帶頭人後備人選推薦表》(以下簡稱《推薦表》)。被推薦人要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確認信息無誤後,須簽字確認。

2.各推薦單位要認真審核,確保個人報送材料與在線提交材料一致。並分類彙總填寫《四川省中醫藥管理局學術技術帶頭人推薦人選一覽表》、《四川省中醫藥管理局學術技術帶頭人後備人選推薦人選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3.需要提交的推薦材料包括:

(1)推薦公函一份;

(2)公示結果證明材料一份;

(3)所在單位紀檢監察部門對推薦人選的書面審查意見一份;

(4)《推薦表》一份;

(5)《一覽表》一份;

(6)被推薦人所在單位簽章的綜合推薦材料(2000字以內)一份,綜合推薦材料內容須包括個人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敬業精神、學術和技術水平及成就情況(重點反映被推薦人發表、出版的代表論文、著作,參加國內外學術和技術交流,參加重大研究項目,取得的成果,在省內外或國內外達到的水平,產生效益或影響,本人所起的作用等情況)。

(7)被推薦人相關證明材料一套,包括被推薦人的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複印件一式一份,被推薦人近5年撰寫的具有代表性的學術論文(10篇以內)、研究技術報告和著作(標明主要貢獻的相關段落),省內外重要獎項獲獎證書和專利證書複印件,在省內外重要學術會議上作特邀報告的邀請信或大會日程以及在省內外學術團體或重要學術刊物任職情況等證明材料複印件。

推薦單位須對推薦人選的學歷學位、職稱證書和業績貢獻材料原件進行審查,並在複印材料上逐頁加蓋確認章。

4.推薦人選的《推薦表》和附件材料須單獨裝訂。每個推薦人選的材料均須用A4紙雙面打印或複印,用牛皮紙檔案袋妥為包裝。每份檔案袋封面上貼《材料目錄》,並註明推薦評選類別、推薦人選姓名、工作單位、專業領域、專業技術職務等內容。

5.材料報送截止時間為2018年10月31日,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推薦紙質材料報送至省中醫藥局人事教育處,《一覽表》電子版發至郵箱([email protected])。

聯繫人:田芷檸 陳瑩

聯繫電話:028-86522386 028-86522897

聯繫地址:四川省中醫藥管理局人事教育處

(成都市永興巷15號省政府綜合辦公樓副樓205室 郵政編碼:61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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