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初創務必知曉的財稅知識——「企業信用信息公示」

熊貓逐夢者課堂開課了!創立公司要做啥子呢?財稅到底是怎麼回事呢?關注熊貓君,給你更多驚喜!

從公司規劃註冊那一刻開始,購買有形資產、無形資產、招人、開工資、交社保、收錢、付錢、開發票,財稅就伴隨著初創企業運營的各個環節。

“財稅”是財政、稅務的簡稱,聽上去簡單明瞭,但實際上,財稅可不是那麼簡單的。

“票賬稅”合稱財稅三大典型陷阱,平日裡看起來不起眼小小財稅漏洞,在日後融資上市往往演變成大大大坑。

所以,一定要注意!一定要注意!一定要注意!

前面的課程中我們已經初步瞭解了“票賬稅”三個財稅的典型陷阱,大家也應該注意到了這三個“陷阱”的嚴重性,那麼今天是本系列課程的最後一講,我們來聊一聊企業的信用信息公示問題。

企業信用信息公示

1、企業經營異常或嚴重違法的後果

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十分重要,若是企業因為信用信息公示的疏漏,其導致的後果非常嚴重!

一、載入經營異常名錄記錄後會一直都有記錄,永不能消除!

二、平時的經營活動會受到限制!

經營異常名錄信息已被銀行等金融機構作為借款、保證、保險等商事活動的參考依據,金融機構可能不受理企業的請求。

三、信用有疑慮可能會致交易方拒絕合作!

市場交易相對方在選擇交易對象時,也會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商事主體進行更為嚴格的審查,甚至取消與其進行的合作。

四、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三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五、銀行賬戶被凍結!

六、申請聞名商標受阻!

七、面臨罰款及吊銷營業執照等行政處罰!

八、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建立健全信用約束機制,在政府採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工作中,將企業信息作為重要考量因素,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

九、載入滿三年列入嚴重不合法企業名單!

按照法律規定,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滿3年仍未履行信息公示義務的企業,將被列入嚴重不合法企業名單,並通過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被列入嚴重不合法企業名單是經營異常名錄狀態持續的結果,是更嚴重的失信行為,將受到全社會更為嚴厲的懲戒。

公司初創務必知曉的財稅知識——“企業信用信息公示”

2、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的好處

企業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後,滿足社會公眾對企業信用信息的需求。

一、保障企業權益,便於向其他企業界人士和社會公眾提供有關該企業重要的法律和經濟信息。

二、保證交易安全和經濟秩序。

三、企業信息公示制度要求政府部門將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息向社會公示,增加了監管執法的透明度。

公司初創務必知曉的財稅知識——“企業信用信息公示”

3、企業年報信息需提供什麼?

1.企業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繫電話、電子郵箱等信息

2.企業開業、歇業、清算等存續狀態信息

3.企業投資設立企業、購買股權信息

4.股東或者發起人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等信息

5.股權轉讓等股權變更信息

6.新增社保信息

7.企業網站以及從事網絡經營的網店的名稱、網址等信息

8.企業從業人數、資產總額、負債總額、對外提供保證擔保、所有者權益合計、 營業總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利潤總額、淨利潤、納稅總額信息

公司初創務必知曉的財稅知識——“企業信用信息公示”

4、企業年度報告與公示時間

企業於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上一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

企業對年度報告的真實性、及時性負責,接受社會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企業的年度報告不再進行事前審查。

5、會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原因

一、未依照條例第八條規定期限公示年度報告的。

即企業未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工商部門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並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二、未依照條例第十條規定在責令期限內公示有關企業信息的。

即企業未在信息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也未在工商部門責令的期限內通過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其應當公示的即時信息。

三、公示企業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企業。

四、通過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繫的企業。

公司初創務必知曉的財稅知識——“企業信用信息公示”

今天,“熊貓小課堂:公司初創務必知曉的財稅知識”系列已然完結,希望這些課程對各位逐夢者能夠有所幫助,熊貓君會在這裡默默祝福,今後有緣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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