崑山街頭砍人案,是否「防衛過當」引熱議

來源: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專注於刑案的律師事務所)

崑山街頭砍人案,是否“防衛過當”引熱議

8月27日晚間,江蘇省崑山市震川路一路口,一輛白色寶馬車駛入非機動車道,與正常騎行的電動車發生爭執,寶馬車後座一男子下車與騎車人發生口角,儘管有女伴相勸,但兩人仍舊發生推搡。隨後事件逐步升溫,寶馬車司機從車上下來,對騎車人拳打腳踢,後又返回車內拿出一把長刀,向騎車人亂砍。騎車人雖然連連躲避,但仍多次被砍中。可天有不測風雲,未曾想寶馬車司機在砍人時,長刀不慎落地,騎車人搶先一步撿起長刀,反過來砍向寶馬司機,寶馬司機連連躲避逃竄,但也身中數刀。後來,相關網絡和警方表示,寶馬車司機失血過多經搶救無效身亡。 案件和視頻一經傳播,引發網友們激烈討論,寶馬男手持長刀砍人在先,騎車人在躲避過程中撿起掉落的長刀反擊在後,客觀事實的結果是寶馬男劉某經搶救無效已經死亡,電動車主於某反倒可能涉嫌故意傷害? 首先,我們不談電動車主是否涉嫌犯罪,也不願意過多的去解析正當防衛的法條,一起先看看事件經過,寶馬車司機劉某酒駕且違規變道在先,追尾了於某的電動車後不賠禮道歉,還莫名其秒被挑釁和毆打,在電動車主多次摸手機,想找交警來評評理時,被寶馬車上下來的女子勸止,還將其車搬離道路,按道路交通法規,追尾本就是全責且還佔用了非機動車道;


崑山街頭砍人案,是否“防衛過當”引熱議

其次寶馬男通體紋身,隨身隨車攜帶管制刀具,一點小事就動手打人,四對一人多勢眾,電動車主於某根本無還手的機會,甚至打完了還覺得不解氣,衝上車拿刀砍人,且同行之人都未加以阻止。從當晚的種種違法違規行為來看,寶馬車主都完全符合國務院發出的《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中的情形:既日常佩戴誇張金銀飾品炫耀又上半身紋有兇獸紋身,彪悍、跋扈的違反交通法規,且態度蠻橫、粗暴,隨身隨車攜帶管制刀具等;

崑山街頭砍人案,是否“防衛過當”引熱議

最後,也是在寶馬男手持長刀砍人後,騎車人在躲避過程中撿起掉落的長刀反擊將其砍傷導致的死亡,從一開始的拳打腳踢他未曾反還手,可見其處處隱忍還想要息事寧人,畢竟這個中年男人肩負著家庭重任,不能有任何閃失。可是,當寶馬男不依不饒,拿出大刀毫無顧忌的追砍自己時。我想在本能的保護生命的情形下,撿起刀的那刻,必定也會毫不猶豫的反擊。事情沒發生在自己身上,誰也不知道當事人的憤怒,再好的脾氣,在高壓和隱忍邊緣也終將會爆發。 本案中寶馬車主上半身紋有兇獸紋身,彪悍、跋扈的違反交通法規,且態度蠻橫、粗暴,隨身隨車攜帶管制刀具。一點小事就能動刀砍人,對於一個普通老百姓來說,難免產生恐懼,心生膽怯。在其向車內落荒而逃時,繼續追砍數刀也是情理之中,這也是爭議之後繼續追砍到底構成正當防衛或防衛過當還是故意傷害致人重傷的關鍵所在。

崑山街頭砍人案,是否“防衛過當”引熱議

但更多的網友紛紛表示,支持其為正當防衛,完全不構成犯罪,就算退一萬步講,也最多屬於防衛過當,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理由五花八門,看得眼花繚亂,大致觀點就是面對如此兇殘歹毒之人,動輒用刀砍人,逃跑上車時其並沒有喪失行動能力,也並未表示表示放棄反擊以此求饒,對於此類極端之人有理由相信其上車可能拿出其他管制刀具,甚至可能有私藏的槍支。又或者是開車直接撞擊電動車主,總之不可預料的危險一直持續,繼續追砍符合正當防衛的“不法侵害正在進行中”。理應認定正當防衛,對於其死亡最多可能構成防衛過當。 但也有部分網友表示,從視頻中的內容來看,電動車主可能構成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畢竟寶馬男已經逃竄,手上也並不持有任何器械已沒有繼續攻擊的傾向和可能,不符合了正當防衛的“不法侵害正在進行中”這個條件,此時電動車主繼續持刀追砍也就無從談防衛過當,已經超出防衛範疇,涉嫌故意傷害了。 但筆者認為,法律也不外乎人情,法律的存在就是為了維護最低的道德底線,道德就是人的情理所在,而法理與情理本就該相通,法律不應該超出人類社會的情感之外而存在。故意傷害致死在刑法中屬於重罪,對於機動車主而言過於殘酷,最先遭受到侵害且自己也身負重傷,還要接受法律的審判,自身也並非蓄謀故意傷害,兇器也是中途撿來並非自身攜帶,在特定的情形和悲憤的情緒作用下才會繼續追砍。法律的規定是死的,可人是活的,究竟機動車主是否是正當防衛或防衛過當還是故意傷害,讓我們一起期待,我相信法律會給一個公正審判,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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