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首次评出十大精品公诉案件

10月10日,山西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公诉精品案件新闻发布会,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苑涛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首届十大精品公诉案件评选活动的有关情况,并发布了山西省检察机关十大精品公诉案件,其中包括广受社会关注的闻喜侯氏兄弟涉黑案,晋中魏文军等龙泉庄园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和太原卢春飞、任晓琳侵犯商业秘密案。

“这10起案件中,有监察体制改革后山西省监察委员会移送检察机关办理的第一起案件,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晋第一案,有全国第一起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定罪量刑的典型案件,也有被害人多达数百人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案”,苑涛称,“这些案件涵盖了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大局、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的多方面,是近年来山西检察机关办理的优秀案件的一次集中展示,也是我们着力狠抓司法办案、全面提升公诉工作品质的一个缩影和代表。”

十起精品案件分别为:

一、魏文军等三十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2011年,魏文军成立龙泉庄园,因为资金短缺,和其他主犯共谋非法集资,分工负责,以建设庄园游泳馆、养老院、墓地为诱饵,雇佣业务员团队公开向社会宣传,以签订半年期借款合同方式吸收资金,按照30%给集资人回报,按照18%给业务员提成,并将大部分资金用于支付高利、个人挥霍,且有转移财产、销毁合同等行为。2014年8月,龙泉庄园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本金,集资诈骗金额达1.67亿元。

该案由晋中市公安局榆次分局侦查终结。2015年9月16日,晋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2017年9月23日,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魏文军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其余同案三十二人作出刑期不等的判决。宣判后,魏文军等三人提出上诉。2017年12月14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白瑞丰故意杀人、田占昌等四人盗窃爆炸物案

2002年左右,被告人白瑞丰(原晋中市安监局副局长,此前一直在和顺县担任煤管局局长)与被害人刘军之妻不正当男女关系被刘军发现,后刘军便借机多次向白瑞丰索要钱财。2015年9月左右,刘军又向白瑞丰索要钱财,被告人白瑞丰觉得无法继续承受刘军向其索要钱财,便产生了与刘军同归于尽的想法。2015年11月初,被告人白瑞丰以上坟为由让被告人田占昌等人为其准备炸药和雷管。2015年11月10日上午,被告人白瑞丰打电话约刘军在榆次区晋商公园西门附近见面。当日11时左右,刘军到达现场后,二人发生争吵,被告人白瑞丰引爆了随身携带的爆炸物,致被害人刘军当场死亡,白瑞丰受重伤。经鉴定,被害人刘军系因爆炸致炸碎伤后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

该案由晋中市公安局侦查终结。2016年5月18日,晋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2017年5月10日,晋中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白瑞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被告人白瑞丰提出上诉。2017年10月27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郭海国有公司人员失职、受贿案

2009年至2015年,被告人郭海利用担任大同煤矿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山煤集团总经理、董事长,兼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13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600余万元。

2011年8月至2015年10月,郭海任山煤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期间,为追求山煤集团的销售业绩,在未对陈某某“德正系”公司进行全面资信调查的情况下,主导集团下属公司与“德正系”公司开展有色金属贸易。2014年4月,“德正系”公司资金链断裂,造成山煤集团损失43亿余元。

2017年3月21日,郭海被山西省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2017年6月11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后指定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7年6月22日,长治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2017年7月15日,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判处被告人郭海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一百五十万元。宣判后,郭海未提出上诉。

四、洪发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被告人洪发科,山西省曲沃县人,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先后担任山西省经贸委副主任、经委副主任、经委主任、经信委主任及阳泉市委书记。在任职期间,其利用本人或他人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900余万元;洪发科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经责令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财产折合人民币共计3700余万元。

2015年9月18日,该案由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忻州市人民检察院管辖。2016年4月13日,忻州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2016年6月29日,忻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2016年11月3日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洪发科有期徒刑十七年。宣判后,洪发科未提出上诉。

五、任某平、张鹏、陈思荣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案

2014年初,被告人任某平通过QQ群结识了被告人张鹏,二人共同预谋由张鹏开发“黑米”系列抢购软件,用于抢购小米、华为在淘宝天猫官网推出的针对普通消费者的秒杀抢购手机,二人又通过网络联系到被告人陈思荣,由陈思荣帮其制作网站进行宣传并在网上进行销售,赚取使用抢购软件的买家抢到秒杀商品后商品差价的提成部分,至案发时,被告人任某平、张鹏非法获利11万元,被告人陈思荣非法获利6500元。经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物证鉴定中心检验,被告人制作的黑米天猫软件为恶意程序,该软件具有以非常规的方式发送请求给淘宝网站服务器、发送非常规的验证码、多次绕过或避开淘宝网站的防火墙、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功能。

该案由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侦查终结。2017年8月10日,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2017年11月2日,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判处被告人任某平等三人刑期不等的缓刑,并处罚金。宣判后,被告人未提出上诉。

六、侯金发等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盗掘古墓葬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案

自2009年到2011年间,侯金发、侯金海、侯金亮、侯金江四兄弟分别通过实施开设赌场、盗掘古墓葬、倒卖文物、强迫交易、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活动,聚敛了大量钱财。同时,该犯罪组织受到原闻喜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景益民的包庇纵容,导致当地盗掘古墓葬犯罪活动猖獗,文物流失损毁严重。自2010年之后,侯氏兄弟不断壮大组织势力,逃避司法机关的打击,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成立了多种经济实体,将团伙成员安排其中并担任主要职务,同时不断吸纳、招募社会闲散人员和两劳释放人员加入该组织。该组织在侯氏兄弟的组织领导下,实施各种违法犯罪活动88起,控制了闻喜境内的毒品、赌博等行业,称霸一方,在当地造成极其恶劣社会影响。

该案由运城市闻喜县公安局侦查终结。2017年9月9日,运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2018年2月1日至4日,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2月10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了起诉书指控的全部罪名,对各被告人分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二十年至八年不等刑罚,并处资格刑、财产刑。各被告人提出上诉。2018年9月29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七、卢春飞、任晓琳侵犯商业秘密案

2011年7月,卢春飞、任晓琳共同设立山西中冶天诚成套设备有限公司。2011年至2013年6月期间,卢春飞、任晓琳经预谋,决定利用任晓琳担任太原翊晔矿山机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翊晔公司”)设计部负责人的工作便利,将太原翊晔公司为山西省曲沃县立恒钢厂等单位设计的轧机、风冷线、推出钢机等主机设备所需的零备件图纸、电子数据等商业秘密,通过非法手段窃取。卢春飞利用非法获取的图纸信息、电子数据,以山西中冶天诚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太原市东方亚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名义与上述钢厂签订备件加工的合同,将备件低价销售非法赚取利润。卢春飞、任晓琳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造成太原翊晔矿山机器设备有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达122.9708万元。

该案由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侦查终结。2014年10月31日,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2016年11月25日,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卢春飞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任晓琳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宣判后,任晓琳不服提出上诉。2017年2月14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八、张虎虎、刘雪松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案

2016年11月13日至19日期间,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被告人张虎虎携带从网上购买的一套“伪基站”设备与被告人刘雪松一起,驾驶晋L37D61微型客车先后在太原市、晋中市、忻州市等地,冒充中国建设银行向沿途群众发送大量诈骗短信,诱骗被害人向其上线打款、转账。当二被告人在忻州市忻府区作案时,被当场抓获。经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出具技术报告证明,在上述“伪基站”影响范围内的用户手机接受其所发短信时会造成一定时长内通讯中断,共计影响用户8000余个。

该案由忻州市忻府区公安局侦查终结。2017年7月4日,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2017年9月13日,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虎虎犯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被告人刘雪松犯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九、姜研同诈骗罪案

2014年10月至2015年7月间,被告人姜研同明知无充足货源的情况下,通过自己的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发布大量销售“耐克、乔丹牌”全球限量版篮球鞋的虚假信息,以货源充足、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为诱饵,以“期货”交易的模式,采用给部分被害人出售少量鞋,隐瞒其实际上没有真实货源而是以高价买进低价卖出的方式,虚构其经营能力,同时承诺没有货物将以高于市场价格退款,进而采用了拆东墙补西墙的手段骗取被害人信任实施诈骗。该案被害人涉及二十余个省市自治区336名,涉案金额共计1425.0921万元。

该案由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侦查终结。2016年6月22日,太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2017年6月7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姜研同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罚金三十万元。宣判后,姜研同提起上诉。2017年11月27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十、崔百岁、郝志明、贾晓波信用卡诈骗案

2017年春节过后,被告人崔百岁、郝志明、贾晓波三人因为经济拮据产生了在银行ATM机上窃取公民信用卡信息出卖牟利的想法。随后,崔百岁到广东省深圳市购买了窃取公民信用卡信息的设备。同年2月底至3月初,崔百岁、郝志明先后到内蒙古、河南省、山西省等地进行了踩点安装并测试了设备,最终将作案地点选择在了山西省高平市。同年3月31日至4月6日期间,崔百岁、郝志明二人多次驾车来到山西省高平市建设银行、信用社等银行ATM机上安装设备,并成功窃取到70余名,160余条被害人的信用卡信息,随后,崔百岁通过网络将上述信息传输至马来西亚、泰国等地。同年4月下旬,境外人员根据信息制作伪卡盗刷了15名被害人卡内人民币56202.93元,三人共分获赃款23950元。

该案由高平市公安局侦查终结。2017年11月28日,高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2017年12月13日,高平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三被告人以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宣判后,各被告人提出上诉。2018年2月13日,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报记者 张海鹰


分享到:


相關文章: